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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叫瞎眼的得看见:电影《盲山》

叫瞎眼的得看见:电影《盲山》

叫瞎眼的得看见:电影《盲山》
    
-|王怡 发表于 2007-11-29 18:41:00
http://www.artblog.cn/U/joshuawang/archives/2007/37633.html

越揪心的电影,越不敢下笔。
我为一篇文字的祷告时间,越来越长。苦难有多长,祈求就该有多长。所以知识分子的罪过永远是写给人的太多,说给神的太少。《盲井》之后,李杨以他的方式继续对一个瞎眼时代的记录。这次是被拐卖的四川女大学生,在一个封闭的陕西山村不断逃跑的故事。中午我问家里的钟点工,老家有没被拐的?李阿姨是我同乡,她说村子里有三个,一个被卖到内蒙,因逃跑被挑断了脚筋。家里5岁的孩子已经15了,天天说长大了要挣钱,把妈妈接回来。

想起半年前李阿姨第一次来我家,她丈夫坚持要陪她上来,说别看这里人模人样,把你卖了都不知道。坐在沙发上,他嚅嚅地说,“你们知道……最近……山西的黑砖窑……”

原来黑砖窑离我的生活最近的一刻,只有0.5米。李杨说,盲就一个字,但我找不到一个更贴切的,来形容人心中的漆黑。

在某个意义上,李杨讲述的苦难,有一种当代知识分子前所未有的勇气,就是在“善良”这件事上,对于民粹主义的无情颠覆。和《盲井》一样,影片最震撼的冲击力,就是每一个在被拐卖的白雪梅眼里“禽兽不如”的乡民,都有一张像罗中立的油画《父亲》那样的脸。尤其那个和老伴一起把买来的姑娘按在床上,帮儿子黄德贵强奸的老父亲,真有一张最中国、最底层、最朴实,也在知识分子的自我投射中变成人性乌托邦的“最善良”的脸。

就如黑砖窑事件令人极震骇的,不是激发我们义愤的大多数“奴工”的遭遇,这“义愤”容易使人也自以为“义”起来。最震骇的乃是一个悲凉透骨的提问,“50元人民币可以做什么”?

借用我的弟兄何当的回答:

“在北京,50元可以买到:50根冰棍;25个煎饼果子;5张D5或者2.5张D9的盗版影碟;一张话剧学生专场票;半条美特斯邦威牛仔裤;八分之一个2G内存的三星MP3;二十分之一瓶100ml雅诗兰黛特润修护露;一百分之一台宾得K100D数码单反相机;四千分之一辆07款雅阁2.0轿车;或者,一万分之一套北京郊区的普通住宅”。

    但在黑砖窑的尽头:

    “你可以在十几小时的超量劳动之后,嫖一次跟你一样劳累不堪的小姑娘”。

    李杨的《盲山》被公映,或许是第一次在银幕上刺破了罪人对于人性乌托邦的想象,和对一个世俗的“他者”的道德偶像化。在最底层、最受压迫的大地深处,有一种人性的罪与盲,陷入一种普遍主义的光景。这光景无关乎阶级,无关乎身份,无关乎左右,也无关乎东方或西方,甚至也无关乎贫富:这个社会中最最弱势的一群被凌辱者,在他可以凌辱的人面前,是禽兽。

    在一种西方式的左翼文化中,这是政治不正确的见解。若把古代以色列人的苦难与中国人的苦难作一比较,或许最大的不同,就是以色列人在灾祸中承认,“耶路撒冷城里,连一个义人都没有”。当人性的乌托邦倒下,救赎的上帝就成为信心的唯一对象。而中国人无论受过什么苦,对人间的“义”之坍塌,也绝不认账。

    影片的第二个颠覆指向文化传统。李杨不怀好意地选了中土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当年老子讲学、孔子拜师的陕西周至县作为拍摄地。当雪梅第一次逃跑,全村乡民一起追赶的时候,黄德贵的表弟,正在学校教孩子们诵读《孔子拜师》的课文。这个后来欺骗了雪梅感情的伪君子,对她说,“你的学问比我们村的人都大。我叫黄德诚,道德的德,诚信的诚”。

    故事里的第三重颠覆,指向国家权力。当收养猪费的乡干部来到黄家。被锁的雪梅在窗户后面呼喊“救救我”。干部说你家的事我管不了。转头对黄德贵说出了电影中叫人仰天长啸的一句台词,“拾掇媳妇,光说顶个球用。这就跟收费一样,必须上硬的”。

    这话如白描,描也白描。电影给了我们一个封闭的处境,在古老文化的中心地带,家与国,在罪的结构中呈现出一种隐秘关系。到最后警察穿着制服来,也救不了人;第二次便装来,被全村围追堵截,把孩子留下,把母亲扔进面包车,落荒而走。被拐卖的意思,就是被裭夺了一切可识别的人的LOGO,身份证,公民权,血缘,知识,财富,等等。当这一切被拿走的时候,人的尊严如何继续成立?

