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je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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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8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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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房子原先是使用权房,女儿户口如果在里面,就享有使用权的份额,即使儿子以后该房买下产权,产权人为儿子,女儿的使用权依旧有效。但她的户口一经迁出,她就不再有使用权分额了。
2.如果房子原先是父母名字的产权房,女儿的户口又不在里面,父母如果将产权人变更给了儿子,那女儿也是无权在主张这套房子的权利了,也就是说这是父母的一种赠与行为,而这个房子不是父母的遗产,不存在继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