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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义务法律咨询

请教二位律师妈妈,我一朋友以个人名义和某个公司合作完成一个项目,公司分批付给他数万元费用,但因为需要他准备发票来冲账,所以当时就以暂支的形式,写了暂支单。
但是现在支付发票时发现由对方保管的暂支单遗失了,我朋友想让对方写个收据证明下此事,避免今后麻烦,请问在收据中要写清楚哪几条。
另外暂支单上没有写对方的姓名和公司名,如果给第三人拣去还是有麻烦,在收据证明上又该怎么说明呢?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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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答

真好啊,有三位律师妈妈了,哪位有空解答下我134楼的疑问,谢谢啦,特别是后面一个问题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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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这么快回复!还有上面第二个问题,就是暂支单上并没有写明对方公司和个人的名字,如果给第三人拣去还会有麻烦,怎样在收据上一并说明,以防后患呢?或者说这个收据是否可以佐证丢失的暂支单和收据的关联呢?哎,都是没有法律意识惹得祸!恳请再次回复,再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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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7楼cwzyj 的帖子

谢谢cwzyj的耐心解答,现在有方向了。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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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游学合同(急啊,马上就要订合同了)

又要咨询几位律师妈妈哈,关于暑期游学的合同。
1.主办方是某语言培训中心,主办游学是否需有资质?所开的发票是普通学费的发票没有“游学”字样,有无问题?
2.旅游意外险的保费含在团费内,现在合同中写明由主办方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订合同,请问如此有无问题?和成年学员自己投保哪个对学员有利?
3.如果因主办方原因发生意外需要理赔,是否就可以以此保险理赔给学员,主办方还需另行赔偿吗?赔偿是否可以叠加?
4.如果非主办方原因发生意外,主办方是否不承担责任?

[ 本帖最后由 宝的妈 于 2012-4-30 16: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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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楼麻烦那位妈妈回复下啊,

311楼麻烦哪位妈妈回复下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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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2楼蹊蹊娘 的帖子

谢谢蹊蹊娘的回复,送花了,有专业人士指点就放心很多,哪怕是谈谈看法也让人很安心的。
再问下,对于第4点会有很多说法吗,现合同上写明“非主办方原因发生意外,主办方不承担责任”,是不是就肯定不需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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