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有2个人次参与评价】

[房产金融] 关于爸妈房产问题

回复 1楼露露MUM 的帖子

这样做就怕今后有后遗症!我当初由于人在国外来不及回国,委托我父母替我在国内买的房子(资金也是委托我父母从我的帐户上出的),但是买二手房过户的时候,一定要当事人在场的,所以只能加上我母亲的名字,后来考虑到今后不必要的麻烦(家里还有妹妹,就算妹妹不生事,妹夫,外甥女什么的今后谁也不敢保证的),买房满了5年后,就出了一笔房屋买卖的钱,把我妈的名字给去掉了,没有了后顾之忧。所以,最好是不要加你妈的名字,今后没有麻烦最好,一旦中间有哪个人出现了变故,那就会招来无穷的麻烦!.

TOP

回复 24楼linda2002 的帖子

这种事情很难说的!我妈的几个兄弟姐妹,以前关系一直相当好,最小的弟弟身体不好,几个哥哥姐姐总是出钱资助,非常关心。可是去年我外婆留下的私房要拆迁了,我妈和其他几个兄弟姐妹算是照顾他了,三个兄妹加起来拿的拆迁费加起来还没有他一个人拿得多!要知道其他三个都是企业退休,拿的是最低退休金!而且年纪大了,身体也都不太好,但是我的这个最小的舅舅还是不满足,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稳定的工作(这个孩子属于好吃懒做的,没有一个地方能工作超过三个月的),哥哥姐姐的子女都有稳定的工作,所以拆迁费应该都是自己一个人拿。好了,这么一来,搞得大家都不和他来往了,多少年前谁会想到,关系会搞到现在的地步啊!所以说,不是要提防谁,而是世事难料啊!为了将来大家还是能和睦相处,做任何事情都不要留后遗症的好!.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