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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义务法律咨询

回复 301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请问
1)抚养费是可以按照上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吗? 因为上年的数据还可以想办法查到, 今年现在的数据可能就查不到了。
2)如果自由职业的出轨男否认现在工资, 说没有收入了, 那么,A)可以按照上年他的平均收入来算吗?
B)还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来计算,C) 或则他就可以不支付抚养费了?
以上, 非常感谢正义律师妈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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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8楼梦想浪漫的未来 的帖子

搜集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让帮他收汇的人证明哪些汇款是帮他代收的,最好与合同能互相印证,另外还有帮他收汇的人把钱转付给他的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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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2楼stanee 的帖子

公司章程是股东之间的“合同”,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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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3楼kiyoshi 的帖子

您的这些说法均无相应依据,法官会结合男方的实际收入情况及当地的生活水平酌情裁量; 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20%至30%的比例确定。

[ 本帖最后由 齐齐妈妈(律师) 于 2012-4-24 18: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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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6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谢谢您的回复, 因为自由职业的收入没法界定和提供证据, 所以只能是法官自由裁量了, 看法官个人的判断, 没有相应的依据,对吧!
以上,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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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咨询

请问律师妈妈们;我身边一员工怀孕5个月了,是非计划内的二胎;劳动合同今年7月到期;
问题1:公司能否因该员工二胎不符合生育政策而不续签合同?
问题2:如果协商解除合同,员工可以主张何种赔偿?
问题3:如果继续签订合同,该员工能否法享受产前检查假期以及90天的产假?
多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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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妈妈们,麻烦看看我的问题啊?我天天爬上来看,好像给漏掉了
在296楼和29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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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9楼douma 的帖子

不好意思,当时有看到过这个帖子,只是一时看得头昏眼花,想等定下心来好好研究,谁知一过就忘了,再次抱歉。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经过公证的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有这“属于奶奶的份额”到底是多少,是要好好搞搞脑子的。
接下来从头分析,5间房中有4间属于爷爷,1间属于阿婆,阿婆未婚,无子女,父母去世,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一个兄弟,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就由爷爷继承阿婆的1间,也就是说5间全归爷爷。接着爷爷去世,又发生一次继承,你没有说明爷爷造房子时是在婚前还是婚后,我假定是在婚后,那么奶奶就拥有一半的权利,其余的一半由爷爷的三个继承人继承,即奶奶、爸爸、姑姑各继承这2间半的1/3,这么算下来,这时姑姑和爸爸各拥有5/6间,奶奶拥有3又1/3间。接着爸爸去世,他所继承的5/6间有一半,即5/12是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5/12间由奶奶、妈妈和你各继承其中的1/3,即每人5/36间,这时奶奶加上原本拥有的,一共是3又17/36间。奶奶留有遗嘱,将这部分都留给你和妈妈,如果没有明确份额的话,你和妈妈平分,每人拥有1又53/72间。这样,你有5/36+1又53/72,即1又7/8间,你妈妈有5/12+5/36+1又53/72,即2又7/24间,姑姑拥有5/6间。



不知道有没有把你搞晕,这就是我没有立即回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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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游学合同(急啊,马上就要订合同了)

又要咨询几位律师妈妈哈,关于暑期游学的合同。
1.主办方是某语言培训中心,主办游学是否需有资质?所开的发票是普通学费的发票没有“游学”字样,有无问题?
2.旅游意外险的保费含在团费内,现在合同中写明由主办方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订合同,请问如此有无问题?和成年学员自己投保哪个对学员有利?
3.如果因主办方原因发生意外需要理赔,是否就可以以此保险理赔给学员,主办方还需另行赔偿吗?赔偿是否可以叠加?
4.如果非主办方原因发生意外,主办方是否不承担责任?

