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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老公是律师,可以给大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一年,劳动争议是前置程序,必须等劳动仲裁后才能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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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太另人愤慨了,居然有人在商场内被商场的工作人员按在地上打,商场居然没人制止,态度还很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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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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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短消息的,我已经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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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提问的,我都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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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新年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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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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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到法院去提出讼诉,如果第一次不行,半年后再提第二次,第二次一般都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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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继续居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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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房屋租赁期间
租赁当事人死亡或者依法变更、终止的,租赁关系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二)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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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贯彻实施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意见(二)的通知》第十二条: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户名的变更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中所称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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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的,因此,是有继承权的,可以作为共同居住人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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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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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这种情况也是存在的,关键是业主委员会要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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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楼上的已经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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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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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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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直接电话给我1391806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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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一般都能及时回复,有时可能会有些滞后,还望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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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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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回复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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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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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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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我一般都在第一时间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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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给女儿,协议签好,过户手续办好,应该是没有后遗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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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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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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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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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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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气太热,大家注意防暑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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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前一段时间比较忙,上来的少了,大家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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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肉肉,已经短信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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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妈妈,由于在外地出差没有及时回复抱歉,现在已经回复了,不好意思。其实你有问题,可以电话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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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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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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