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楼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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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9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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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就是空间感、对象感。这么举例大家就会明白了:脸是一个对象,眼是一个对象,鼻子是一个对象,口是一个对象,五管是一个对象、、、如果明白了这个基本原理后,计算就很容易操作了!试问哪个孩子不会画张脸还要画上眼、鼻、口呢?哪个孩子不懂闭上一只眼还有一只眼呢?这些大家可能说不是计算,但其实就是计算。计算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算,不算的基础就是对象共存:即爹是爹,娘是娘,爹娘是爹娘,爹娘与娘比多了个爹、、、先构画对象,然后才可能发生存在,就如我们与猴子相比少了根尾巴,一下子产生这个结果的条件就是对象存在、共存。没有共存,就没有计算!计算就是比较吗!没有对象,何来比较呢?大家在不断做题的过程中一是强化,二是建立对象感,无它,于是懂了。但走了很多弯路,可惜、、、应该说一万以内的加减法三四岁的孩子都可以轻易拿下来,但大家都认定它是困难的,呵呵,那就仰望吧、、、
[ 本帖最后由 全职 于 2011-9-9 18: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