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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如果你是老娘舅,你会怎么调解?

如果你是老娘舅,你会怎么调解?

我有一个朋友,其父母都已故世,在市中心留下一套房子,房产证是父母的名字。父母有俩个子女,我朋友和姐姐。姐妹俩都有家庭,但姐姐一直和父母同住在这套房子里。

     当初父母故世注销户口时,派出所户籍警说,新户口迁入需要等房产交易确定给谁后再办。因此姐妹俩目前都没有户口在这个房子里,该房子的户口是挂空的。

     因为房子是父母留下的唯一的一笔比较大的财产,父母没有留下遗嘱,法律上应由姐妹俩继承。
   
     但父母过世后,住在里面的子女提出,房子需在父母过世3年以后卖掉(据说这个是老规矩),然后房款两人平分。现在已经第5年了,房子依然被那个子女住着,虽然我朋友非常想早点把这件事情解决了,但是碍于亲情,一直不好意思开口,请问大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吗?认为我朋友该怎么做呢?怎么做既能把事情尽快解决,又不伤姊妹和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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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姐姐另外有房吗?如果有,LZ朋友可找一个急需用钱的理由。或者如果有其他亲属知道这个安排,可请长辈在家庭聚会时关心一下,询问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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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自己的长辈一般都比较难调解的,帮哪一方都有点怕得罪另一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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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站在妹妹这一边的。姐姐就是明摆要占用这个房子。
姐姐那边她自己住房情况怎么样?
姐妹关系好吗?
如果妹妹的经济条件好于姐姐,就让她住吧。反正法律上有份的,怎么也跑不掉。
如果姐姐的经济条件好于妹妹或二人差不多,只有请亲戚中在姐姐这边能说上话的人跟她谈。最好是妹妹急于用钱,这样开口自然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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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也悬空着?先从要求解决产权问题着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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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姐姐说,和LG吵架了,没地方去了,住到房子里,再迁户口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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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简单得很,这个房子去估价,然后如果姐姐想要继续居住不想卖那么就拿出这个房子的一半价钱给妹妹。如果姐姐拿不出这些钱就把房子卖了钱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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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关键是姐姐没有另外的房子,虽然她在婆家有份,但也没办法住回去的,她原来是希望婆家那里动迁,拿到她那份动迁款,再和这里的一半房款合在一起,可以买到比较心仪的房子,但那里的动迁遥遥无期。

姊妹俩平时关系还蛮好的,条件妹妹稍好些,但妹妹也指望靠这笔钱来改善自己现有的住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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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也好,走正式程序也好,这个事情很容易解决的.
但伤不伤和气,就要看这个姐姐对这个房子的处理方式如何想的.
虽然,表面上说三年后卖了,钱一人一半,但至今的现实情况是根本没有声音...
1,姐姐对这个房子马上卖了,分钱,真的没有问题的话,那么妹妹提出现在卖房分钱,是不会伤和气的.
2,如果姐姐,一直就有私心,不想卖,而想自己长期住的话,那么妹妹就是请亲戚开口谈,也会伤和气的.因为触犯了她所谓的私利了.

所以,伤不伤和气,妹妹最好还是探探她的口气,了解下姐姐真实的想法,心里才能有个底,知道下一步如何做.

[ 本帖最后由 卡米的宝贝 于 2009-9-16 21: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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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rei 的帖子

这是最简单易行的方法,但就是具体操作起来比较难。目前来看姐姐肯定拿不出那一半钱来。但如果把这房子卖了,姐姐就面临没房可住的局面,虽然这套市中心的房子出手能在地段差一些的地方买上2套房子,但对阿姐来说还是有点具体困难的,首先能否幸运到一进一出,当中时间差问题。
不管怎么说,对姐姐这边生活是会带来蛮大压力的,是一点好处也没有的,所以她也就是拖一天是一天。可谓千年不赖万年不还。
可我朋友又不是很强势的,不会使用ROBYN说的那种和LG吵架住回去的方法。

[ 本帖最后由 amy_ying 于 2009-9-16 21:5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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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amy_ying 的帖子

其实姐姐已经是划算了的呀,她已经白住这么多年了。
把房子卖了怎么会没房住呢?这个卖房钱笃定做首付的呀,自己贷款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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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rei 的帖子

唉,如果姐姐能像你这么想,能承受贷款的压力,也不会一拖5年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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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amy_ying 的帖子

这个就没有办法了。谁喜欢贷款啊?谁不爱财啊?
说好3年可现在5年了这个姐姐不是明摆着装傻?妹妹如果要面子不想伤感情不愿意挑明!个么就继续拖下去!反正现在社会谁无赖谁脸皮厚谁最狠!

