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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可以纠结像灯芯,不可扭曲如蛆虫

可以纠结像灯芯,不可扭曲如蛆虫

可以纠结像灯芯,不可扭曲如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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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纠结像灯芯,不可扭曲如蛆虫

原创: 郭暮云 郭暮云的半导体  昨天
经文

马太福音 5:14-16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释经

我们学堂所在的那条路叫“世光路”,听起来颇为属灵:“世上的光”。不知道命名者当时是否有这个意思。

查考原文,这里的“光”,可以指“光”或“灯”,“光”的意思是“光线、光芒”,“灯”的义项指发光体,比如日月星辰、蜡烛火把之类。

“光”的希腊文拼写是:phos,中性名词,就是说没有阴性阳性之分。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合理地认为,所有基督徒都是世上的光,并非只有弟兄是,也就是没有男光女光、雌灯雄灯之分,弟兄姊妹都是光,都是灯。

值得注意的是,神说,我们“是”世上的光,而不是说,我们要“作”世上的光。“是”与“作”有什么不同呢?或可简略地说:一个暗示身份产生行动,一个暗示行动赢得身份。

我们是基督徒,这个身份就决定了我们就“是”光,所以我们要发光。而不是说,我们到底是不是光,取决于我们的光发得怎么样,你先发着,发得好的获封为光明使者。

这类似于“被恩典重生然后有好行为”与“努力以好行为赚取恩典”的微妙,但并非不重要的差异。而我们所信的当然是前者。

换句话说,今天的证道,或许只对“已经被恩典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而言才有实际意义,否则,就无异于写给陆生动物的飞行指南。

那么,“我们是世上的光”究竟意味着什么?有何目的、形式与意义?下面分别论述。

目的:为主作见证

本段经文其实是连用了两个比喻来形容基督徒:你是盐,你是光——但你不是唯一的神话。

众所周知,“盐”的比喻暗示我们至少应有防腐、调和、守约等功用。那么“光”这一喻体又在提示基督徒应该具有怎样的形象与样式呢?

耶稣是真光

或许首先需要强调的就是:耶稣才是真正的光。在此意义上,我们和施洗约翰有一样的任务:

约 1: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为光作见证。
约 1: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经上多处提到,神就是光。即便是“世上的光”,首先也指的是主耶稣:

趁着白日,我们必须做那差我来者的工;黑夜将到,就没有人能做工了。我在世上的时候,是世上的光。” (约翰福音 9:4-5)

门徒说:“拉比,犹太人近来要拿石头打你,你还往那里去吗?”耶稣回答说:“白日不是有十二小时吗?人在白日走路,就不至跌倒,因为看见这世上的光。若在黑夜走路,就必跌倒,因为他没有光。” (约翰福音 11:8-10)

神将自己比作光,基督在世上的时候,将自己比作世上的光。这一点非常意味深长。

理工科出身的我,在刚信主时,曾对“神人二性”非常难以理解:基督怎么可能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呢?难道一样东西可能完全黑同时又完全白,完全冷又完全热吗?

然而一个物理学中的定义帮助到了我,那就是光的“波粒二象性”。就是说,在目前的认知水平上,光既是完全的粒子,也是完全的波。因为能借着不同的实验看到这两种不同的性质,所以科学家只好谦卑地承认,光既是波,也是粒,即便这两个属性看上去不可调和。

所以当我再读到“神就是光”、“基督是光”的时候,我就恍然大悟了:既然光的波粒二象性我都接受了,那么主的神人二象性有什么不能接受的呢?地上的事(波粒二象性)已经如此奥妙,天上的事(神人二象性)不是当然会更加超越理性吗?

