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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税] 完了,完了,怎么办,忘了交道路费了

我抵制的,没有屈服!!!!
我遵纪守法,良民一个
我按章纳税,皇粮国税,一分不少


对于通行费这种违背国务院规定的地方苛捐杂费,坚决抵制的!!!!

没去理睬过,不知滞纳金多少,反正验车也照样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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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有一条是这样说的:

三、严格对涉及机动车辆收费的审批和管理

    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收费公路、城市道路收费期限,由省(区、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确定。向机动车辆实施罚款,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执行。

    要加强对涉及机动车辆收费的管理,严禁将车辆通行费平摊到所有车辆并强制收取;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对机动车安全重复检验、重复收费和机动车定期检验时搭车收费;严禁机动车检测站强制机动车所有人到指定修理厂和尾气治理点修理(调试);严禁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严禁各种摊派行为;严禁收费公路先收费后建设或者边收费边建设;严禁将已取消的道路收费站的收费项目转移到未被取消的道路收费站,继续变相收费.

[ 本帖最后由 上海一粟 于 2009-12-30 12:3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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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上海一粟 于 2009-12-30 12:28 发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有一条是这样说的:

三、严格对涉及机动车辆收费的审批和管理

    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 ...
按照法理而言,国务院的规章制度是上位法,上海市规章制度下位法(实质不是法,姑且暂称为法);下位法不得对抗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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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怕记不记入诚信呢!!!

我不交什么通行费的,看到坑坑洼洼的路,狠也狠煞特!!!!

合法的皇粮国税,一个子不少,不该交的,一毛不拔!!!宁愿把钱捐到海地去,也不交冤枉钱

上个月,银行照样来通知,要求将我普通级信用卡升级为金卡呢,呵呵信誉还不错呢

最应记入不诚信的应该是它们---上海的各座衙门和他们其中的混官、昏官!!!

[ 本帖最后由 上海一粟 于 2010-1-19 20:3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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