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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旭日阳刚接汪峰通知:今后不能再唱《春天里》

来点麻辣的(转贴)

对汪峰有生以来的万言贴的十大事实的读后感
ceonqin
3位粉丝
1楼

事实一:
并没有"形成一种互相炒作的趋势”,人家并没有炒作,只是在事情向前推进的过程中身份出现了变化,而您汪峰却真的是让翻炒出来的旧菜了,而想不想继续炒控制在你的手里,别把责任推给了别人。
事实二:
星光给你电话,是给你炒作的机会,而不是给旭刚炒作的机会,因为有看星光的都觉得他们能冲击冠军真的和你没多少关系,如你所说他们再电你,我觉得只是礼貌上的邀请。您是位创作人,敏感多想法是正常,所以你“对整件事已经有了不一样的感觉”是正常的,但是我相信“大家并不明白是因为什么!”
事实三:
您这个“存在于这个追名逐利,为成功不择手段的娱乐圈名利场中的”混了这么久的靠创作吃饭的灰暗歌手,为了名为了利非常的正常,大家都能理解。其实您一开始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向旭刚伸手要钱并不需要讲什么客气话,不需要“随着时间的推进,也随着更多人的关注,旭日阳刚越来越受欢迎”的时候说出您的困难,更不需要套上什么创作辛苦,“无奈和委屈”的幌子,做买卖收钱非常的正常,况且您是在那个“存在于这个追名逐利,为成功不择手段的娱乐圈名利场中的”!
事实四:
我们观众,是看客,真不了解法律这工具亏欠了您多少,让你失望到了何等地步以至于把无奈和愤怒迁移到两个曾经让您“觉得欣慰,因为曾经对他们的帮助真的起了很大作用,您为他们高兴!”的两个追梦者(或者说得现实点就是想在这追名逐利的娱乐圈混口饭吃的两个人这样会比较适合你的胃口)!但我们可以知道的是,旭刚没有犯法,没有不尊重您,没有剥夺您被法律保护的权利,因为您曾经“觉得欣慰”!我也是孩子的父亲,也明白父亲对孩子的付出和孩子对父亲的重要,我也非常的珍视我的孩子,以至于希望多些人知道我孩子的好,我相信很多父母都有这样的想法,其实归根结底就是想让人知道我的作品有多麽好而已呵呵,甚至我现在发这篇杂弹也希望多些人看到,多些人转载一样^_^!当然不可以一棍子打到一船人,汪哥就是例外,对自己的孩子呵护备至的程度更胜于我们平常人,看到这里,我特为旭刚感觉到惶恐~!因为在峰哥的嘴里,他们成了拐卖儿童的刑事犯!@_@!当然如果旭刚不把他孩子带出来,他是不会报警的!
事实五:
汪老板特意澄清了4点,很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说的是“我一点都没有小气,没有和他们计较”。1,我相信<<春天里>>的问世的轰动,因为他确实是好作品,起码在我这个不专业的人的眼里是。时间在推移,娱乐市场的对象也在换代,旭刚唱《春》红了这一代,并没有抹杀您那一代的功绩,你大可开怀。但能否成为经典,影响它为之的因素确实太多,我不专业不能例举了,大众观点中的一个因素是起码要脍炙人口,可能旭刚版本更能满足这一点,您也不必紧紧于怀。2,金子是会发亮的,您是有本事的人,我也不认为你需要炒作,除非你自己想,当然总会有人说你这个说你那个,您也不是第一天在娱乐圈混了,但是说你的不是旭刚,你何苦硬把自己和他们做比较呢,难道他们真的刺伤了你心灵?他们只是在适当的时候选择了适当的好作品在适当的舞台得到了适当的嘉许而已!您大人大量!4,没人会怀疑汪老板现在的生活质量,更没有人不尊重汪作写的作品,真的,他们唱得好(唱出作品的味道)和作品本身是好作品并不驳斥~!您真没吹嘘,真没必要吹嘘!这些我们都会思考。对于您所指的无聊,可笑的言论,我觉得只有2条是您特在意的,[汪峰不温不火的作品被旭日阳刚唱火了],[汪峰借助旭日阳刚人气回升],而为什么要加上另外两条您自己早以默认的[<<春天里>>堂而皇之的,理所当然的成为旭日阳刚的成名曲,][.旭日阳刚唱出了<<春天里>>真正的灵魂]言论呢,理由很简单,非如此不可涉及版权论!非如此不能掩饰肚肠之小!然而可笑的是,旭刚本身翻唱的过程中并没涉及侵权,甚至还被授权了!以上2言论跟与侵权毫无相干,即便有错,也错在发言者,并不是那两粗人,您何必计较呢?何必一早声明《春》的好于火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2011-2-13 19:27 回复  

