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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 双城记——城市家庭教会的新挑战

双城记——城市家庭教会的新挑战

双城记——城市家庭教会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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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5 微时代改革宗教会  

2010年,我两次回国,行程中特别关注了A和B两城的教会事工情况。观察两个城市的教会发展,可以发现城市家庭教会正在面对新处境、新问题、新挑战,同时,也是新的机遇。

A城印象:新都市人,新城市家庭教会

都市不是一个地方,而是一种文化。

都市化是文化的变迁,是人类生活方式的改变。都市化必然伴随着人口的迁移。都市像一个磁石,将以往散布在农村的人吸引过来,高密度地聚集在都市里面。

据统计,目前中国城市居民的60%来自农村。在这方面,A城与北京或上海的情况类似。在大街上行走,仅仅依据衣着和口音,就不难看出,A城本地人已经不占多数了。而那些外来人口,并不是在A城“暂住”的过客,而是为A城社会文化做出贡献的居民。

笔者在A城,光顾过4种类型的餐馆,分别是:所有食物价格都在5元人民币以下的最廉价的面食店,门面简陋的低档餐馆,有一定装修的中档餐馆,以及装潢具有独特文化风格的高档餐馆。这些餐馆的经营者来自苏北、安徽、东北、四川,就是没有本地人。

这种情况绝非局限于餐饮业。一位民工教会的传道人,自豪地告诉笔者:A城所有新建的大楼,没有一栋不是外地人建造的。如果外来人群已经在A城的建设里面,发挥着如此大的作用,并构成A城文化的组成部分,难道他们还不是A城人吗?



“农民工”或者“外地人”的称谓,明显带有贬义的味道。工人就是工人,为什么要在“工”前面,加上“农民”两字呢?对农民出身的强调,不正显示了城市的优越感吗?他们住在此城,并造就着本城的繁荣,为什么还被冠上“农民”的头衔呢?

×几种不同的类型

在A城,笔者观察了不同类型的家庭教会。A城并没有悠久的教会历史,本地人信主的不多,由此,本地人组成的教会并不多见。人员最多的是民工教会。

A城的民工教会有两种类型。一类以传统农村家庭教会的大型团队为背景,即与故乡的大型团队具有结构性的联系,人员多来自同一省份,建制相对完善,具有传统农村家庭教会的固有风格。

另一类是民工弟兄自行建立的,与故乡的教会没有实质的联系。此类教会的成员,常常比较多元,来自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教会传统,结构较为松散,但在教会建制与神学理念方面,具有较大的可塑性。

最后是白领教会。白领教会的主体是新A城人,间有本地人,主要是技术人员(包括技术工人)和教育程度较高的商人。此类文化成分的人,比较容易被本地人认同,也比较容易建立本城意识。白领教会的教导体制与治理结构都比较完备,明显带有“北京模式”的印记。另外,在校园里面还有一些独立的,或以福音机构为背景的学生团契。

×没有真正的连接

尽管A城的一些大教会之间,已经有了初步的接触,但总体来说,A城的教会并没有真正连接。主要的障碍,既有社会文化方面的,也有教会传统方面的。例如在社会文化方面,虽然大家都在A城,各教会却仍称为“温州教会”、“安徽教会”、“河南教会”……最富有的当然是温州教会。温州教会与故乡的教会有着严密的组织关系,结构完整,财政资源丰富,有定型的神学传统与教导体系,具有强烈的组织扩张意识(但不一定是传福音的意识),其成员多来自工商业背景。

在温州教会里,有文化的优越感。无论有多少人在场,只要两个温州人遇见,他们只肯使用温州话。这种执着是有象征意义的,就像上海人只肯使用上海话,俄国贵族非说法语不可,那是优越身份的显示。这已经足以将温州以外的人,阻挡在温州教会以外了。

在安徽教会与河南教会那里,则是文化自卑感,好像自己低人一等,高攀不上本地人。

本地教会则自然有地利的骄傲。

当教会领袖聚会的时候,笔者提到了社会文化对教会连结的阻碍,结果立即听到本地教会的领袖谈60年代“自然灾害”时期,外地人涌入本地造成的伤害(卫生问题啊,偷窃啊,等等)。

可是,笔者不禁要问:我们不都信主了吗?两下之间的墙不是被基督的十字架拆掉了吗?为什么同在A城的教会里面,却还住在各自的故城之中呢?在信主以前,我们不都是罪人吗?谁又比谁更低呢?在信主以后,我们不都是上帝的儿女吗?谁又比谁更高呢?

如果本地人的教会与外地人的教会,都不能彼此连接的话,如果我们的生命,不能突破尘世的地域文化隔阂的话,谁又会相信天国的超越性呢?

