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Mary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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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30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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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对个人是不合算。因为社保基数是按照总收入来的,因此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影响到个人所得税,就以提到的3000元为例(扣四金的),如果按正常12个月缴税,那么12个月的个税是75*12=900,那么第十三个月的工资作为年终奖金来算,年终奖也是3000的话,以3000/12=250,确定税率为5%,那么税额为3000*5%=150元,那应缴的个税为900+150=1050;如果把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分摊到12一个月的话,按照那么每个月的工资为3250,那每个月的个税为100元,12个月的个税为12*100=1200元,两者相比较之下,还是十三个月的,好像沾点便宜,不过这样,要中途跳槽的好像有点吃亏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