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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义务法律咨询

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房产证上是老公,我和儿子三个人的名字。因为他再次出轨,我提出房子归儿子,因儿子未满成年,我名字暂放房产证,等儿子成年后,我再把名字迁出。他开始同意,现在又反悔。他同意房子归儿子,但离婚后他名字不迁出,等儿子成年后,我和他一起去掉名字,把房子过户给儿子。
但我很担心,如果他名字留在房产证上,万一过几年要来住怎么办?或者他要回房子怎么办?他说可以去公证的。内容大意为:离婚后房子归儿子,他无居住权,等儿子16周岁后,我和他再把名字迁出。儿子现在才10岁,离成年还有好多年,其间的变数太多了,我很担心。请问这样的公证有用吗?

[ 本帖最后由 一将妈妈 于 2013-10-28 1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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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8楼ghon_1 的帖子

谢谢你的回复。
目前的房子是婚后,双方父母出钱买的,他家出了15分之9,我家出了15分之4,贷款了15分之2(我是主贷人)。
如果房子归我和儿子,他家是万万不会同意的,甚至会提出卖了房子按比例来分。这样我和儿子就只有3分之2了。只有房子归儿子(他们的孙子)他们才勉强考虑不卖房子。
目前同意房子归儿子,但不同意他的名字迁出,要等儿子成年后,我和他一起迁出。所以我才来问蹊蹊娘,这种方案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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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在2003年结婚,在2011年婆婆拿出90万,我妈妈拿出40万,我贷款20万就买了现在的房子。房子共价150万,房款由这三部分组成。(我和前夫因工资很低,买房时都没有出钱)。因前夫出轨,今年已离婚。法院判前夫得房子的三分之一即50.7万元,房子归我和儿子,我支付前夫50.7万元。
在买房时,婆婆的90万元,我和前夫写了“出资凭证”给婆婆,全文如下:
备忘证明书  
今****路**弄**室,房产交易首付玖拾万元整为**(婆婆名)支付。
特此证明
**(我和前夫的签名)
现婆婆拿着这张备忘证明书,要我还给她40万。我说:这些钱都买了房子,法院也判给前夫得50.7万了。婆婆认为:虽然前夫买房时一分钱未出,但这50.7万元是应得的,但是她的80万元是借款,要我还给她40万。不然就去法院告我。
潘律师,我认为这90万是赠与,属于婚后买房。但婆婆认为是借给我们的。这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我到底要不要还她钱?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一将妈妈 于 2014-6-10 14: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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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蹊蹊娘 于 2014-6-11 14:28 发表
不是借款,只是一个出资证明。
谢谢。
这阵我要崩溃了,天天来搞。叫我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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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蹊蹊娘 于 2014-6-11 14:28 发表
不是借款,只是一个出资证明。
再追问一句:
90万是赠与吗?
如果法院判的话,可能是什么结果。
我很担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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