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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咨询一个保险的问题。
我妈在2008年的8月8日,在平安代理人的忽悠下买了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当时代理人介绍产品时说是一款储蓄型的产品,利率比银行利息高,每年交6000块,以后如果没钱就可以不交了,每年还有分红,代理人说,你要买这个产品的话,就在这张纸上签个字,我妈就签了,然后给了她银行卡号等信息。
然后平安公司就在8月12日的时候扣了钱。2008年8月25日,平安保险公司所谓电话回访,和我妈确认买了智盈人生这个保险,我妈想,对,是买了保险,可能电话里就确认了。8月28日,代理人把合同让我妈签收了。
2009年8月9日,平安公司扣了第二年的保费6000块。
2009年9月,我妈说怎么平安的这个保险还不分红?我就帮她看了合同,发现根本不是分红型的保险,而且投保单不是我妈的签字,是代理人签的。所以,就在9月29日的时候到巨鹿路的平安总部去投诉,并且要求认定合同无效,返回2年保费12000元。
现在平安公司把第二年的6000元已经退了,但是第一年的6000,只同意按照合同条款退,只能退1900不到。他们的理由是这是个瑕疵合同,我们也有责任,并且说我们是认同这个合同了,应为交了2年保费等等,还拿出了之前我妈签字的合同签收单,和那张他们所谓的保险建议书(我们手里并没有,是从他们档案里拿出来给我们看的)。请问,保险建议书有法律效率么?这种情况,我们能拿到第一年的全额保费么?先行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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