想到我妈了借了几万元钱给她亲弟弟说好一年还可是没有动静,我妈心里是想要回这钱也不好意思开口讨,就打个电话问问弟弟最近可好?弟弟是表面客气根本绝口不提换钱的事情然后就一年一年拖下来。

这个事情好处理,问妹妹愿意房子白送给姐姐吗?如果愿意正好,继续姐妹情深。如果不愿意就早点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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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i 于 2009-9-16 22:12 发表
这个就没有办法了。谁喜欢贷款啊?谁不爱财啊?
说好3年可现在5年了这个姐姐不是明摆着装傻?妹妹如果要面子不想伤感情不愿意挑明!个么就继续拖下去!反正现在社会谁无赖谁脸皮厚谁最狠!

想到我妈了借了几万元 ...
有时候就是因为太注重面子,亲情。。。如果本来就关系不是最好的话,或许他们老早就把事情挑明了,1是1,2是2,该怎么做就怎么做,或许大家现在都买到了称心如意的自己的房子了,毕竟这5年房价疯涨了N高了,老房子房价再涨也没有新房涨得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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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怎么又是房子。现在老娘舅调解的事基本都和房子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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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成mm 于 2009-9-16 22:32 发表
房子,怎么又是房子。现在老娘舅调解的事基本都和房子有关
啥人叫现在房价发疯一样的涨啊,一套房子往往是一个工薪家庭毕生的心血供出来的。谁愿意轻易放弃

[ 本帖最后由 糊里糊涂 于 2009-9-16 22: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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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amy_ying 的帖子

住的问题倒还不那么着急,现在产证上是谁啊?不可能父母都过世了,产证一直没变更吧?
先从产证入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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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里面的肯定不想走,因为一动自己就要动用多年积蓄,甚至还要贷款,房子也可能要变小变远,妹妹一旦提出,肯定撕破脸皮,大家大度一点可以大致分一下,但姐妹关系肯定有隔阂了,差一点为了公平,可能会对簿公堂,最后成为冤家对头,老死不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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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amy_ying 的帖子

和姐姐开诚布公的谈呀
父母的财产子女有继承权,除非另一方放弃继承,否则你姐姐也无法买卖这套房屋的,继承法上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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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这种帖子就觉得心寒啊,

经济利益已经放在亲情之上了,那还有什么好讲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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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快乐的小肥阳 于 2009-9-17 08:51 发表
和姐姐开诚布公的谈呀
父母的财产子女有继承权,除非另一方放弃继承,否则你姐姐也无法买卖这套房屋的,继承法上有的
前两天在公证处,就看到谈放弃继承的,因为手续很复杂,公证员问得很仔细,仔细到你原来动心放弃的后来想想“咦?偶为啥要放弃啊?”,一些不坚定的就犹豫了、反悔了......公证处很热闹、现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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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庭庭妈 的帖子

产证一直是已故父母的,姐姐拖着一直么办呢,说卖的时候一笔弄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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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2#amy_ying 的帖子

那这个姐姐有问题,你朋友以前也太信任姐姐,应该在父母身故的时候就把产证办掉,至于姐姐住在里面倒还可以碍于亲情。这3年房价涨了多少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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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妹妹条件比姐姐好!

父母年老又是很姐姐住一起的, 那么姐姐对父母的照顾一定比妹妹多点吧!

妹妹可不可以考虑姐妹的关系, 体谅一下姐姐的经济困难, 主动提出:

自己只拿1/3, 2/3 给姐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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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城市的风 于 2009-9-17 09:32 发表

前两天在公证处,就看到谈放弃继承的,因为手续很复杂,公证员问得很仔细,仔细到你原来动心放弃的后来想想“咦?偶为啥要放弃啊?”,一些不坚定的就犹豫了、反悔了......公证处很热闹、现金很多
哈哈哈哈~人性
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在年老时候,最好分配好,省得两脚一升,两孩子本来关系蛮好,结果为了点房子钞票不开心了。孩子大了后都各自有自己小家庭,兄弟姐妹若要长久和睦,还是帐务清楚的比较好,如果一方大方,那是最好的,就怕两孩子都不宽裕,或者都心胸不够大,唉~父母泉下有知也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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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冰城来客 于 2009-9-17 10:22 发表
既然妹妹条件比姐姐好!