ceonqin
3位粉丝
2楼

事实六:
事实是,您这第六点说的非常有道理,而且真实,您可以把你的其他事实一,二,三....全部删掉,直接把这条做为你收回授权给旭刚的依据,真的很真实,很合理。你大可和他们商量版权费用的问题,真的很真实,很合理。如此的真实,真不需抛出你那古今中外的学问,做买卖就是这样,真的,很真实,很合理。
事实七:
峰哥作为一创作人,心理的敏感度如何,变化如何,真不是我们所关心的,随着事情的发展您自己的心理历程如何发展,也不是我们所关注的,真不需要给我们表白!但从您对事情的叙述得如此细致,可以知道您做事有分有寸,绝不是那种冲动型男,先做再算的人。一把吉他钱的事情您都可以说这么仔细,呵呵,您可是一个有高生活质量的公众人物啊。一切尽在你的掌握中啊!但有一说法叫聪明还被聪明误,在我们妈解释后就是“讲多错多”!
事实八:
事实是,你们早就应该和旭刚谈版权费用问题,但碍于他们是农民工组合在那个时候提钱太碍眼了,随着旭刚不断上台表演,可以混口好饭吃了,这本在台底下的草议终于可以放到台面上了。汪先生一直提到版权问题,这是法律问题,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就是说如果有人借用了你的作品盈利了10万需要给你版权费用的话,那借用你的作品盈利了300元的也应该给你版权费用,而绝非汪先生所说“这两者之间是有巨大的差别和不同的!”。当然这两者之间确实有巨大的差别和不同,大家都知道是在数量上的差别,或者说是在经济学上说它们有巨大的差别和不同,说到这里貌似和法律又沾不上边了,那汪先生的愤怒和无奈到底是由于他的版权让侵犯了还是那10万别人的收入呢...发现汪先生的思路越来越混乱了,逻辑不断的出现酒后驾驶。可能是因为这篇文章是他有生以来最长的一篇文章吧(显然是没写过论文的呵呵)。
      最后的几点貌似是汪老板公司的安排运作问题,还有感谢谁谁谁的最后感言,我们作为观众的也不合适发言了,也没资格。而且如果每条都针对性发言,会让人觉得俺针锋相对,有意找茬,最后连不懂装懂的秘密都让揭露了,就贻笑大方鸟^_^!俺最后就总结下自己的看法吧,《春》确实是好作品,旭刚演绎也到位了,两者结合让旭刚在最近时间发了小财,这是事实,也不是什么坏事情。他们就是想在这追名逐利的娱乐圈混口饭吃的两个人,大家也不需要给他们农民工的身份套多少的光辉。在法律上,汪老板确实可以要求他们给版权费用,这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的,很真实,很合理,并不需要套上太多的道德的,法律的,社会影响的,古今中外的杂七杂八的一堆理由,这样很不真实,让我们观众觉得很不合理很不能接受,到头来,您还浪费了时间写这麽长一大篇有生以来的巨作,让我们读得左边脑细胞和右边脑细胞撞车,呵呵,太没意思,太不真实了!最后表个态,我只是听众,有好听的歌就行了!不是名人不怕错别字!^_^!
       另外声明一下,我并不是谁的粉丝,只是感觉汪老板在处理这件事情上面忽悠的太多太作,以至于使我感觉到他的假(可能是公司行为)与他的作品的真反差太大,所以来这里灌一灌水!^_^希望他的粉丝(虽然我听到这个词会鸡皮疙瘩呵呵,都什么年代了)别太和我较真,再伟大的人都有缺点,无论多有才华的人都还只是凡人,别太神话了呵呵!

(以上纯属个人偏见,爱批的批下,爱顶的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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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西门吹沙 于 2011-2-15 15:43 发表
是不是张雨生的《大海》啊,那是因为张同学死了好伐,没人追究他版权,再说小沈阳的性质和他们这些歌手不同,小沈阳是小品演员,偶尔唱一把和专职唱不一样的
TX,《大海》不是张雨生写的,貌似陈志远陈乐融许常德等写的词曲,双陈彼时作品很多,80年代好多台湾歌手唱的歌出自这两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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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疾风 于 2011-2-18 12:04 发表

旭日阳刚?唱的实在是太难听了,元霄节晚会唱张雨声的《我的未来不是梦》,听了我昏倒了。张同学的声线真的有特质,我又重听了一遍,经典就是经典哪,天壤之别。建议大家去听一听。
不能强求他俩能唱好张雨生的歌,就听过的歌曲而言,他的高音部分基本上没有男人唱得比他好(不要拿Vitas比,这是两种不同的风格)。窃以为88年偶唱这歌的时候都唱得比他们好(还没变声,有资本唱出类似的高音),虽然偶觉得他俩在星光上唱春天里唱得挺好的,但是唱张雨生的歌还得选对歌才行,这个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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