浦东小学名单如下:
http://www.pudong-edu.sh.cn/Web/ ... 45001&SubArea=5
http://www.pudong-edu.sh.cn/Web/ ... 45001&SubArea=8
http://www.pudong-edu.sh.cn/Web/ ... 5001&SubArea=11
http://www.pudong-edu.sh.cn/Web/ ... 5001&SubArea=14
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的入学须知
1. 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制度,根据孩子在浦东新区的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安排进入一所公办学校。常住户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户主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具备相应的户产证。如果学生本人是户主,须提供学生本人为产权人的房产证。户籍的最后统计日为2013-6-30。
2. 人户分离,按户产证地址对口入学,产证上的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入学安排时,待1.安排之后,再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廉租房同。
3. 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有浦东新区房产证,产证上的产权人须是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可按房产证地址对口入学。无房产证,可按实际居住地址及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4. 动迁户籍未及迁移到新址的,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对口入学(租赁房屋地址只能统筹安排)。
5. 本市外区县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浦东新区就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公立学校。
6. 非本市户籍的幼儿园毕业生,希望继续在浦东新区借读,须在随后下发的反馈表中表明要求,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公立学校。
7. 5月16日前,您将收到孩子就近对口的《入学告知书》。
8. 请于5月18、19日持《入学告知书》到相关对口学校报名。
9. 如果您的孩子要选择浦东新区教育局批准招生的民办学校就读,请于2013年5月初网上报名,5月18、19日民办学校组织面谈,初预录取的学生将《入学告知书》交相关学校,以示放弃公办对口学校,同时人作为民办学校的录取依据。
10. 我区将在8月15日前向家长发放全区统一印制的,盖有浦东新区招生办公室和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
- 2013-3-20
[
本帖最后由 子玖妈妈 于 2013-3-26 17:5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