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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义务法律咨询

义务法律咨询

  为了满足论坛中部分网友关于法律咨询的需求,受总版主子玖妈妈邀请并同意,特发此帖。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本人,专职执业律师,从业十年以上,主攻诉讼。加入旺旺以来,从中受益匪浅。这几年来,也通过回复帖子、站内短信、电话等方式为不少旺友作过义务法律咨询,希望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回报旺网。在这个帖子里,有需求的旺友可以跟帖,或短信,我尽力作答。论坛中也有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旺友,也欢迎在本帖中跟帖,百花齐放,旺旺才能更兴旺。 
  开帖之初,有几个注意事项事先明确:
  1、本帖中提供的法律咨询服务均为免费。但旺友在线下与法律服务者达成商业合同时,请注意甄别,如发生纠纷与旺网无关。
  2、在本帖中,无论本人或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旺友所作的咨询答复,均为答复咨询者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法律的内容、含义所发表的见解,其性质上是对法律的非正式解释(相对于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对有关法律进行的正式解释而言),因此仅供咨询者参考。
  3、陈述案情时注意个人隐私的保密。
  暂时先想到这些吧,以后想到再补充。
  祝大家新年快乐!

[ 本帖最后由 蹊蹊娘 于 2012-1-1 17: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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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张两天,就收到这么多鲜花,真是受宠若惊。 先谢过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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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欢迎齐齐妈妈的加入。
另外短你啦,我们合作愉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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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楼duzhip 的帖子

如果真的索赔资料齐全,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但公交公司不同于私家车主,他们也有法律顾问,建议了解一下公交公司的推托理由,好分析是不是在理。另外,注意时效的保护,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如果不构成伤残,通常是从治疗终结开始起算。不要让公交公司在时效上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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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童鞋发帖咨询了,祝我和齐齐妈妈同时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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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帖一周以来,一共有三位跟帖咨询,但我收到的短信咨询比跟帖的要多,相信齐齐妈妈也会收到不少短信咨询。
事实上,我比较鼓励大家跟帖咨询,原因有二:一来帖子里的案例大家都能看到,如果其它童鞋以后碰到类似的案例,我们的咨询意见就可以给这些童鞋以借鉴、参考,以免重复咨询。二来我和齐齐妈妈都不是24小时在线,如果跟帖的话,我们中的任何一位先看到,都可以及时回复,而且我们的意见也可以互相补充。
因此,希望大家都能踊跃跟帖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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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件在旺网上比较常见、典型的案例,我打算比较系统地解答一下,以对其他童鞋有个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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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楼spring-liu 的帖子

碰到这样的问题,首先要解决的是离不离的问题。这是首要的问题,也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因为它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还涉及太多的感情因素,因此在这个问题上,律师能做的不多。如果下定决心离婚,才会涉及到后面的问题。当然很多人考虑离不离这个问题时,是以后面问题的结果来衡量的。
    其次是子女抚养问题。按时间推算,孩子应该只有三岁左右,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以判归女方抚养为原则,除非男方有一些特殊情况(不能再生育等,不一一例举),但女方目前没有工作,是其弱项。如果要起诉离婚的话,建议其起诉前找份工作,哪怕工资不高也没关系。抚养费以男方的收入为标准,月收入的20-30%,通常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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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楼spring-liu 的帖子

接着关于房产,房产主贷人是女方,如果孩子也能由女方抚养,那么房子判给女方应该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女方拿到房产后应当支付男方房屋折价款和承担今后还贷义务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会在最后综合起来讲。
    再关于公司股权和收入,除非隐名股东,律师可以在工商局查到其公司的股权状况和年检财务报表。法院立案后,律师可以调查其收入。
    关于出轨举证。老实说这很难,我们不建议请私家侦探,理由就不展开谈了。在目前的法律规定下,即使有足够证据证明婚姻破裂的过错在男方,也不会必然使其净身出户,说得更准确一些,是很难做到让其净身出户。正好在这里,对有这样想法的MM作个提醒。通常我如果接到这样的案子,我会为当事人分析搜集出轨证据的必要性和衡量这样做的价值。像这个案例里,女方必须告诉我她手头现有的资料以及可能的发现,再结合其老公公司的状况来分析举证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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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楼spring-liu 的帖子