或许你没有过我这个先理性困扰又恍然大悟的过程,那没有问题,单纯地相信并且领受“神就是真光”,这也是好的。或许是更好的。

我们是灯芯

相对于那“真光”来说,我们虽不能说是“假光”,但应该知道,至少我们肯定不是“光的本体”。

具体来说,我想不如将这段经文里的“光”从另一个义项去理解,那就是:我们其实只是“光的媒介”,而不是光本身。

不过不要被什么“光的媒介”这种惨遭高等教育后才常常下意识冒出来的,听上去很厉害的词吓到——其实就是“灯芯”。光是借着“灯芯”这种管道、途径、媒介发出来的,但灯芯本身并不是光。

前一阵我读了尤金·毕德生牧师的《返璞归真的牧养艺术》,里边有一个让人极其难忘的见证。

基督徒女作家第拉得非常热爱大自然,时常在山野间行走,默想上帝的创造与恩典,并将她看到想到的写成文字。

有一次,在弗吉尼亚州的山中,她在烛光下看书,期间就看到不断有飞蛾扑火。令人称奇的是,最后有一只飞蛾扑在了灯芯上,然后抱着灯芯就不动了——最后它自己就成了灯芯,一度黯淡的烛光更加明亮,火焰就在这只飞蛾的头上燃烧。

当时她很感叹,并且想到,这里显然有一个极大的奥秘:死亡带来光明。

几天后,她正在野外,忽然看到一架小飞机就在不远处坠毁了。驾驶员从残骸中拼命拖出他七岁的女儿——然而,一大片燃烧的汽油忽然溅在了女孩的脸上,将她的头烧着了。

第拉得赫然发现,这个女孩她认识。两星期前,女孩的父母邀请了十六位邻居到他们的农场做苹果酒。当时第拉得就和她玩儿了一下午,她们很投缘,并且第拉得发现这个女孩儿长得和她特别像。

女孩经过抢救保住了性命,但是毁容了。第拉得准备去医院探望她,探望这个两周前还和她面貌相似的女孩。虽然那一刻,她其实已经迷惑了。这样的惨剧发生后,对她而言,似乎美丽、意义甚至上帝的概念本身,看起来都已经岌岌可危。

然而同样就在这时,电光火石之间,她忽然想起之前见到的那只化作灯芯的飞蛾。于是她泪如雨下,刹那间明白了这意味着什么。

最后,她便在祷告后将下面这段话告诉了小女孩:

让爱紧握著你,就像火中的飞蛾,你的生命就是灯芯,你的头在祈祷中燃烧,由里到外完全被神掌握。倘若你觉得孤独就呼求神。早晨你就吹口哨,白天充满愉悦,下午则不是吹口哨就是充满愉悦,晚上则呼求爱,就这样活着。

或许,这就是“化作灯芯”,最直观,却也最残酷的一个例子。

然而我们仍要直面现实,直面历史。就像我们在教会历史上读到的那许多殉道士一样,比如坡旅甲和约翰·胡斯,他们也都是在火刑柱上被烧死的。所以,他们何尝不是化作了灯芯?并且他们这样做,不也是为了见证主耶稣吗?

所以,在此意义上,那个小女孩也是在以类似的方式为主作见证。

但就像第拉得姊妹提到的,见证中最重要的,是爱。因为神就是爱。就像保罗所说: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林前 13:3)

所以仅仅“敢于”(并且真的)化作灯芯被燃烧,恐怕还是不够的——除非你是为神的缘故、为爱的缘故这么做。因为我们应该知道,就是在非信徒中,也真有一些人敢于“舍己身叫人焚烧”。但他们更多是因为仇恨、骄傲和绝望。

所以主才说,点在灯台上的灯,“照亮一家的人”,这就是爱了。所以可以这么说:真的圣徒,就会愿意化作灯芯,被神使用,燃烧自己,发出基督的真光来,照亮一家、一城、一国的人。而不是像个别和平教教徒,化作导火索(虽然看起来可能和灯芯很像),引爆炸弹,炸死炸伤所有来不及躲开的人。

我们是世上的光,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是灯的灯芯,主这真光会借着我们发出来。所以不可小看自己。因为光具有非凡的属性:哪怕一根火柴的光,也能瞬间充满整个空间。

因此,当我们发光如灯,甚至发光如星的时候,黑暗是否深重就不再是最重要的事。因为当你愿意化作灯芯,你就已经肯定不会被黑暗改变;而当你发出光来,黑暗就肯定会被这光改变。