[ 本帖最后由 宝的妈 于 2012-4-30 16:0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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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08楼rabljl 的帖子

实践中,计划外怀孕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但按有关规定,计划外怀孕,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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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2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谢谢回复!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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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2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您好,急帮亲戚咨询,多谢
事情如下:上海郊区民房,房子分两处,均为三上三下,农村宅证上名字分别为老夫妻俩,大儿子,二儿子,三儿子及三儿媳,其中一处的先造的三上三下老人的安排是大儿子(城镇户口)两上两下已婚,二儿子一上一下居住,因当时没结婚被征地去农场上班不太居住在家后农场下岗结婚时回乡下居住(城镇户口),当时老大买了商品房不住乡下房子,正好老二结婚房子不够住,老大需钱还商品房,老二出钱买下其中一上一下钱款付清并搬入,并有签协议购买是两上两下同时出售,当时因为另一上一下老人居住,协议上说明他日父母去后或搬离此处再付其余一上一下房款,三年后父母搬出时,因上海房价突飞猛涨并有传言说可能拆迁,老大不同意收余下的房款,按比例上涨钱款也不同意出售,如今老大要父母公证或写遗书证明两上两下归其所有,老二不同意,年老的父母左右为难,房子是父母造的。现父母与老三居住着另三上三下,此处房屋造时老三和父母一起出钱出力造的,老大觉得当年结婚时分给我两上两下,如今可能拆迁,不在同意原来的交易。且认为农村房交易是非法无效的,老二觉得为什么我就只分一上一下,不能因为我当时没结婚就少分,少分也罢,我花钱买过了,老大还来推翻,老三觉得房子他自己出力了,尽管产证上是共有的名字,这个家分的头扁,天天吵,请问老大的说法有效吗,能让老人立这个遗嘱吗,会不会先立好遗嘱,所有权确定后,老大就可以立即悔当年交易,让老二搬出,老二如何应对,这个家应如何分,天天吵的头扁,老大的媳妇到了双休就回来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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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2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您好,急帮亲戚咨询,多谢
事情如下:上海郊区民房,房子分两处,均为三上三下,农村宅证上名字分别为老夫妻俩,大儿子,二儿子,三儿子及三儿媳,其中一处的先造的三上三下老人的安排是大儿子(城镇户口)两上两下已婚,二儿子一上一下居住,因当时没结婚被征地去农场上班不太居住在家后农场下岗结婚时回乡下居住(城镇户口),当时老大买了商品房不住乡下房子,正好老二结婚房子不够住,老大需钱还商品房,老二出钱买下其中一上一下钱款付清并搬入,并有签协议购买是两上两下同时出售,当时因为另一上一下老人居住,协议上说明他日父母去后或搬离此处再付其余一上一下房款,三年后父母搬出时,因上海房价突飞猛涨并有传言说可能拆迁,老大不同意收余下的房款,按比例上涨钱款也不同意出售,如今老大要父母公证或写遗书证明两上两下归其所有,老二不同意,年老的父母左右为难,房子是父母造的。现父母与老三居住着另三上三下,此处房屋造时老三和父母一起出钱出力造的,老大觉得当年结婚时分给我两上两下,如今可能拆迁,不在同意原来的交易。且认为农村房交易是非法无效的,老二觉得为什么我就只分一上一下,不能因为我当时没结婚就少分,少分也罢,我花钱买过了,老大还来推翻,老三觉得房子他自己出力了,尽管产证上是共有的名字,这个家分的头扁,天天吵,请问老大的说法有效吗,能让老人立这个遗嘱吗,会不会先立好遗嘱,所有权确定后,老大就可以立即悔当年交易,让老二搬出,老二如何应对,这个家应如何分,天天吵的头扁,老大的媳妇到了双休就回来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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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热心律师妈妈回贴吗,翘首期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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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6楼帅气小子妈 的帖子

第一处房产是谁出资建造的,当时几个儿子是否成年,是否出资,现在房子里有几个户口(包括农村和城镇),很多因素来影响房屋的分配。
其实我不建议现在确定分配方案,大家都有各自的想法,也不能说全无道理。如果现在逼着老夫妻写遗嘱,势必会得罪其中一方,老人的心情可想而知。
最好的办法是保持现状不变,等待动迁,动迁时协议上会明确土地补偿款和房屋补偿款,以及补偿对象,动迁后一切都变成了钱或动迁房,到时候根据动迁协议来分配就好了。如果到时候动迁利益分配不均,打个官司就分得清清楚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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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7楼蹊蹊娘 的帖子