最后谈谈这类案件的策略。这类案件调解是上策,即使最后逼不得已要起诉,我也不会放弃为当事人争取调解的机会。因为如果举证不力的话,女方就要面对拿着不高的抚养费独自抚养孩子、欠着前夫高额的房款并每月偿还按揭(或者卖房降低生活质量)的困境。在这个案例中,我起码看到以下几个可以和男方谈判的筹码:男方出轨的事实,离婚后孩子的探视及男方和孩子的关系,男方公司和合作伙伴如何面对股权的变更,女方所欠男方折价款变现的现实可能性。
以上希望能给你朋友以及碰到此类问题的朋友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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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楼ghon_1 的帖子

双方什么时候领的证?以94年2月1日为界,之前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之后就是非法同居了。

[ 本帖最后由 蹊蹊娘 于 2012-1-10 12: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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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楼ghon_1 的帖子

解除同居关系,可以到法院起诉的,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也可以参照离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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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楼ghon_1 的帖子

再出个主意,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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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4楼ghon_1 的帖子

66说得不错,应该是同居关系析产,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解除同居关系的说法不够严谨,在此更正一下,也感谢66楼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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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6楼winniebear 的帖子

感谢提醒。这确实是个少见的案例。但由于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双方亲自办理,而这两人都是家人代办的,其中的证件、手续双方本人都不清楚,这些可能在办理补正过程中都会出现问题。我明天会尝试咨询下婚姻登记机关,再来给ghon_1一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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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7楼kiyoshi 的帖子

户口问题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因此法院不会在判决书上判定“迁出户口”的内容。只会判令男方的居住问题自行解决,而公婆不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不会有涉及公婆的内容。
碰到拆迁,你可以提供判决书给拆迁人,证明男方和公婆不是房屋的权利人,离婚后也实际未在拆迁房中居住,他们就不能列入房屋的被安置人,拆迁安置协议由产权人或承租人签名就可以了,无须其他人签名。他们不是被安置人,也有没有权利主张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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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5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今天晚上出发去长滩,下周二回来。这几天的咨询辛苦齐齐妈妈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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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2楼kiyoshi 的帖子

1、判决不离到下次起诉间隔六个月,下次诉讼中,法院会对这段时间男方的收入和消费进行考量,正常的日常开支会支持,突然出现的大额支出,法官会要求他进行说明和举证,明显不合理支出的会在分割时剔除。我个人认为为父亲买药应该还算合理的支出。
2、现在如果举证期限还没有超过,仍然可以向法庭申请调查令,法官一般不会以肯定会判不离为理由(法官也不会轻易在判决前告诉你判决结果)而不开调查令。即使现在已经过了举证期,那下次起诉后还是可以开调查令的。
3、半年前的调查结果当然有证据效力,即使这半年内没有记录,但这仍然是导致婚姻破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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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0楼顽皮猪妈妈 的帖子

平时注意收集老公的存单、存折、信用卡、借记卡、银行对帐单,记录开户行和帐号。向法院起诉后可申请法院调查帐户内资金,如果有帐号,法院一般都会去查。但如果没有帐号,说句玩笑话,就要看你朋友的RP了,有的法院给查,有的法院不给查。有的法官肯查,有的法官不肯查。

[ 本帖最后由 蹊蹊娘 于 2012-1-19 13:4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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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6楼kiyoshi 的帖子

1、关于医药费,是我个人的经验得出的看法,你也可以用你的观点和论据来据理力争。因为赡养老人也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负担的义务,如果这些药确实是老人看病必需的,而且也是老人负担不起的,作为子女是有义务的,其配偶也应该共同承担。反过来,如果对你的父母也是一样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在父母方面有必要的支出,也是可以在共同财产中扣除的。
2、调查令是法官认为有必要才能开具的,如果他认为没必要,是可以拒绝的。至于这个必要性如何说服法官,就看你如何沟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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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7楼渺渺眯眯 的帖子

  关于这个问题,在婚姻法解释(二)中有明确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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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0楼臭宝宝 的帖子

给孩子的叫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如要一次性支付或在其它财产中抵扣,必须要征得对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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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3楼2mice 的帖子

如果一方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的话,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判决后再次起诉须等半年以后。建议你朋友采用拖字诀,不要同意离。在这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争取一下老公,老公没有希望就争取下儿子。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法院会听取孩子本人的意见,如果儿子倾向于跟着妈妈,妈妈又有稳定的工作,一般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判给妈妈。出于对孩子有利的考虑,唯一的房子一般会归属带孩子的一方。当然,无论房子是产权房还是公房,拿房子的一方都要给对方折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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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3楼2mice 的帖子

另外,夫妻离婚,把房子给孩子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除非夫妻双方同意。
这种情况只能先拖着看看,看以后发展的情况再作进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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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7楼猴儿妈妈 的帖子

