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hjwen2006 于 2009-6-26 14:03 发表 咨询了区外来人员就业管理中心: 1.7月1日起执行, 2.45岁以下,非农人员, 3.原在交综保的人员不强制执行转交社保,但需与就业者本人协商一致, 4.新来人员一律按新政策执行,交社保, 5.外来人员的录用交社保手续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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