    村里其他被拐卖的老乡,来劝雪梅。一个说,生了孩子,就不同了,你只能忍。一个说,活着真没意思。在我看来,影片的第四重颠覆,也许不是李杨的本意,就是对处境的颠覆。电影以描写极端的处境来颠覆处境的意义,意思是,如果人的灵魂与尊严,是被处境决定的,那么彻底翻转你的处境后,你活着还有没有意思?假设我们真要一辈子活在某种制度下,真要一辈子被关在大山里,电影怎么拍,人要怎么活?

    可惜李杨没有继续追问,他还是将肉身的“逃亡”当作对生命意义的挣扎和塑造。这是一种人文主义的和存在主义的格调。处境真的太尖锐,使人在抵达灵魂真相的途上,忍不住折回。但在第四重的颠覆上,你无法回避这个逻辑,宇宙人生若有确定的价值,这价值就必带给人信心,说人的灵魂,在任何处境下都有尊严和自由。宇宙人生若没有这一确定性。离开影院人就恍惚了,我走在都市的繁华中,因着无数的LOGO而被识别;那我的意义,是否也只是一种可被褫夺的LOGO。

    当黄母跪在怀孕的雪梅面前,说“黄家永远感谢你”。你想黄家是什么呢,原来每个人都活在他的意识形态里。“黄家”就如“国家”,不过是另一个LOGO罢了。

    一个人在他的处境里被褫夺得最彻底的,是十字架上,连里衣和外衣都被分了的那一位。但他却说,“主的灵在我身上,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

    什么是自由呢,就是灵魂胜过处境,恩典高于意志。







2007-11-24写于成都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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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以前贴过,在”影视戏剧“圈里,借着热点,再贴一次。
这篇文章的作者已经在监狱里呆了三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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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修法:徐州八孩事件的出路?
斯伟江 福音腓立比 2022-02-0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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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徐州八孩事件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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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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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立比公号



◆ ◆ ◆



徐州丰县被锁链拴住的妇女,引发了整个春节期间朋友圈的同情和愤怒。对这可怜女性的同情,和对当地处理这事情的愤怒。红与黑,泪与血,雨和雪,都随着时间流逝。互联网时代的特点,如果社会舆论撬动了政府,事情可能会起变化,如以前拐卖儿童刑期的变化,现在的最高刑已经是死刑。如果最终热点过去,没有任何变化,则要等到下一个舆论热点时,才会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这个有点像公民大会,一个认为需要修正的议案,由互联网提出,经舆论热议,最终立法机构或者解释法律的(司法机构),或者行政部门,加以修改,无论是个案,还是一些法律的修改,都出现了这样的现象。不要去分析里面的机理,我只是说,在我们经历的案子中,无论是药神案,鹦鹉案,枪支标准案,最终的结果,都是稍有进步,但还需努力。



在个案中,昆山的龙哥案,山东的于欢辱母案,都对正当防卫司法的修改,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目前,对丰县八孩母亲的事件,普遍流传的一个罗翔教授的视频,就提出了,买卖鹦鹉五年以上,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三年以下。要知道,在原来的法律规定中(2015年前),甚至有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有人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或者之后为什么要规定收买的人,刑罚这么轻?



在全国人大郎胜编的《刑法释义》中说,之前对买进拐卖妇女的人,没有刑罚,后来是社会呼吁之后,有关方面提出,买方市场是犯罪屡禁不止的原因,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于是买方也入刑。因此,从没有刑罚,到有刑罚,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只有三年以下轻刑。但这个三年以下,其实如果认真起来,也是可以往上的。因为,法律规定了,收买妇女后强行发生性关系的,可以定强奸罪。强奸罪是三年以上到十年,情节恶劣甚至死刑。可以推测,买拐卖妇女的,多少包含强奸的因素,但时过境迁,当被解救或者多年以后,还能有什么证据来证明强奸?因此,这条法律只能抓新鲜的,可以说落到实地的,很少。还有一条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的,也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这样真正被抓的,也很少。因为法不责众,能救出人来,也算万幸。