可以站内短消息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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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6楼kevin.x 的帖子

如果售后公房不是依据94方案购买的,那么房屋产权由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拥有,其它人没有权益。
如果父母一方过世,未留遗嘱的话,另一方不可随意处置房产,因由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方可处置,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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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1楼dahbudian 的帖子

1、分不到房子。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对该房屋进行过扩建、翻建、装修,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折价款。2、农村的房子是造在宅基地上的,男方父母当年申请建房时,建房面积是包含所有家庭成员的份额的,因此虽说房子是父母造的,但男方是有份的,但这种“有份”通俗地讲是有居住权以及动迁时有权取得补偿。如果现在男方有意把房子留给女方和孩子,那就在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屋由女方居住,今后动迁补偿由女方获得。同时由父母签名同意保障其居住权和动迁补偿。户口不要迁出。这样至少保障了女方在离婚后的居住问题,以及以后的动迁补偿。一般这种协议公证机关是不给公证的,具体你可咨询公证机关。如果男方或其父母不同意这样做,那只好建议女方先拖一拖了,能拖到动迁完成再离婚,女方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3、这个要看证据的内容了,看能证明到什么程度了。证据一般是在法院判决时起作用,双方协商时主要还是看双方的心理底线如何达到一致,证据只是起个辅助作用。关于重婚的证据问题,我在前面的帖子里谈过了,再看一下吧。

[ 本帖最后由 蹊蹊娘 于 2012-2-7 16: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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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3楼dahbudian 的帖子

所以我说如果男方不兑现承诺把房子给她居住的话就尽量拖着,走法律程序也不是说离就离的,正常地还好拖个一年半载的,如果她咬住离婚后无房居住这一点,说不定还能更长一些。只要她被列入被安置对象,总的补偿款中就有她的份额。实在不得已离了,户口不迁还是有机会的,中国式的动迁你也懂的,会哭的娃儿有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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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4楼jjjnet 的帖子

告不告是你的权利,如果你选择告,在法律上你占理,赢官司没什么大问题,但一审、二审加执行,对方如果存心拖时间的话,拖个七、八个月甚至一年都没什么问题,当然这期间法律上规定房租是要照付的,但他做老赖的话,到最后你还真拿他没什么办法。
如果你不选择诉讼,你看下租赁合同,有没有约定: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订合同的话,承租方应向出租方归还租赁房屋及屋内家俱、家电,如有遗留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承租方的遗弃物品,由出租方处理。如果合同里有类似的约定,你就可以换锁,让他进不了门时报警,这时警方的处理会相对对你们有利。当然,如果没有类似约定,你也可以换锁,只是有可能他会报案称屋内有其贵重物品遗失来诬赖你,这防止这点,你可找居委会工作人员做个见证。
这种事情说句实话,就是起诉到法院,执行庭那些老爷们看到强迁的事情也是避之不及,甚至叫你自己断水、断电、换锁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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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8楼爱子亮亮妈 的帖子

不好意思,回复晚了。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如果男方到时反悔的话,这种保证书是没有约束力的。
非要有保障的话,先离婚,房子过户到女方,再复婚。但这样恐怕男方是不会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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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7楼爱子亮亮妈 的帖子

呵呵,不客气,因为最近事情比较多,旺旺上的咨询有点懈怠,自我批评一下。还好有齐齐妈妈在,好互相帮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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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0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好的呀,我住杨浦,上班在浦东八佰伴附近,找个大家都方便的地方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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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5楼cwzyj 的帖子

欢迎欢迎 最好向子玖妈妈报备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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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5楼y杰宝贝 的帖子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很明显你朋友的妹妹不属于以上情形。
至于孩子的抚养费,无论离不离婚,都可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是月收入的20-30%。
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对男方的收入和积蓄毫无线索和证据的话,要证明夫妻共同财产恐怕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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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2楼xiaoma924 的帖子

离婚诉讼的结果对哪方有利不是看谁提出离婚的,而是看掌握的证据对谁有利。如果谁提出离婚就对谁不利的话,还有多少人愿意提出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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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5楼spring-liu 的帖子

