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宁宝妈
(但愿小孩永远平安)
发表于 2011-1-1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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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留证据。带上录音笔,录下老师的证词,当然取证时要小心,取证只是万不得已她们不承认事实时拿出来用。
2。坚决投诉到园长那里,这是为你孩子也为其他孩子。不要担心三年在她们手下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好了,坏事会变成好事。
3。道歉归道歉,这是最起码的。日后如果胆敢以这件事再报复孩子,好的,拿上证据直接去教育署投诉,新闻再帮她们宣传一下。学校这么多,你换一家好了。
不要怕,越怕越被人欺负!太过分了,不是在学校里上班就配被称为老师的!发生这种事的时候老师为什么不阻止??一个电话道歉就算晚了? 还有没有法律和道德观念了?反了这是!
[ 本帖最后由 宁宝妈 于 2011-1-10 20:2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