每一个来到A城的外地人,都是基督请来的客人,接待他,就是接待基督;每一个来到A城的慕道友,都是上帝托付给我们的福音对象,不向他们传扬福音,我们就在上帝面前犯下了渎职罪。



×影响寓于回应中

不过,好在已经有安徽的团队,有意识、有计划地向本地人传福音。还有一家温州教会,走出了原有的教会系统,开展不限于温州人的福音事工。目前,该教会的成员的构成,是温州人与本地人各占一半。这是以它地教会资源开阔本地事工的另一种方式。

不仅是A城,在新的社会文化条件下,每一个城市的教会,都面临着同样的挑战。不能回应这一挑战,教会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教会对世界的影响力就会减弱。但挑战就是机遇,教会对新型都市文化的影响力,就寓于对挑战的回应之中。

在都市化浪潮的激荡下,各种社会文化成分正在碰撞和融合,最终形成新型的都市文化。如果凭藉属天的渊源,教会能够先行将不同地缘文化背景的弟兄姐妹,融合为属灵生命共同体,就可以为世界提供榜样。


B城再游:深化教会生命,实化教会结构

B城的家庭教会在快速发展。不过,宽大并不等于深厚。外形的扩大,有时会掩盖内里的软弱。尽管已经对全国的福音运动具有了主导的作用,B城的教会仍尚未越过初期的幼嫩,内在生命有许多极待加强的地方。

×神学是“学问”、是至高的?

神学培训是B城家庭教会的优势。满城的大学、研究机构以及文化设施,使得B城教会具有文化上的先天之利。作为国际化的都市,在对外交流方面,B城又领了风气之先,B城教会也由此得以先行接触海外神学资源。

另外,B城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为B城教会提供了宏大的神学视野。这些有利条件,造就了B城教会在中国教会中的神学领先地位。在家庭教会系统里面,B城的神学教育体系最为完整,其神学概念也影响着全国福音运动的发展。

然而,B城的神学,明显有着单纯追求学问的趋向。神学似乎是为神学而神学,是一种可以脱离教会生活、独立发展的抽象学问,甚至是高于教会生活,并且可以硬性规定教会生活的至上原则。

但是,神学就是关于神的学问吗?如果是,这种研究抽象上帝的抽象学问,就与世界上的科学并无二致。神学的本质,应当是对基督的生命体验。一切所谓的“学问”,不过是这种生命体验的理论外衣。只有“学问”的神学,仅有“学”,却没有“神”,也就不是真正的神学。

B城教会里面,这种把神学作为学问追求的趋向,正在将神学的生命内容倒空,使之成为一个只具有形式意义的理论空壳。B城的神学院和教会,都在硬灌一些脱离实际教会生活、从外国照搬过来的神学规条,而且以这套规条去硬性规范教会生活。

这种神学律法主义,不仅压抑了B城以及全国的新生教会的勃勃生机,也引发了诸多论断,造成教会内部和教会之间的纷争。



神学不是宰杀教会生活的尚方宝剑。要恭顺的,不是教会生活,而是神学自身——因为教会生活不是神学的奴婢,反而,神学应当是服务教会生活的仆人。“道成了肉身”就是榜样。耶稣是用自己的生活宣讲神学,这就规定了神学与教会生活的基本关系。

在耶稣那里,道是以血肉生命的形式,直接出现在经验之中的。一切的神学反思,都居于这个具象的经验之后。今天,我们同样需要先体验基督的生命,然后,才可能对这一生命做神学的反思。



×缺乏牧养、缺乏生命

从外形看,B城教会的结构,普遍比较完整。组织结构上,宪章、全职牧师、同工会、团契、诗班、财务、后勤,等等,什么都有了;活动方面,主日敬拜、祷告会、查经班、团契(或小组)、主日学,也都齐备。

但是,形式上有了,不等于实际生命中就有了。架子搭起来了,内里却没有生命血肉,那就是一具空架子。仅仅写在纸上,就是宪章了吗?按照程序推选出来的,就是合格的同工吗?没有生命做基础,书面的宪章,真的可以成为教会的生命结构?没有实际生命的支撑,凭一个头衔就能承担教会的工作?

没有实际生命内容,教会的生活就成了走形式的流程。什么都行过了,但都只具有表面的意义。

不同于公司或机关,教会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公司或机关只涉及人的某种特定行为,故而可以使用技术程式加以管理。教会作为生命的共同体,却需要全面的生命的连接。生命是整体性的,是不可解构的。仅仅使用技术程式,是无法连接生命的。仅仅使用理念教导,就只能教导出理念。

B城教会所缺乏的,恰恰是地方教会的核心内容,那就是牧养。牧养就是在全面连接的环境里,培育整体生命,以实现全面的生命连接。

在圣徒的个人相交、团契生活、教会活动之中,教会的牧者、同工、会众与慕道友,必须是全面的生命对生命的关系。如果摆上的只是一个技术职能,得到的一定也只能是一个技术性的回应。

走走流程,主持一下礼仪,教教理性课程,只能造就出走过场的基督徒、礼仪基督徒、理性基督徒。只有将生命完全摆上,牧养才可能开始,才可能造就信徒有基督的生命。

教会生命的力度,就表现在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之中。无论一个教会的形体有多么宏大与精美,只要其成员在每日的生活里面无法活出基督的生命样式,该教会就是软弱的。

教会对世界的影响力,也是透过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不管B城矗立着多少间教堂,如果基督徒的每日生活与世人完全一样,教会依然无法改变世界。而造就基督徒生命的途径就是牧养,这不仅是对B城教会的挑战,也是对整个中国教会的挑战。

作者来自中国大陆,原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1997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现在北加州牧会。

注:本博客图片均来源于网络,若涉及到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博表示诚挚歉意,并立即删除。

原文链接:http://www.oc.org/web/modules/smartsection/item.php?itemid=4368

原刊于《举目》52期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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