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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人事] 请教高手关于无期限劳动合同

我觉得
1、如果公司更名,要看员工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变更,不变更的话,只需补签一分协议就可以了;如果劳动合同变更的话,最好在签新劳动合同时里面写上再某某公司工作的工龄计入本公司,不然换了劳动合同,从法律上完全认为你是换了一家公司的。
现在有很多公司为了避免签无固定期限,就用这样的办法,法人下有2个公司,轮流跟同一个人签合同
2、现在劳动法规定,有二种情况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连续工作满10年
b.第三次和同一位员工签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只要满足并且劳动者愿意,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劳动者在第二次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只能有权决定是不是和这位员工续签,续签的合同必须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员工可以选择是否接受,如果员工不接受,可以提出签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法律规定的情况包括,员工提前通知、员工退休、员工犯罪获刑啦;但是你说的老板觉得员工不得力了,也提前多少时间通知员工,这个条件在固定期合同里面都不能解除的,只能以员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而且必须提出证据,如果只是觉得的话,那可能会属于违法解除,支付双倍赔偿金
4、无期限和有期限就是时间问题
劳动合同现在分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种的区别基本上就在时间上,其他的基本条款都是相同的。
如果觉得有什么问题,再一同讨论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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