化作灯芯,换句话说,就是:为了爱,去牺牲。我们的学堂在世光路上,这就在隐约提示我们,办教育为了爱,去牺牲——就和传福音一样。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妻子、好母亲,同样是为了爱、去牺牲。

成为灯芯,就是牺牲。发光如星,也是牺牲。因为星星就是宇宙的灯,就像有首歌的名字:《星星点灯》。一颗发光的星,就是一盏巨大的灯,星球的元素就是灯芯。灯芯总有烧尽的一天,但光是永恒的。这就是牺牲的意义,这就是爱的意义:见证真光,发出真光。

方式:公开受逼迫

经文里还提到了“世上的光”会有什么表现,或者说,上边提到的“化作灯芯去发光”具体而言应该是什么方式。那就是:公开受逼迫。这也是“在黑暗中发光在高处”的实际意思。

为什么基督徒会受逼迫?简单的回答,那就是:因为圣经不断在这样讲论,历史也不断在这样演示。

然而我们还可以借着默想“光”的意义,来进一步默想逼迫的意义。那么你就会发现,我们会被逼迫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身为世上的光的我们,照亮了一些不愿被照亮的黑暗中的人。

就像约翰福音提到主的时候也是这样说的:

约 1: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就是说,作为基督徒,你的存在本身,就会被世人恨恶。因为你会照亮他们,显出他们的不法。你做官却不贪污,就会让指着灰色收入的同僚讨厌你。你25岁还是处男处女,就会被有灰色往事的同学嘲笑你。你信主却不隐藏,就会让躲在灰色阴影里的人忌恨你。

并且经上还记着说:

提后 3:12
不但如此,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就“一定”会受逼迫。那么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居然从来没有受逼迫,那么反证法可知,其实你并不敬虔,也没有“立志敬虔度日”。

那么,什么叫做“敬虔度日”呢?就是今天的经文里提到的,要有“好行为”。那么需要指出,受逼迫正是一种好行为,或者说是好行为中的好行为。当然这里有一个默认的前提,或许并不用我特意指出,那就是好行为当然是“为义受逼迫、为主受逼迫”,而不是为其他的什么。

所以当你身为会计却不做假账,被公司开除,你的确受了逼迫,但这就是好行为,因为见证了神的公义,见证了神是命令“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的神,所以就使神得了荣耀。

同样,当一个教会在无人敢发声的时候,勇敢地起来为全城、全地、全族祷告,即便他们都被带走,都受了逼迫,那也是,并且特别是一种好行为,因为他们见证了神的公义,见证了神是命令“你当为不能自辩的开口,为一切孤独的伸冤(箴 31:8)”的神,于是便让神得了荣耀。

并且经文里特别提到,这样的好行为要“行在人前”。这是时常引起误解的一个定语,因为主曾明明地说过,施舍的时候,右手所做的都不要让左手知道,并且他严厉批评法利赛人那种喜爱在街市上、会堂中公开作秀的伪善行为。

所以我们需要思想,这里的“行在人前”究竟什么意思。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开”。结合刚才特别提到的那种好行为“受逼迫”,那么就是:身为世上的光,就意味着为了见证主,公开受逼迫。

灯是不能隐藏的,就像真正的荣耀神的好行为一样。所以我今天谈到的受逼迫,正和经文里提到的好行为一样,是不能隐藏的,也就是说,理应是公开的。因为我们若真是世上的光,那么就如这经文所说,城要立在山上,灯要点在台上。这就是“公开”的意思。

上周六,我们的娄婷姊妹就在那边和二百多位弟兄姊妹一起,经历了公开的受逼迫。基本过程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借着这一次事件,我相信她也得到了极大的成长,成为了更加合乎主用的灯芯。

不过被神扭成灯芯的过程,显而易见,并不好受。或许肉体上的疲倦、饥渴还在其次,真正的问题在于,你在那个过程中,会胡思乱想,沮丧迷茫,纠结缠绕,甚至就好像要失去信仰一般。