乡村土壤,这才是问题的核心,如同鲁迅笔下的人,吃人血馒头治病的人大有人在,买一个妇女,来硬的,驯化她,让她变成一个绝望的人,是需要一个村庄的人,才能做成的。美国有一部电影《为奴十二年》,北方自由人被拐卖到南方成黑奴,十二年逃亡史,希望绝望到希望,在那种环境下,里面描写的那种环境,大家可以去看以下。



刑法是和社会相关的,当社会变化时,刑法也必须与时俱进。2015年制定的三年以下,现在社会大众认为,应该往上升了。毋庸讳言,中国社会对女权或者人权意识的水面在上升,在实践中,因很难收集强奸罪的证据,但强奸行为在收买妇女中是比比皆是的,有几个被拐买的妇女是自愿的?女权就是人权,因此,适当增加刑罚,有合理基础。对收买行为提高刑法打击,并不是一贴万能药,但如同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刑死刑一样,多少有一点作用。



说刑法不是万能药,是因为现实中,很多的犯罪,在犯罪时,往往不去考虑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如杀人罪死刑,但看到过一个数据,85%的杀人犯在杀人时,是不考虑要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往往是激情或者侥幸。可以说,大部分犯罪都出不了这二者,当然,你也可以说,有第三,保护伞,如酱油壶,这不也天网恢恢嘛。



刑罚的提高,只是一个很小的因素,真正能改变的,是社会的信仰,以及信仰下的文化。拐卖犯罪的消灭是不可能的,因为人间本身就有恶魔,但如果土壤改变了,一定会减少。这个减少,要靠福音或者新文化能传播到最落后的地方。所谓人不是孤岛,最简单的说法,就是,就算你家财万贯,但你无法保证自己一定是安全的,或许是开车司机的失误,或者是犯罪分子的精心设计。就算李嘉诚都中了招,儿子被绑架,好在他筹钱快。



鲁迅先生的《药》,就是认为愚昧的国民,不可能有出路,他想改变文化,但他的新文化,葫芦里不知道什么药。(德先生赛先生?)。新文化的改变,是需要很多的因素。政治,经济或是一个因素,宗教的因素可能会更大。但这个宗教,也容易让人六经为我所用,如同美国六十年代前的南部地区,认为黑奴是财产,一样能找出《圣经》依据,真是很令人遗憾的事情。但那个是旧约时代就有奴隶,要在圣经里找出可以收买妇女的经文,还是挺难的。(别说我老举美国的例子,因为揭美国的伤疤安全)。



有人说,买方需求和现在男女失衡有关系,也和中国文化的传宗接代有关系。所谓继绝世,兴灭国。而圣经对独身,非但没有歧视,反而对自愿独身的,认为是一种恩赐。相对而言,对独身的压力,没有传宗接代文化那么大。



福音化的文化或许也有帮助,注重人的价值,注重人权,但我想说,取法乎上,得其中。真正要有文化的改变,是需要新教信仰的。大家直接从源头来活水,而不是凡事都从西方来,西方来的偏差和病态,一同被作为先进文化引进。或许是人权意识提高了,但或许你要造三个厕所,甚至四个,因为护照上的性别已经不止男女。



最难的事情,往往需要最长的耐心。对于丰县八孩的母亲,如果能推动立法修正,是好事,大家或可以松一口气,认为,我们都做了点工作。这个事情可以放一下,我们关注下一个议题。但真正能起重大作用的,反而是细水长流的活,甚至是最艰难的活。谁能在这样的农村,去传爱人如己的福音呢?谁能舍身将自己浇灌在那里呢?



修法虽然不解救问题,但依然可以去推进。其次,对丰县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如果能有一个有法必依的结果,对类似事件也有积极的影响,但我不乐观,因为舆论热点已快过去,一切将恢复原样。八个孩子也不会希望自己的父亲去坐牢,(理论上,如和丧失自我认知能力的精神病人结婚生子,本身就涉嫌强奸)。事件如同烟花,一时热闹,之后黑暗的夜空恢复如初。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有译本翻译,光照在黑暗里,黑暗胜不过光,两者都有。前提是,要有光!而且要有照亮人心的光,温暖人心的光,改变人性的光。这些不是德先生赛先生所能做到的,而是要追溯到德先生赛先生的源头活水。



正逢冬奥和女足夺冠,欢庆的人们可曾想过,这些铿锵玫瑰,冰上花朵,她们,和丰县被栓的母亲,或许命运是可以互换的。如果再没有变化,或许我们所有人的孩子,命运,都可以和她互换,铁链不是单单为她所留,它为任何人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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