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smderi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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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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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需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需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在指定时间持上述证件,前往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申请入学,由区县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所以无所谓你是否买房子,没有户口的话,在哪个区都只能由教育局统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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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这个可能不对,各个区实际操作时可能不一样。浦东2012年的操作是这样的:
持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及以上)学生,有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学生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无房产证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待区域内有户籍、房产证的学生安排后,视学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
[ 本帖最后由 smderi0 于 2012-11-26 15:32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