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兔子妈
(......)
发表于 2012-11-26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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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楼雨雨 的帖子
正好我们上个月遇到和楼主一样的事情,不过我们是接受发票的一方。
估计对方把发票寄错楼层了,我们这里的业务也稀里糊涂没问,结果过了很久才发现发票没寄到,一查才发现快递老早不知道递到哪里去了,肯定是找不到了。
我们是这样圆满处理的的:
开票方把原来那张发票复印一份,在复印件上盖上发票专用章,红色的。然后对方的财务去她们单位所在的税务局开具一张已报税抄税证明(红色的一张纸),凭这两张纸就可以去我们(收票方)的税务局去认证,就可以了。
把这张已经认证的发票复印件当作发票处理做帐就可以了。完全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