多谢蹊蹊娘,1.第一处房产三上三下是老人出资造的,第二处的三上三下是老人和小儿子一起出资出力造的,两个三上三下是在一个产证上,共六个人的名字(父母,大儿子,二儿子,三儿子,三媳),户口只有老两口的在

           2. 原分配方案是在特定的时期分配的,所以现在分的少的不认可,且其中还存在老二买了老大一上一下,民宅交易有效吗?现在老大要老人立遗嘱二上二下是他的,且主张民房交易无效,不承认当年的交易
三是现在老大的媳妇每周回来和老二打架,要在交易过的房子后面造小房子出租,一个要搬材料进来,一个不让
老人现在是无方向,如何分配都有儿子不满意
从法律的角度老人如何分配是合理合法的求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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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8楼帅气小子妈 的帖子

关于合不合法,从法律角度说,农村的居住房屋,土地归集体所有,由宅基地使用证上的人口共同使用,房屋归出资建造人所有。可以继承和买卖的只有房屋,不能是土地。且买卖也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也就是说,第一处房屋老夫妻俩有完全的所有权,怎么分配都不违法。
第一处房屋的所有权原本是老夫妻俩的,如果当年有明确的分配方案(最好是书面的)的话,分配给了老大的二上二下卖给老二,只要当时双方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户口还在村里),这样的交易是有效的。如果当年对三个儿子的分配本来就不明确,或者说当年也没有什么凭据现在老人也想推翻当年的分配方案的话,那老大自己都未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何来交易一说。
至于合不合理,那就各有各自的理,哪有什么绝对的标准,就看老人有没有魄力镇住三个儿子了,如果没了方向,家里就永远鸡犬不宁了。
要是我的话,房子是我的,我说了算,现在保持现状,谁也不许动,等动迁了再来分配。如果谁要违抗,房子就没他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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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多谢,总算有点明白了,生多了造孽,老人八十了身体不好还得天天为这些个破事烦透心,这些个儿子估计现在不把他们分开,真的万一哪天老人走了架是有的打,金钱面前诱惹之大,亲情显示如此漠然,当年兴买商品房时,老房子一钱不值,都要往外买,如今看到周边拆迁的诱惹,人心两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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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楼麻烦那位妈妈回复下啊,

311楼麻烦哪位妈妈回复下啊,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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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11楼宝的妈 的帖子

我试着回复这个帖子吧。
这类的法律关系比较非典型。
1、从字面上看,“游学”兼顾旅游和教育,是否有资质,也是从这两看方面去查看,旅游可以从旅游行业协会去查,教育么当然是教育局喽。但我估计旅游这块是和某旅游公司或旅行社合作的。发票应当与合同相关联和对应。
2、旅游意外险是同一个险种的话,无论投保人是谁,享受的保险利益是相同的,当然,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本人或其近亲属。你如果坚持自己投保,那么应该在团费内扣除这笔保险费。
3、如果你说的意外是指人身损害的话,那么你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去索赔,也可以按旅游合同关系去索赔,这两个法律关系是竞合的,两者择其一。但保险理赔是基于你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关系而产生的理赔,与前两者是没有关系的。通俗地讲,主办法不能用保险赔款来开脱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4、这个范围就广了,不能一概而论。
以上第3条仅为我的个人意见,司法实践中是有争议的。比如《保险法》中就有关于人身损害保险不能重复赔偿的规定。但实践中也有重复赔偿的。欢迎其他律师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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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2楼蹊蹊娘 的帖子