父母年老又是很姐姐住一起的, 那么姐姐对父母的照顾一定比妹妹多点吧!

妹妹可不可以考虑姐妹的关系, 体谅一下姐姐的经济困难, 主动提出:

自己只拿1/3, 2/3 给姐姐呢。
或许妹妹真是考虑到了姐妹的关系,才让姐姐多住了这么多年了,没有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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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又要财,肯定就显露人性本色了!
有钱,更贪财,也摆脱不了本性。
。。。
以后谈啥都没用,一个‘财’字,全部翻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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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冰城来客 的帖子

现在社会大家赚钱都不容易的。
妹妹的条件虽然相对好一点,但也只是现在的状态而已,也是平时靠工资过日子的。很难说将来谁的条件更好些。

而这房价,需要的是工薪阶层几年几十年甚至毕生的积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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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看到过一个案例: 上海一户人家父的私房,有7个子女. 大姐新疆回沪后,就一直与父母同住直到父母去世.其他子女在父母过世后要求分房子或者房款.大姐以没地方去为由,不肯搬出.其他子女把大姐告上法庭. 结果法院当庭在7个子女中进行拍卖.谁出的房价高房子就给谁,拿房子者扣除自己应得的那份钱以为把剩余的钱补给其他兄弟姐妹.最后大姐以42万拍下了房子,然后拿出36万现金给其他兄弟姐妹. 这个案例还是上海第一宗以拍卖形式解决遗产分割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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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amy_ying 的帖子

理解, 不过总觉得看在姐姐照顾老人比较多的份上, 主动表示一下, 比较好! 一定要一半一半姐姐可能很伤心的!

无论是1/3 VS 2/3,还是2/5 VS 3/5 。。。。。 主动表达一份对姐姐姐夫照顾父母的谢意而已!

以后的事件谁说得清楚呢, 说不定以后姐姐更困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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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i 于 2009-9-16 21:28 发表
我看简单得很,这个房子去估价,然后如果姐姐想要继续居住不想卖那么就拿出这个房子的一半价钱给妹妹。如果姐姐拿不出这些钱就把房子卖了钱一人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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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没地方搬,没钱买也是事实,可不可以先不提卖房要钱,先提把户口或者产权写姐妹2人名字,这个先定下来,先解决,要是姐姐连这个也不答应,那意图就太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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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荦荦妈妈 的帖子

投石问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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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棉絮 于 2009-9-17 11:00 发表
以前看到过一个案例: 上海一户人家父的私房,有7个子女. 大姐新疆回沪后,就一直与父母同住直到父母去世.其他子女在父母过世后要求分房子或者房款.大姐以没地方去为由,不肯搬出.其他子女把大姐告上法庭. 结果法院当庭在 ...
唉,多亏的是在法庭拍卖,这个价钱 .... 大姐太赚了,说不定又要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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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父母没说清楚给孩子带来的矛盾!
法律上大家都有份,但情理上呢?

1\"姐妹俩都有家庭,但姐姐一直和父母同住在这套房子里。"表面上是姐姐住在里面,实质上是不是姐姐给父母养老送终啊?
为老人养老送终的孩子,情理上遗产全部给她都不过过,可能只是父母活着的时候没想到妹妹会来要?
2\不要以为照顾老人就是为了老人的财产,也有不少人宁可不要财产也不愿意照顾老人,就算前者真的得到财产,我觉得也比后者要孝顺.
3\她姐姐如果只有这一套房子,或者长住这房子几十年了,这里就是她的根,让她怎么舍得卖掉啊?
以前只是我的猜测.

