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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我的房子如何过户給父母最省钱

回复 41#kuankuanmama 的帖子

你可以把你的份额过户给你的父母和儿子,如果你的孩子已经满十八岁,那对你父母和你儿子来说,他们都是一套房,但是因为你们另外还有一套房虽然只有你老公的名字但是现在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的,所以你们家庭的状态就是一套房,(因为你儿子已经满十八岁,可以单独列户),但是如果你老公的那套房当时你们贷款过,那你们就有两次贷款,再买房就不能贷款了,只能全额付款!不过这样一来还有一个问题,你儿子就有一套房,他以后如果买房,就按第二套房贷款的政策办了!还涉及到你父母以后过世有继承的问题,那时候可能还要遗产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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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xiating 的帖子

针对方案一,先卖掉自己的房子付首付再贷款买房,就是首套贷款,因为你无房,也从没贷过款(如果你或你,老公贷过款,或你和你老公在他处房产上有名字就另说了!),你父母买房不贷款就无所谓了,产生的税就是你卖掉自己房子的税和你买入房子的税,你父母也是来回的税,
针对方案二,先把你的房卖给你父母,然后把你父母的房卖掉,付新房的首付,你就是无房无贷做第一套房处理了!而且因为是自己人交易的价格可以相对第一点,只要交易所通的过就可以了!而且也不用实际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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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9#YOUNG 的帖子

公证还有一个公证费的问题,费率也要百分之几,具体可以去公证问一下,加一下看看哪个合算,不过公证的手续很多,时间比较长,反正一句话,必须把你房子的名字改为你父母的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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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2#文文小白妈妈 的帖子

对只有办公证继承!按照继承法,这套房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无论有没有老太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二人一人一半,所以你公公的遗产只有1/2,这1/2你婆婆和你老公平分,也就是你婆婆有3/4,你老公1/4!如果这套房是你公公婚前取得的,那就有可能被判定为婚前财产,你公公去世就成了他的遗产,你婆婆和你老公个继承1/2!
按规定你和你的孩子是无权继承的,除非你老公在做公证时同意他的权利给你和孩子分享,但是就要另外作一道手续,叫赠与公证,其实你不用这么麻烦,你老公继承了,就等于是你们夫妻的了,无论有没有名字,你都有权力,如果一定要有名字,等你老公的名字变好了,凭结婚证加个你的名字几百元就搞定的,但是如果你儿子要加名字,要么做赠与公证,(交公证费)要么做买卖交易,(交交易税)!
你婆婆继承的份额要等她去世后再做一遍公证继承,同样要交公证费!但是法定的继承人还是你老公,除非他同意给别人,但是这就要加个赠与公证了!如果你和你婆婆关系好的话,可以让她在现在做公证是就放弃继承权,全部由你老公继承,这样倒是可以省一笔公证费,不过现在为了保证老人的权利,如果她没有其他的地方居住的话,继承公证肯定是有附加条件的,一般就是保证老人有永久居住权,当然老人还可以提其他的条件!这个你们就要协商好了再去办公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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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文文小白妈妈 的帖子

你好! 用第二个方法,只要你婆婆放弃继承权,你们保证婆婆有永久居住权就可以了,你婆婆在世放弃继承是和她的母亲没有关系,另外她母亲是有其他子女的,所以她的赡养是有保障的!一定要公证的,否则没法过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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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2#浩妈98 的帖子

问题一,不但是所有产权人到场,而且产权人的配偶也可能要到场,因为有的房产虽然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但是实际是婚后的共同财产!如果遇到产权人在外地或外国的,要提供非常严格的由公证处出具的授权公证书,授权某人代理!
问题一,这个问题首先要区分这套只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名字的房产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就可通过遗嘱或公证等方式将只有其本人名字的房产赠与其他人,而配偶的另一人就没有权利继承了!
但是如果不是婚前财产,而是婚后财产,就不行了,婚姻关系的双方中的某一方无权单独处置婚后财产了,如果一方单独去做公证的话,公证处会要求婚姻关系的双方中的另一方一起到场的,否则是不能做的,即使写的自书遗嘱最终也不会被认定为有效遗嘱!只能是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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