谢谢蹊蹊娘的回复,送花了,有专业人士指点就放心很多,哪怕是谈谈看法也让人很安心的。
再问下,对于第4点会有很多说法吗,现合同上写明“非主办方原因发生意外,主办方不承担责任”,是不是就肯定不需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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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个关于公司法的问题。
A,B,C三方筹备成立一家公司,其中A,B为法人投资者,C为个人投资者,A法人为大股东,B法人股份小于三分之一。注册资金均已到位并且已经验资结束,同时所需的相关批文和许可证件已经拿到。
公司筹备初期大家已签字明确股份比例,法人代表,董事会及董事长。注册资金均已到位并且办理相关批文和许可证件的五个月期间,B要求召开股东会议,成立筹备小组并确认筹备负责人,以进一步确立公司组织机构,财务制度,并对筹备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但是没有得到大股东A和C的回应,这些事宜股东也没有进行过讨论。筹备阶段产生的费用(如场地装修费用)也没有告知B并得到B的确认。
请问:
1.在公司筹备阶段,相关决策及装修办公等费用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还是只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
2.现A和C认为进行工商注册是B的法定义务,并且B的股份少于三分之一,所以B应该无条件的服从大部分股东的意愿去办理工商注册,否则造成的法律后果将由B来承担。请问A和C的说法是否合理合法?
3. 现A和C要求马上去工商进行注册,而B认为应该先就公司的组织结构,人员安排,财务制度等相关事宜召开全体股东会议讨论,并形成决议后再进行工商注册。如果B因为“公司的组织机构,财务制度等尚未形成决议并且筹备阶段产生的费用未得到全体股东确认”的理由拒绝进行工商注册,这样的做法是否能得到法律法规的支持?


[ 本帖最后由 ELLANI 于 2012-5-6 12: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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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对公司筹备中的规定和争议没有涉及,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和其他股东沟通和协商。
问题比较多,先谢谢热心的律师妈妈们了!

[ 本帖最后由 ELLANI 于 2012-5-6 12: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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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对方欠款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可否由法院执行庭到中国人民银行查找到对方的所有账户(各银行的),冻结其资产呢?朋友问过2个律师,一个说可以(此人在法院工作过),一个说没听到过这样的说法(非诉讼律师),不知道到底如何,麻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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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6楼远远娘 的帖子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话,执行法官是可以这样做的,不仅可以查银行帐户,还可以查房产、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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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7楼蹊蹊娘 的帖子

恩,谢谢,那么即使是不知道对方的银行账号,也可以查都有哪些银行账号是吗?不管什么银行的都能查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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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8楼远远娘 的帖子

是的,几大国有银行肯定能查的,小银行就不确切了,因为没有查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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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9楼蹊蹊娘 的帖子

好的,多谢蹊蹊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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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4楼ELLANI 的帖子

三方合作成立公司,没有签订合作协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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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帖子,很感谢,咨询噪音扰民的事情。
我们小区有5栋楼,大约2000来人,有围墙有门,中间有一400平米的广场,自发形成了2拨人跳舞,每天晚上跳舞的声音很大,我们家跟舞厅差不多,儿子跟着他们学会了唱伤不起,非常苦恼。
第四十五条
  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我跟这些老太婆说了噪音法,被他们群喷,说中央都支持她们锻炼身体。我打了110、多次找物业,都没有用。想去法院,但是苦于不知道跳舞的人叫什么名字,不知道诉讼的主体,邻居怕得罪人怕麻烦,也不肯出来作证,我自己还要出律师费诉讼费等等,请问我该怎么办才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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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3楼牛牛他妈 的帖子

这个广场是否在小区的围墙内,是不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如果是,是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可以由业委会出面,阻止非本小区人员进入。另外,打110应该不会一点用没有,至少当时警察还是会处理,要求他们放低音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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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

谢谢热心的律师妈妈们。我想代朋友咨询个问题。
朋友父母有套使用权公房,现和朋友哥哥一家住在一起,户口本上有父母,朋友哥哥以及哥哥的儿子,朋友妻子(但不同住)的户口,朋友父母想把使用权买下转为产权写上父母,朋友及他哥哥的名字,但现在朋友哥哥不同意买产权,说朋友比他们条件好,意思就是想独占这套房子,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如果朋友父母过世后,那这个房子会属于谁呢?朋友的户口签回去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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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5楼jibinlove 的帖子

公有住房转售后公房必须征得所有成年同住人的同意,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就始终是公有住房。如果父母去世,此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如果房屋的承租人去世,承租人的变更由同住人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由公房管理部门按配偶、父母、子女的顺序来指定新的承租人。
此案中,如果父亲是承租人,父亲去世后如果母亲还在,就由母亲做承租人,如果母亲不在了,就由儿子当承租人。如果两个儿子都是同住人,就结合实际情况(例如房屋的实际居住人,同住人是否他处有房等情况)指定承租人。所以这样分析下来,朋友户口签回去也没有太大的用处,不过今后他哥哥如果要把房子买下来始终还是要其他同住人同意的,到时可以向他协商主张一部分房屋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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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6楼蹊蹊娘 的帖子

