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楼qjmd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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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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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8#玥玥妈妈91 的帖子
你把所有的帖子都看完了还这样理解,还同情这个LP?这个人男人把家里财政大权都交给老婆了,钱都在老婆手里让她支配,LP动用基金也是偶尔才发现的,从这一点来看,他就对LP相当信任和尊重了,哪里来的附属品一说?他爱女儿,同时也爱妻子的,否则怎么会一让再让,一忍再忍。
而LP完全把LG当外人看,完全不尊重和信任自己的LG,为了基金的事,她是首先提出离婚的,事情发生后也丝毫看不出她对小孩真正的爱,为了一已之私,不惜往小孩心上留下阴影。至于这个LP其他的脑残事,本楼里不少帖子已经说过了,不必重复了。总之,我认为,男人是好爸爸、好丈夫,女人既不爱老公,也不爱孩子,是很不合格的母亲和妻子,完全不值得同情。
他们结婚是七年,不是九年。结婚七年,丈夫12万以上的年收入,结果家里只留下1.5万元存款,真的是家贼难防啊。这个丈夫真是够可怜。
[ 本帖最后由 qjmdyq 于 2010-9-10 14:0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