1、短信只保存在手机里,电信可以调查到双方有短信的来往,但并不能显示短信的内容。
2、显示短信的内容可以拍成照片作为证据呈堂,但其证明力并不是很高。因为短信一般都是间接证据,它还是需要和其他证据相印证来证明事实情况的。
老公会不会断了开销这就只能看他往后的表现了。无论离不离婚,独自抚养孩子的一方都可以孩子的名义单独起诉主张抚养费。
关于银行卡,你朋友应该记下银行卡号,以后方便调查。
至于建议,这个范围比较广,就要看哪方面的建议了。我前面帖子里都说过了,律师只能解决法律上的问题。对于感情上的问题,如何维系夫妻关系的问题,因为对你朋友的情况不了解,实在是爱莫能助,也不能乱出主意,你说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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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8楼还是冰冰 的帖子

这样做很好。很赞同这种事前想周全的做法,可以避免很多将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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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0楼豆豆翔妈 的帖子

1、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只会按月支付,不会判一次性支付的。
2、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执行,抚养费、赡养费这类案件法院还是比较重视的。你可以不每月申请执行,半年一次或一年一次也是可以一起申请的。
3、分居期间如果他没有付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一起追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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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2楼豆豆翔妈 的帖子

孩子满十周岁的话,法官会听取孩子自己的意见。你可以让孩子自己写个书面的请求给法官,表明她自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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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3楼kiyoshi 的帖子

1、后果是银行会追索逾期还贷的利息和违约金,时间拖得太长的话也可能会引发银行的诉讼。
2、租金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下次起诉时可以一并进行分割,但男方没有工作,如果说这是他唯一收入来源的话,恐怕法院会支持他动用这笔钱的。
3、你可以此事实向法庭说明这半年中对方没有和解的实际行动,夫妻关系也没有好转,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有利于法庭判决离婚。
4、是的。
5、一般法院不会支持,因为双方没有离婚,女方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用于还贷也相当于用共同财产来还贷,谈不上偿不偿付的问题。
6、不建议不还贷款,主贷人是女方,到时诚信受损,损失的是女方。何况还贷来源是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的租金,另外六个月时间也不长,时间一到就及时再次起诉,避免更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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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7楼kiyoshi 的帖子

1、欠款多久才起诉是银行决定的,法律没有规定。追不追加夫妻的另一方也是银行的诉讼策略,但无论是不是共同被告,另一方一定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判决后还是不还贷,要把房产拍卖来还的贷的话,被拍卖的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吗?
2、交不交社保?交不交税?这些都可以证明其收入。
4和6,女方的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的收入和支配不是公司经营那样,严格按照股权比例来划分成本和利润。换句话说,如果男方工作养家,女方是全职太太,按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你能说对男方不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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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0楼kiyoshi 的帖子

拍卖后的余款也按房产比例分割,孩子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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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1楼zhengxia 的帖子

你看一下房屋买卖合同对办理土地证的期限是如何约定的,在此期限之后的两年为诉讼时效,但在此期间你们催促开发商办证的行为是主张自己权利的行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时效中断后可以重新计算,新的时效同样为两年。所以你们所有催促开发商开证的行为都要留下书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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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9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据我了解,如果产证上权利人是一人,是要出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或结婚证),如果权利人已婚且房产是婚后买的,则需要配偶一起签字的。
如果产证上的权利人有未成年人,则需要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到场,不论其父母是否离婚。
当然,房产交易中心的实际操作方法经常有变,咨询人还是再次向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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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7楼kiyoshi 的帖子

据我了解,如果产证上权利人是一人,是要出具婚姻证明(单身证明或结婚证),如果权利人已婚且房产是婚后买的,则需要配偶一起签字的。
如果产证上的权利人有未成年人,则需要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到场,不论其父母是否离婚。
当然,房产交易中心的实际操作方法经常有变,咨询人还是再次向交易中心确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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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9楼想放慢生活 的帖子

以最后的产权证为准,姐姐应该没有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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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13楼kiyoshi 的帖子

事实上双方分居期间如果一方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抚养费的话,孩子可以起诉的,无论父母是否离婚。所以说,你现在就可以孩子名义起诉他支付不足部分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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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2楼doveiii 的帖子

时效同样是两年,但你期间向法院起诉的行为可认为是主张权利,时效中断后可重新计算,同样是两年。
多说一句,其实像这样把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分开支付,医疗、教育费用按实结算的方式看似公平,其实很不好操作。在以后十多年的履行期中,父母双方经常会为这些费用(特别是教育费)支付的必要性、合理性发生争执,导致一方拒不支付的情况出现。所以建议其他人看到此帖后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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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3楼想放慢生活 的帖子

叔叔房子上的出资那是另外一回事,那要看当时姐姐给叔叔买房时是如何约定的,是借贷,还是赠与,还是共同投资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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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6楼想放慢生活 的帖子

见22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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