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polizia
(小二生)
发表于 2010-8-1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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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社保与工资的关系
我公司以前一个员工,现在成了我们的分销商,不直接领取工资,外地户籍,不能按自由职业交社保,所以想继续让公司帮他交社保。
我这边如果帮他交社保的话,工资该如何设定呢?总不能把应发工资定为社保个人缴纳的部分,导致实发工资为0吧。会计的意思是给他实发1120的最低工资,可是万一他给我分销的货物还达不到这个数呢?
另外,有的公司,给员工按3000缴纳社保,这个又是怎么操作的呢?是实发工资3000还是应发工资3000?如果员工实际工资是5000的话,这多出来的2000怎么记账呢?
不知道我说清楚了没有
[ 本帖最后由 polizia 于 2010-8-12 11:3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