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桥哥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
发表于 2010-10-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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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我也保留看法。
虽然这个时候跟这个贴有点不明智。
这个时候不是渲染爱国感情的时候,就是处理孩子被打的事情。
无论是被中国人打了,还是被外国人打了,都是打了,打人者都不对。这里不需要提高到国际主义的高度。
另外,以牙还牙如果出现在事发,我认为做得很对。
这是人的情绪和应激反应,完全正确,我能理解这种情绪。
但在事后这样处理。
呵呵,怎么看都没看出这是胜利的姿态。
只是一种自慰罢了。
我只能说,有监于此事闹大,也是不了了知。
这对当事人来说,不是一个坏的结局,孩子也不会因此教坏。
但是,如果拿到论坛讨论。
一定要说这是非常完美的,而且不许不同意见。
那么,请将所有的不同意见者,全部忽略吧。
这样YY起来,会更舒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