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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谢百三:为避物业税百万人会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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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凯欣妈 于 2010-4-29 20:12 发表

乘还没开始征,大伙儿有P赶紧放!
哈哈哈哈
万税万税万万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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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inhyy 于 2010-5-1 22:54 发表
为啥不能假离婚,过去没有结婚证的时候也没怎么见人离婚,为了共同的利益假离婚怎么就不可以了。都是十多年的夫妻了,彼此都已经是密不可分的亲人了,不是有纸没纸就可以说了算的,如果收保有税,我就离婚。有这些钱 ...
我国G确实不要脸。先卖地,地卖差不多了,打起房子的主意了。
而且税收使用永远不透明,用在民生?福利?没有!
老百姓迫不得已买点房产,对抗通货膨胀,对冲自己不完善的养老、医疗风险,还要被收税!

现在舆论导向搞得老百姓之间内耗,买房的、买的早的、买了几处房产的被买不起的、买的晚的唾骂!
实在是没搞清楚方向。房产上涨最大的得利者是大地主--政府!它卖地的收益却很少用于保障底层公民住房,完全属于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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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3#忻洁 的帖子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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