不过要强烈呼吁,为老人养老送终的,特别是在家里养老送终的,应该得全部或大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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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强烈呼吁,为老人养老送终的,特别是在家里养老送终的,应该得全部或大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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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jimmy66妈妈 的帖子

所谓的养老送终,并不是仅仅住在一起就算的,虽然不可否认住在一起照顾得会多一些,但也并不是说不住在一起就没有尽到养老送终的义务。当初父母生病期间不仅所有的费用都是2人平均承担的,照顾也是分时段照顾的,我朋友一直抛下自己的小家,跑去父母家照料。

当初成家的时候住房紧张全都挤在一起的,共三房,姊妹俩家各占一房,父母一房,后来我朋友也是考虑到父母住得太拥挤了,所以才让出自己的比较大间的房间给父母住,自己搬到外面去的。而且当初房子买下的时候,父母也是说以后总归是留给2个人的,所以买房也是大家平均承担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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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成家的时候住房紧张全都挤在一起的,共三房,姊妹俩家各占一房,父母一房,后来我朋友也是考虑到父母住得太拥挤了,所以才让出自己的比较大间的房间给父母住,自己搬到外面去的。而且当初房子买下的时候,父母也是说以后总归是留给2个人的,所以买房也是大家平均承担了房款。


就是说父母买房时LZ朋友和姐姐也出了钱的,那么要LZ朋友放弃大概是不可能了,但想拿到一半房款看来是很难的。
LZ朋友住房不大,想拿到钱买大房,姐姐现住大房,卖房后可能要换小房,心理落差太大。要么两家换房住,姐妹关系破裂。
姐姐妹妹的利益直接对立了,LZ朋友的想法很清楚了,肯定是要拿到的,可是拿到的后果--万一姐妹关系破裂她是不是能接受呢?姐姐的想法没人知道,可能是经济能力不够,又不愿搬家,能拖则拖,心里清楚在法律上不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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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8#爱贝妈 的帖子

嗯,你分析得很有道理的。

我也觉得已经到这地步了,应该开诚布公谈一次,谈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但很可能谈崩的,亲人之间,一旦谈崩,那也就么现在表面上的粉饰太平了,这也是对先提出谈的那个,有很大的压力感的,但这就看啥人并得过啥人,从这点看,我朋友一点不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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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过世户口都注销了,也已经五年过去了,那这个房产证上父母的名字是不是也应该过户呢?——这是偶觉得有点疑惑的地方。
其实这个事情拖着也不是个事情,如果真是好姐妹(似乎还不错的,尤其妹妹),大家不妨坐下来认真的谈一谈,把各自的想法说一说,谈一下就知道姐姐的想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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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应该姐姐拿大头的,一来她经济条件相对不好,二来照顾父母多些。不要跟我讲妹妹也出钱的,能用钱解决的事其实大家情愿都用钱摆平的。当然,父母年轻时也照顾姐姐多些,但那么多年没有自己小家庭的自由也是客观存在的。姐妹嘛,主动有个姿态,我估计提一人一半,多少会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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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5#jimmy66妈妈 的帖子

说句难听的要看是怎么死的?
如果是服侍多年,当然同住的孩子要多分点,甚至全部财产。

如果是突然“一脚去”,同住的不但不应该多拿还应该少拿点。白住父母房子多年,又不付房租,为啥父母死了还要多拿呀?

现在这样的局面只怪父母不好,死前老早就好说说清楚了,活的时候放句话,现在至于2个女儿各自打自己的小算盘吗?

[ 本帖最后由 rei 于 2009-9-18 09: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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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都是多出来的事,爷娘写好遗嘱一点事都没有了,中国人就是忌讳一个“死”字,人总有一死,身后事早点安排岂不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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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冰城来客 的帖子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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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rei 的帖子

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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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rei 于 2009-9-18 09:24 发表
说句难听的要看是怎么死的?
如果是服侍多年,当然同住的孩子要多分点,甚至全部财产。

如果是突然“一脚去”,同住的不但不应该多拿还应该少拿点。白住父母房子多年,又不付房租,为啥父母死了还要多拿呀?

现在这样的局面只怪父母不好,死前老早就好说说清楚了,活的时候放句话,现在至于2个女儿各自打自己的小算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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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是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你看看, 汪汪上有多少妈妈宁愿单独买房子搬出来, 也不愿意跟老人一起住。

难道只有照顾生病的老人才算照顾吗? 给老人提供一个儿孙绕膝, 其乐融融的家庭氛围, 满足老人的情感需求不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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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冰城来客 的帖子

不愿意和老人住的妈妈都是不愿意和婆婆住好伐?婆媳关系一直是不好处理的,所以都不喜欢和婆婆老人住。

如果是和自己妈妈住大多数妈妈们是很愿意的,和自己的妈妈同住不要太舒服哦!自己的妈再麻烦,也很少有不体谅自己女儿女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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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方住着,可以让住着的一方支付一半的房款,如果顾念亲情,就什么都不好说了,就看朋友看重哪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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