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糖果她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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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5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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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钊元妈妈 的帖子
你错了,她老公一年12万(不算外快),去除自用3万,年结余9万,7年共63万,她家存折只有1.5万,算2万好了,一年开销每月4千,一年算5万,7年35万,63-2--35=26万,加上动用女儿教育基金12万,26+12=38万,不见了,等于这女的一年除了生活费,还要每年花5.4万在不知道什么地方,自己又不赚钱,花的倒不心痛,就是仗着丈夫疼爱自己,不知珍惜嘛。而且花共同财产(共同的,不是她私人的)都不告诉老公,是没把老公放眼里,或根本没想到自己已另立门户,要顾到自己的小家庭。我是女的都不偏坦她,而且共同财产,不管老公老婆私自动用不通知对方都是不对的,而且错了还不认错,死硬到没路可走,真是自作孽不可活。她那弟弟也太恶心了,要我是他,姐姐都要离婚了,赶快把新房转手,把钱还给姐夫,说声对不起,把责任都拦自己身上,姐姐一家的幸福或有转机,因为根子就在他身上,姐夫担心他是个无底洞,不愿也没义务承担嘛,这样一来,姐夫就不会担心得要和姐姐离婚了,而且他也没道理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姐姐的痛苦上,自己的幸福应该自己争取,怎么能让父母(无家可归)和姐姐(婚姻破裂)受累呢!这样得来的幸福会受到诅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