娄婷姊妹后来反思的时候,写了一些见证。我当时没有转发到教会群,但我要本着公开化的原则,在这里引用。

她说就在功夫熊猫破门而入,抢走教会的圣经和书籍之时,忽然有一个念头涌了上来:既然教会被取缔了,那么我终于可以回长春了,也不用再为写论文和毕业答辩纠结了。

所以当第二天发现,竟还能继续正常主日,她就为自己在那一刻的念头悔改了。

我必须要说,这是我听过的最好的见证之一,因为这是“属灵凡人”的见证,是真实的见证,因此远远好过我听过的另一些无比神奇的、隐去了事情另一面的“属灵超人”的见证。正因为我们软弱,我们才能见证:是主的恩典,是主的刚强,在全程守护。

即便如此,这个公开受逼迫的“过程”仍然并不好受,痛苦,纠结,缠绕——然而那不正是灯芯的形状吗?不正是生命DNA的形状吗?

并且,想一想那个小女孩,想一想胡斯,我们能说自己比同为灯芯的他们更难受吗?

所以,公开受逼迫,还有一个要点,就是之前已经提到的:要有爱。或者说,即便暂时不能爱仇敌,至少也要非暴力,即使对方并不惮于使用暴力。

因为受逼迫的一个最大的试探和危险或许就是,屠龙的勇士,可能被恶龙的血感染。就是说,如果我们受逼迫,公开受逼迫,却在逼迫中生出苦毒,怨恨甚至绿教一般的心态,那我们就很难分辨自己是否一定是在为神做见证了,正如经上所说:

罗 12:14
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这是神给我们的命令,也是给我们的保护,保护我们不会变成黑暗的恶龙。

意义:荣耀归于神

因为,受逼迫本身绝对不能成为目的,甚至可以说它本身若不是为了荣耀神,就没有意义。就像那传福音的脚踪何等佳美,即便脚被磨破,鲜血淋漓,也是何等佳美,而且更加的佳美。但若仅仅是郊游时鞋里进了沙子把脚磨破,那这种痛苦就是没有意义的。

有意义的痛苦就是受逼迫,基督徒人人都当经历。没意义的痛苦,无人可以忍受,也实在不需要忍受。

有意义的痛苦,无法避免,也不该避免。并且刚才已经提到,好行为,绝不仅是重阳节给老人一遍一遍洗脚这种。也理应包括在黑暗的国度,见证黑暗的不是。即便这样做会受暂时的,至暂至轻的苦楚。但这就是将荣耀归给神了。

除了“荣耀神”这最高的意义,化作灯芯或者公开受逼迫,还有一个意义,就是在大浪淘沙中,会显出神要使用的真教会与真圣徒。

就像主耶稣在撒种的比喻中提到那四种土地时,有一种就是:

可 4:17
但他心里没有根,不过是暂时的;及至为道遭了患难,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这就是逼迫的筛查作用,同样会使神得荣耀。

是谁在“作死”?

今日,常有人说我们是在“作死”,是“不作死就不会死”。

不过“作死”是什么意思呢?让我给你一点结合圣经与中文的解释与感想。

启 6:8
我就观看,见有一匹灰色马;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阴府也随着他;有权柄赐给他们,可以用刀剑、饥荒、瘟疫(或作“死亡”)、野兽,杀害地上四分之一的人。

我记得两年前有一次读到这里,按照东北的句读,我把断句给断错了,于是读成了“骑在马上的,名字叫,作死”。

这个当然不是经文的原意,必须先声明一下。不过,这种“误解”也有一些处境化的意义,那就是:其实不是我们在作死,而是灰马上的这位,有阴府跟随的这位,在作死。

灰色(原文指尸体的颜色,也有译为“黄绿色”的),本就是最能代表死亡的颜色。在许多解经家那里,这匹马,甚至这四匹马,都代表着某种超级强权,代表某种很强大的民,很厉害的国。古时有人说是阿拉伯帝国和蒙古帝国,近代有人说是纳粹和苏联。

就是说,这种巴别塔精神继承者,从启示录的寓意看,才是在“作死”,是在奔向那又宽又大,却通往地狱的路。

并且,将“作死”这种词用在弟兄姊妹身上,实在让人感叹。是的,什么时候开始,懦夫开始歧视烈士,苟且偷生之徒开始歧视慷慨赴义之人了呢?什么时候开始,猥琐发育者要歧视美善光明者了呢?混沌度日之人要骂敬虔度日之人是“作死”了呢?

