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12
发新话题
打印【有33个人次参与评价】

[爱心求助] 是人贩子拐带的小孩吗?

是人贩子拐带的小孩吗?

周末女儿去跳舞,我在KFC吃早饭,一直看见有个男孩在等红绿灯的路口乞讨,并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个中年女子(明显不是孩子的妈妈)上来收走他讨到的硬币,我计算了一下,在我在KFC的半小时里,他每一个红灯平均可以乞讨到1-3,4元不等。于是在临走的时候,我接近这个孩子并用手机拍下了照片,期间我还询问他远处的那个中年女人是不是他妈妈,小孩的眼光向远处望去并且露出一丝的紧张........
每每看到这样的场景,我心里都会抽紧,毕竟都是妈妈生的,太可怜了!发上照片,希望能有人能认出这个孩子

[ 本帖最后由 summer妈 于 2009-6-15 12:34 编辑 ].

附件

图像164.jpg (374.01 KB)

2009-6-15 12:33

图像164.jpg

图像165.jpg (398.31 KB)

2009-6-15 12:33

图像165.jpg

TOP

做不了什么,送花给LZ!.

TOP

帮忙顶一下.
送花..

TOP

看得眼泪水都流出来了!


顶!.

TOP

这种事情政府不管,我们只能干着急。。。.

TOP

顶!楼主好人哪。.

TOP

.

TOP

前几晚在电视看到东莞丢小孩的报道,揪心,看到那些家长盼儿归来的心切,他们哭,我也跟着哭.太可怜了..

TOP

撒花

把照片发到其他更大的网站上去.

TOP

顶.

TOP

顶,每次看到这种情况都很难受。.

TOP

我知道好像有个叫“宝贝回家”的网站,不知道哪位好心人可以把这个孩子的照片也转发过去,让更多的人看到!.

TOP

LZ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效仿,为那些走失孩子的家庭出点微薄之力。.

TOP

顶.

TOP

顶!.

TOP

.

TOP

.

TOP

.

TOP

引用:
原帖由 头上冒火的妈妈 于 2009-6-15 13:59 发表
这种事情政府不管,我们只能干着急。。。
顶下,当妈妈的最看不得这种事了.

TOP

顶.

TOP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TOP

两周前在上南店里的易初莲花,碰到一个小男孩哭的很伤心叫妈妈,但是几个工作人员(都是女的)就在哄他,不让他走,很快广播中就在播报:"请丢失孩子的家长速到床上用品区",我当时感动的眼泪哗哗的.....抱着儿子跟他讲,"你如果找不到爸爸妈妈了,不要乱跑哦,找工作人员,她们会帮你找爸爸妈妈的"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

TOP

以后碰到这时候先110.

TOP

顶.

TOP

打110有用吗?这些孩子可真可怜.

TOP

是呀!110有用吗?!  估计我女儿这样年龄的孩子还会对××叔叔有着无比崇敬的心理!.

TOP

这孩子看着眼熟,想帮着转到宝贝回家网去,可是图片一直上传不了。.

TOP

我也试过了,MS也传不上去,不晓得啥人有办法传一下.

TOP

.

TOP

回复 1#summer妈 的帖子

LZ 真是个有心人啊!
LZ的行为值得我们学习效仿,为那些走失孩子的家庭出点微薄之力。.

TOP

楼主应该打110,不管有用还是没有用.说不定会有用的......要不回到家还要后悔自己应该打110.
说不定就能挽救一个幼小生命
我们现在的人,多的是想法,少的是行动,
我想如果大家都行动起来,对这些走失孩子会用帮助.
这个小孩子现在还能健康走动,
再过一段时间,不知结果是怎么样?
人贩子很凶残的.

TOP

回复 1#summer妈 的帖子

楼主妈妈,宝贝回家正在上传您发布的信息,麻烦将事发地点、大人状况再做补充,好吗?谢谢!.

TOP

送花给楼主,若大家都像楼主这样,注意路边的孤儿,并拍下照片上传,相信会有更多的家庭找到他们走失的孩子。.

TOP

可怜的孩子.

TOP

引用:
原帖由 点宝妈妈 于 2009-6-16 14:21 发表
楼主妈妈,宝贝回家正在上传您发布的信息,麻烦将事发地点、大人状况再做补充,好吗?谢谢!
周日上午9点左右在新客栈中亚饭店和太平洋百货之间的天目中路红绿灯路口,小男孩每逢绿灯的时候就会坐在KFC门口的台阶上休息一下。在远处监视的女人是皮肤比较黑,脸偏长,大约40多岁,头发中长,扎一个辫子。期间还看到那个女人曾经找旁边的环卫工人说过几句话。
能够提供的信息大概就是这些了,如果想到什么再补充。
真希望能够帮助到那些可怜的孩子!.

