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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康来昌:巴特的婚姻与神学

康来昌:巴特的婚姻与神学

康来昌:巴特的婚姻与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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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怜之辨】康来昌:巴特的婚姻与神学

原创: 康来昌  怜恤  今天

今年是瑞士神学家卡尔·巴特(Karl Barth, 1886-1968)去世五十周年。大体说来,巴特死后前20年,保守福音派(不论英语系还是汉语系),对巴特及其所代表的“新正统派”不太了解也不太信任;多半根据保守的改革宗神学家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的研究成果,认为无论巴特讲了多少反对自由主义神学的话,引了多少加尔文的观点,其骨子里仍是一个自由派神学家。

然而,近30年来,风气渐转,巴特的神学越来越受到福音派学者的欢迎。神学院如富勒(Fuller Theological Seminary)、刊物如《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组织如校园团契(InterVarsity Christian Fellowship )、出版社如贝克出版集团(Baker Publishing Group),都有不少推崇巴特的声音发出。

笔者接受范泰尔的观点,不认同巴特和新正统派。本文将以巴特的婚姻生活为切入点,简述其神学立场存在的问题。

巴特的神学和婚姻在一定意义上有相似之处,试比较如下:


婚姻方面,神说不可奸淫;巴特身为有妇之夫,却常年与女秘书夏洛特·冯·可兹包慕(Charlotte von Kirschbaum,1899-1975)保持暧昧关系。护士出身的K没有受过大学教育和神学训练,但作为巴特的私人助理,深度参与了巴特的创作,并成为巴特的终生“伴侣”。

神学方面,不可对神不忠;而巴特喜欢自由主义(新派)神学之父士莱马赫(Schleiermacher),可谓犯了属灵的淫乱。巴特固然批评了自由主义,也将自己归入正统行列,但对巴特而言,从保罗到加尔文的正统神学,只不过如婚姻中的“正室”——他真正的“心上人”,是士莱马赫(巴特的房间里一直挂着士莱马赫的画像)和康德。


婚姻中犯了奸淫怎么办?当然是悔改,断绝和情人的关系,忠于自己的妻子。然而,巴特没有这样做——不但生前始终和K保持亲密关系,死后也要求同葬。

神学上,喜欢自由派怎么办?正确的做法是离弃自由派回归正统,可巴特舍不得。他活动在自由派充斥的圈子,却罕有正统、保守的福音派和基要派朋友。虽然彼时的德语圈或欧洲神学界已绝少非自由派的人士,但巴特打着正统的旗号行新派之实,足显其虚伪。


婚姻上,既然无意离开情人,至少应和妻子离婚,以免终生陷于淫乱之罪,但巴特并没有和妻子离婚。这其中固然有教会、家庭责任的压力,也有当时(巴特寻求离婚的1933年)他所定居的德国法律的限制,可在那之后,巴特还是自愿选择不离婚,同时继续保持和K的亲密关系。

神学上,如果不想弃绝自由主义,可以选择离开正统,光明正大地加入新派阵营;但巴特不肯,因为他想要正统之名——即便坐拥自由主义之实。


婚姻上,巴特不离婚,又不愿舍弃情人,在此情形下,他若为K另置一宅,还可减少罪恶;然而,身为曾经牧会的神职人员、以正统派自居的神学教授,他做出了连世俗花花公子也难以做出的事:把情人接到家里,使之和原配同住一个家里——此种情形持续了35年!

这事如果发生在保守的神学家身上,恐怕早已受到无情的鞭挞和惩治。可自由派对巴特的态度,与他们对同道中人如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 Jr. )牧师、存在主义神学家田立克(Tillich)一样——无上限地加以包容、保护,且对批评者发出“不要论断”、“心里肮脏,才会想歪”之类的责难。

如今,在巴特和K的情书已经公开,私情无可置疑的前提下,喜欢巴特的人仍然想方设法维护他:“谁是没有罪的,可以先扔石头”,“人都是软弱的”等等,不一而足。我们当然不敢自义,也不应做法利赛人,然而,在巴特的私德问题上,混淆是非就是最大的自义,文过饰非也是最法利赛人的做法。

巴特把情人接到家里同住,对妻儿来讲,极其不人道;K失智以后,巴特不但自己经常去疗养院探视,且要求妻子同去;死前还嘱咐妻子继续探访,并定下三个人合葬的约定。

常年的畸形生活模式,使巴特妻子身上带有一种扭曲的奴性(自由派称其“有妇德”);巴特的儿女们(其中一个是知名圣经学者),承认母亲极其痛苦,但又赞扬母亲“识大体”,心灵之扭曲亦可见一斑。

神学上,巴特的本领在于,把两样不相融的东西强扭到一起,让他的神学既能讨自由派喜欢,又好像维护了正统的信仰。天主教神学家阿奎那是把亚里士多德和圣经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一个人本、一个神本)结合了起来,但阿奎那始终还是忠于圣经的,不管他的尝试是创新还是错误,其观点立场仍不失正统;而巴特将康德和加尔文合一,是不伦不类、不正统。
                        
比之巴特,上一代的自由主义者虽然背道,也还相对诚实。他们明说自己不信圣经中记载的道成肉身、童女怀孕、死人复活等,认为这“不是真的”;神学家的责任是要把这些“虚假”、“迷信”的记载去掉,留下宝贵的“米粒”——即四海之内皆兄弟一类的教训和榜样。

巴特写书,则往往是先“责备”一下自由主义的错误,然后肯定正统的信条(就如巴特要维持与原配的婚姻一样);然而,再看他对这些信条的解释,你就会发现,其实是自由主义改头换面地回来了。巴特真正爱的是“情人”,但又要顾及面子,所以就把“妻子”(正统的)和“情人”(新派的)弄到了一个屋檐下。

巴特认为,神的启示(如耶稣的复活),发生在历史意义(Geschichte)而非历史事实(Historie)之中——在正统神学家范泰尔看来,这种莫名其妙、玄之难解的说法,就是在否认耶稣复活的真实性;但巴特的拥趸却一再强调,范泰尔误读了巴特,果真如此吗?

在某次研讨会问答环节,富勒神学院创办人、《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首任主编、福音派神学家卡尔·亨利(Carl Henry,1913-2003)曾经问巴特:假设记者生活在耶稣的时代,报道耶稣的复活,这条新闻是否具有和其它坊间新闻一样的属性(即同为历史事实)?

任何持正统信仰的人恐怕都会明确回答:是的,耶稣复活与其他新闻事件的属性并无不同。红海分开、耶利哥城倒塌、耶稣复活,都不是存在于以色列人或基督徒信仰、心灵中的“意义事件”,而是发生在历史长河中的真实事件!

然而,巴特没有做出肯定回答,且反问亨利:“你们是《今日基督教》,还是《昨日基督教》啊?” (参Carl F. H. Henry,Confessions of a Theologian: An Autobiography, Word Books, 1986, p211)其言下之意是,相信耶稣复活发生在真实历史进程中的人,是落伍、跟不上时代的。

耶稣说:“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5:37)当一个人说话晦涩难懂、自相矛盾时,他要么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要么就是在说谎——玄之又玄,往往不是众妙之门,而是众谬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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