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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移民排期表发生重大改变

米移民排期表发生重大改变

2015年9月9日,美国国务院公布了2015年10月最新的移民签证排期。

2015年10月的排期表上有重大变化,具体来说,有了两个排期表: 
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 (移民签证可能被最后批准的日期); 和
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 (最早可递交身份调整申请的日期)。
在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表上,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为2012年1月1日,EB-3的排期截止日为2011年10月15日,EB-5的排期截止日为2013年10月8日, 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早于这些日期的移民签证申请可能被批准。

在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表上,中国大陆EB-2的排期截止日为2014年5月1日,EB-3的排期截止日为2013年10月1日,EB-5的排期截止日为2015年5月1日, 也就是说,那些早于这些日期的申请人可递交身份调整申请。这一排期将使获I-140(I-526对EB-5而言)批准的外籍人士可早日递交I-485申请,尽早申请到EAD许可工作或用回美证回国,或早日按照AC21的流动法则换工作,对中印两国的申请人是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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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用了2年才到排期,外面中介瞎忽悠嘛,说什么1年拿绿卡,胡扯啊胡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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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9日和2015年9月10日,美国国务院和移民局公布了10月份的移民排期,并首次公布了两个表格。就EB-5投资移民来说,第一个表格的交件时间(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s)是2015年5月1日,指的是允许EB-5投资移民申请人在美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时间。另一个表格是排期时间(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指的是排期到达后,绿卡可以批准的时间。


我们在这里先分析一下投资移民“交件时间“。2015年5月1日指的是那些在2015年5月1日之前递交的I-526申请,并且I-526申请现在已经获批的这部分投资移民申请人,如在美国可以从10月1日起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提早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个大好消息。因为大家知道,递交I-485申请后,等待I-485审批结果期间,申请人可以合法在美国居住,而无需考虑以学生签证(F-1)或工作签证(H-1B)等签证继续保持身份;申请人还可以获得EAD/AP二合一的共用卡,持工作许可(EAD)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持回美纸(AP)可以自由出入境。不仅如此,递交I-485申请后的投资移民家属孩子,年龄可以被锁定,不会再因为等待排期期间孩子年龄超过21岁而被取消获得投资移民绿卡资格。总之,只要递交I-485申请,申请人在工作、生活、出入境等方面与获得绿卡相同,给予了申请人很大便利。


下面,我们来分析另一个“排期时间或绿卡批准日期”。这个表格中,直接投资的EB-5申请人10月排期是2013年10月8日,指的是直接投资的申请人排期到达后,绿卡可以获批的截止日期。关于投资区域中心的EB-5申请人10月排期是”U” 暂无授权 (unauthorized),指的是10月份投资区域中心申请人的案件批准日期待定。出现暂无授权(Unauthorized)批准日期待定的情况,主要是由于9月底投资移民法案即将更新,在法案更新前,国务院还未确定区域中心投资移民件的具体批准日期,等到法案更新后,这种暂无授权(Unauthorized)的情况将会随之改变。


总结起来,投资移民交件时间是允许申请人在美递交I-485调整身份的时间;排期时间是排期到达后,绿卡可以批准的时间。有鉴于此,我们建议I-526已经批准并且优先日在2015年5月1日之前的申请人,如果本人和家庭在美国,可以立即联系律师递交I-485调整身份。如果本人和家庭在海外,也可以联系律师通过在境外递交材料给国家签证中心来锁定随行孩子的年龄。但是,这部分人在海外的申请人是否可以在10月1日递交材料,必须要事先收到国家签证中心的缴费通知才能交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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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解释看,貌似自提交日算的话,2年也没有排到。。其实我并没有看懂这句话:2013年10月8日,指的是直接投资的申请人排期到达后,绿卡可以获批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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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分析了,说人在美国递交的表格后可以合法的在美国生活及自由出入美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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