所以是时候再贴出来(据说是)曼德拉说的那段话了:

但不要习惯了黑暗就为黑暗辩护;不要为自己的苟且而得意洋洋;不要嘲讽那些比自己更勇敢、更有热量的人们。可以卑微如尘土,不可扭曲如蛆虫。


同样是纪念,就在十年前,有一位省级作协副主席,写了一首《江城子》,淋漓尽致地见证了,“扭曲如蛆虫”,到底是怎样一种姿势。

天灾难避死何诉,
主席唤,总理呼,
党疼国爱,声声入废墟。
十三亿人共一哭,
纵做鬼,也幸福。
银鹰战车救雏犊,
左军叔,右警姑,
民族大爱,亲历死也足。
只盼坟前有屏幕,
看奥运,同欢呼。

上边这首“词”,它扭曲的程度,甚至可以说是在侮辱蛆虫。因为蛆虫扭曲不过出于本性,灵魂扭曲带来的文字扭曲,却是出于只有人才有的罪性。它连累“江城子”这个词牌,很难再被知道此事的正直人使用。不过这首扭曲词,很好地总结了厉害国丧事喜办,把国耻日扭曲为感恩节的悠久传统。

让我们换个场景思考一下。假如2021年,纽约,911事件20周年纪念,那些亲友死在恐袭中的市民,教会的弟兄姊妹,以及想要纪念此事的正常人类,却在尚未聚集前,就被纽约警方驱散、抓捕、殴打,那么你会觉得美帝很厉害吗?

所以同样,上周六国殇日的事件,同样是自发纪念,一个内部的祷告会,一些在十年前失去了自己至爱亲朋的弟兄姊妹的聚会,却被冲散。主说,你要与哀哭的人同哭,然而我们在成都的弟兄姊妹甚至被剥夺了哀哭的权利。

然而,感谢主,这样的公开受逼迫,正显明了,他们是世上的光。他们真的被扭成了灯芯,照亮了主内一家的人。于是那一夜,许多人经历了人生第一次大能的祷告,全国、全世界的许多教会为一件事,同声代求。祷告完毕,看到消息说牧师和同工已经出来,一位小姊妹当时就告诉我,她这一次真的比以前更相信祷告的能力了。是啊,我想说的是,我也同样震动,同样感动,同样更加坚信了主的应许:义人的祈祷是大有功效的。

这就是成为灯芯的他们,实实在在发出来的光。

扭曲如蛆虫,意思就是将有着“神的形象与样式”的人,堕落成了蛆的样式,这就是“荣耀神”的反面,是对神的亵渎和侮辱。在地上扭曲着的,会悻悻地说笔直站立的人是在“作死”——那么就借着这话,我要说,在今日,荣耀神的最重要方式之一,就是“作死”。或者说,被真正在作死的人嘲笑为“作死”,恰恰是我们有重生之生命,我们是世上的光的最好见证之一。

也是在那一年,就是上边那首“做鬼也幸福”的蛆词发表的同一年,余秋雨教授在其个人博客中发表日志“含泪劝告请愿灾民”,表示“这些往生者全都成了菩萨”,所以,别作死了,别请愿了。

所以这让我们不禁感叹:同样都是“秋雨”,差距咋这么大呢?

不过,说到这里,我仍然要提醒大家,也提醒我自己:为他们祷告吧。因为主借着保罗说:那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诅。

所以,让我们祝福这些人,早日认识基督,好能进入光明国度,并在进入之前,挺直脊骨。

也愿主赐下恩典,让我们真的认识到自己是世上的光,从此化作飞蛾,向主飞去,化作灯芯,为主缠绕,化作火把,为主燃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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