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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2#BENNYMM 的帖子

这个帖子很火啊!

从头看下来,楼主很自信的。我开始还将信将疑。楼主坚定的态度,使我越来越趋向于相信楼主的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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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9#立雪 的帖子

请教:谢国忠是哪方圣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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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4#jeccy 的帖子

谢谢!
孤陋寡闻,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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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昨天公布了营业税细则,从明年起,不足5年的普通二手房(144平米以下)在转让时仍按差额方式征收营业税,也就是说,除了2年改为5年之外,今年营业税的征收方式被全部保留。不少市民纷纷表示,新政出台令人“如释重负”,毕竟买卖差额的5.55%与房价上涨的幅度相比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显示出此番调控的“温度”仍很温和。

这是转自新浪的新闻,也感觉很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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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是否有后续政策出台?
或者是国家,出台一项政策,观察一下;再出台一项政策,再观察一下?直到调稳为止?
就像我们炒菜,加点盐,尝尝;再加点盐,再尝尝。直到味道可口为止。一次加多了就不好办了。
毕竟,国家经济比炒菜要复杂多了!
这样做最保险。
现在谁也不好说哪个政策是最恰当的,社会稳定最重要。

[ 本帖最后由 jrmm 于 2009-12-24 09: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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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16#greenjyz 的帖子

嗯!
你的说法也有道理。
这样大家都不会有某一方向的大动作,相对稳定。
稳定的局面,是社会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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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F爸-------主张泡泡会缩小一半,或多米诺效应导致破裂,有抄底机会。
greenjyz---------主张泡泡在虚惊中微小伸缩,战战兢兢不会破裂,不宜换手。

喜欢这样的论道。
各抒己见,互相尊重对方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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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27#greenjyz 的帖子

你说的“人口红利期的终结”,是不是指人口逐渐减少,住房大量闲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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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32#greenjyz 的帖子

那就是说,从2015开始,就应该抛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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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71#琪琪 的帖子

您好,请问能用更通俗易懂的方式解释一下您的转帖吗?
我不懂经济,看不太明白。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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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21#BENNYMM 的帖子

为啥说幸好没买黄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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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房改列入人大会议正式议案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15/080019865541.shtml

也许会这样实施:
1、有钱人适用的高端住房,控制用地,高端住宅(别墅)可以让有钱人无限度去炒,一个平房1亿元一年炒卖100次也行。
2、低收入家庭适用的保障性住房不能买卖,该户买了其他住房这些房子必须由国家收回再按规定价格卖给其他其他无房低收入家庭。
3、一般收入家庭适用普通住房,实行房产限购,一个城市一户2套全国最多3套,如该户有保障性住房或高端住房则不能买入普通住房。


居住的问题是会解决的,
把居住分为了:1贫民区,2中等区,3富人区,
人都是爱面子的,还是希望住在富人区,
那么,商品房的走势会如何呢?
请大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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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将对高价商品房征税 方案上报国务院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5/035919934816.shtml

看完之后,是否有新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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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vicky_kou 于 2010-4-19 12:27 发表
我估计这次LZ是赌赢了。zf连下两剂猛药,就是要给大家一个明确的态度:在当地买房自住可以,想屯房炒房等着以后升值,没门!我个人预计房价在2,3个月内肯定会开跌,而且可能是长期的跌。苦啊,我一周前才下了一套房 ...
别痛苦!
如果跌,也是小跌。不买房的话,钱还是没处去。
既然钱没处去,就还得买房。银行不给贷款了,就攒钱一次付清买。
我猜这是大部分人的心理。

有一句话叫“惩前毖后”,
这次出台的政策,只“毙后”没有“惩前”?
既然不“惩”,那就接着买呗。
有人接着买,你还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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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74#小宝妈 的帖子

嗯!
实实在在的想法!
老百姓靠勤劳挣的钱,为自己的养老教育储备,都是最朴素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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