非常感谢蹊蹊娘!
那么就是说就算朋友父母写好遗嘱指定房屋承租人或者写明怎样分配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没有继承权。因为如果是产权的话,朋友至少有50%的利益在,但以后如果承租人变成朋友哥哥,朋友到时候也回去住也是有这个权利的?朋友哥哥想出售产权需要朋友同意,这个价值就只能协商了是吗?协商不一致他就没有办法买下来或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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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7楼jibinlove 的帖子

你朋友妻子的户口在里面,是有居住权的。
朋友哥哥想买产权,须征得弟媳的同意,协商不一致就不能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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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8楼蹊蹊娘 的帖子

谢谢!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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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4楼蹊蹊娘 的帖子

谢谢
广场是小区里的,我去找物业,物业说跳舞的都是业主,不能为了我一个业主得罪其他业主。我说如果你认为只有我一个人反对跳舞那么投票看是否是大多数业主同意跳舞,人说不能为了我一个人来发动大家来投票,打110一点用也么有,我还很多部门都写了投诉信,居委会也投诉了,一点效果也没有。
感到很无奈,噪音法真的形同虚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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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牛牛他妈 于 2012-6-4 11:15 发表
看到这个帖子,很感谢,咨询噪音扰民的事情。
我们小区有5栋楼,大约2000来人,有围墙有门,中间有一400平米的广场,自发形成了2拨人跳舞,每天晚上跳舞的声音很大,我们家跟舞厅差不多,儿子跟着他们学会了唱伤不起 ...
打环保局,噪音归他们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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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0楼牛牛他妈 的帖子

楼下租了别人的房子开了间棋牌室(是居民住宅楼不是商住楼),麻将声、吵闹声、烟味,严重影响了周围邻居的正常生活,物业居委会派出所也是形同虚设。

[ 本帖最后由 Judy的妈妈 于 2012-6-6 09: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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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1楼hkdd 的帖子

生活噪音由公安局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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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2楼Judy的妈妈 的帖子

同感,真的很无奈啊,什么叫上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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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牛牛他妈 于 2012-6-5 21:32 发表
生活噪音由公安局管理的
哦。我还以为噪音还分企业和生活啊。万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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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金额

想咨询一下。朋友单位工作满3年就与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如果单位要与他解除合同,是否需支付20月工资? 工资如果超过平均工资3倍,基数是平均工资的3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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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了

[ 本帖最后由 蹊蹊娘 于 2012-6-6 17: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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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6楼宇飞0906 的帖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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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放婚后购买产权,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咨询:
丈夫96年动迁取得房屋,当时底卡上公公和丈夫2个人名字。婚后变成产权房,产证老公一人名字。
问题:
1.该房是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该房屋公公是否还有份额?(当初购买时他写过权利放弃书,我们疏忽了,没留底,房产公司有留底,不过当年为了争取便宜,让房产公司操作了40年工龄的最低支付金额。

另外,公公公龄40年,用于我老公姐姐的购房,公公是否对于姐姐的房产有小部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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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48楼蹊蹊娘 的帖子

那和一般合同没有太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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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0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昨天法院的判决书下来了,居然还是没有叛离,已经是第二次起诉了,还是这个结果,我真的很沮丧,不知道是为什么。庭审的时候,我还觉得感觉不错,LG已经承认一年都不回来了,也承认一直没有给孩子抚养费,法官的态度我觉得也蛮同情我,我一直等着第二次开庭分割财产,没有想到却等来了一张不予支持的判决通知书!请问,如果我选择上诉有希望吗?一般上诉到重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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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0楼齐齐妈妈(律师) 的帖子

再追问一下,如果上诉,是要重新开庭,还是根据原来的庭审记录,只要重新判决就可以了?谢谢了!原来一直觉得二次上诉肯定能离掉,马上就可以解脱了,自由了,这个念头一直支撑着我,昨天接到那个判决书,我当时眼泪就下来了,觉得做人真的好累,一点希望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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