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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酸苦辣] 什么世道啊?

回复 1#阿玖 的帖子

和我去年接的初三班级来比,这还算轻的,椅子砸我早已是初二发生的事了,算是小儿科了,初三发生的事和这比起来是小巫见大巫了.做好思想准备吧,幸好你还不是他们的班主任,不用一天见面几次,发生冲突的机率也比我少得多.我带了一年,从此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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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金虎妈 的帖子

想想文化大革命还批判师道尊严,现在过了多少年了,我们哪来的尊严?早扔到爪洼国去了.初三每次我一进教室,第一句开场白一定是:"小爷叔们,上课了."接下来的事就是他睡他的觉,我上我的课,毕竟班级里还有女生要听课的呀,为了一个人听课我也得一本正经地上课.然后急忙忙的午饭后、晚上6点下班后,我再抽业余时间为睡觉的“朋友”补课,让他跟上全班进度.憋屈也没办法,因为领导不管你用啥办法,毕业合格率是我的硬指标,没有任何理由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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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千与千寻 的帖子

“看到软弱的学生,又骂又挖苦”?这个我绝对做不到,看到软弱的学生我心疼还来不及呢,那可是仅有不对着干的学生,我怎么舍得去挖苦?再说现在小孩子很脆弱的,老师要是说话不注意,说的过分了,或者言语中语气重了,他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吃不了兜着走,饭碗立刻就被敲掉!就是他确实犯错误了,我批评的语气和分寸还十分注意呢,生怕他回家一个想不通,出了啥事,我好心没人说,立刻被家长砸死,教师都没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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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千与千寻 的帖子

希望如此,唉,做老师做得人格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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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千与千寻 的帖子

没有具体的措施,最多政教处联合家长教育一下写个检讨完事,如果家长本来就不管的,那么这个教育形同虚设。一切都是因为现在有个“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个“青少年保护条例”。这两个法规一出来,任何人都不敢轻举妄动,毕竟我们是成年人,一旦触犯,违法的可是我们,上哪儿都告的赢你。我以前带过一个班级,在外春游打架打到了当地派出所,结果人家派出所一问是未成年人,立刻就说:这个我们是不管的,现在未成年人我们都不敢采取啥措施,一旦有人告,我们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的。法律机关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这些无权的教师?很多学生现在有恃无恐,也因为此条例的出台,相反,我们教师连任何保护条例都没有的,手无寸铁,哪敢跟这些学生去硬碰硬?真去碰了,那你的饭碗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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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千与千寻 的帖子

唉,话是绝对正确,但人有百态,家长也有各色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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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雪儿157 于 2009-11-18 09:36 发表
“看到软弱的学生,又骂又挖苦”?这个我绝对做不到,看到软弱的学生我心疼还来不及呢,那可是仅有不对着干的学生,我怎么舍得去挖苦?再说现在小孩子很脆弱的,老师要是说话不注意,说的过分了,或者言语中语气重了, ...
真没想到我这样说事实的帖子还会被人砸.我晕,看来教师真是没法做了,里外不是人.学校没地方诉苦,论坛说些真话还要被人砸.不过我还是要腰板挺直、理直气壮的告诉你们:我确实从来没把学生当成过我的出气筒,以前没有,将来也不会!我一向是个对学生讲话很注意分寸的老师,这是对好学生的尊重,也是对我自己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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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3#阿玖 的帖子

是的,谢谢你的理解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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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burninglife 的帖子

你误会了,可能没细看我的帖子,我31楼的帖子不是说"千与千寻"这位妈妈,我是跟她探讨问题的,没有针对她说.我说的是砸鸡蛋的家长.我其实话中并没有其他意思,只是说我一直很尊重我的学生。不明白为什么连这也要被人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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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0#burninglife 的帖子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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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胡豆妈 的帖子

谢谢你的评价,我将会以此作为鼓励,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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