TOP

帮顶!.

TOP

ding!!!!!.

TOP

这个孩子我以前在地铁里看到过。
估计这样乞讨不止一、两年了。.

TOP

每次我看到那些乞讨的、或者被乞讨者抱着的孩子就想上去问那些大人是不是孩子的父母,
可最后都没有勇气去问。
LZ好样的!.

TOP

回复 35#summer妈 的帖子

谢谢你的信息!详见——
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 ... did=38&Id=17246

[ 本帖最后由 点宝妈妈 于 2009-6-16 23:05 编辑 ].

TOP

ding.

TOP

其实只要我们付出一点点,也许会改变一家人的命运!

志愿者发现疑似被拐乞讨、卖艺儿童处理办法
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 ... rdid=2&Id=16216

对待“乞讨”报警,公安将有专门办法 耐心等待
一、掌握和学习公安部的打拐精神,理解什么是疑似被拐卖的流浪、乞讨、卖艺儿童。详见文后公安部公布的“如何识别身边的拐卖犯罪”。
二、事先拍照,保留证据,报案的同时如果有时间及时将照片上传网站,并与群主联系以便家长马上进行核对。
    提醒志愿者:在志愿者注册后及时在宝贝回家寻子网论坛注册ID,以便及时将所有情况在论坛发帖;发帖时要注明照片拍摄时间、地点、拍摄人(QQ号码和志愿者昵称)、以及处理过程中的整个环节,对恪尽职守的警察予以表扬,对玩忽职守的行为予以曝光。
三、及时拨打110,跟进当地派出所出警处理情况,将情况及时向协会报告,在跟进中提出自己的疑问,对身份不进行核实的和询问就放人的,及时进行投诉。要记清楚报案经过、报警内容、处警情况以及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四、与警察合作时要标明宝贝回家志愿者的身份。要求和提醒民警在有足够证据证明是亲子关系后才能放人,否则按照疑似被拐儿童进行身份确定。
五、有可能的话,在照相报警时多去几个人,以互相照应;记清楚警警察和处理人的身份或者警号。
六、并不是所有的乞讨孩子都是拐来的,大家应该加以区分;报警时,可对警察说出怀疑的理由,而不要肯定对方就是人贩子。
.................................................................................
如何识别身边的拐卖犯罪
来自:公安部  时间:2009年05月07日
从表情异常中观察识别诱逼劫持妇女和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劫持妇女一是“诱”二是“逼”,两者在巡逻守护中都不难发现,一些妇女见人过往时大声呼救,也有些妇女惧于犯罪分子的淫威而不敢出声,但衣着不整,惊恐不安,泪痕可见,虽不敢多言,但渴望有援助的可能性。
    犯罪嫌疑人拐卖妇女,多以招工、做生意、赚大钱为诱饵,被拐的多数为农村妇女,在不明自己的处境前,她们甚至会和人贩子一起制造谎言,给识别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但随着盘查的深入,人贩子就不能自圆其说,逐步露出马脚。
    被拐幼儿童多系学前幼儿,和人贩子大都非亲非故,人贩子短时间内难以和幼儿建立类似亲情的情感关系,幼儿常常有哭泣、不顺从、甚至拒绝吃色喝水等表现,保安员如发现有幼儿与所陪护的成人在较长时间中表现出上述不和谐的情况时,可注意大人、小孩的表情,再加以判断。

如果您看见街上有人带小孩在乞讨、卖艺,而:
1、怀抱的儿童长时间昏睡不醒;
2、儿童伤痕及残疾可能是人为造成;
3、将儿童放置在冰冷地面或暴晒,对儿童健康不管不顾;
4、儿童身上有明显伤痕,流脓出血,没有采取任何包扎措施;
5、采用铁锁、铁链等方式禁锢小孩手脚;
6、仅有儿童躺坐在地上,不见大人踪影或大人躲在远处监视观察;
7、乞讨的大人衣服整洁,而怀抱或带着的小孩却浑身脏乱;
8、一名大人带多名残疾儿童乞讨。

如果您在车站或车上看见:
1、怀抱婴幼儿的女子对孩子的哭闹不管不顾,长时间不喂奶也不喂水;
2、男人怀抱小孩,没有女性陪同,表情紧张,神情可疑;
3、多名女性每人怀抱一个婴儿,另有随行者专门看管行李;
4、儿童一直哭闹,吵着要找爸妈,而随行大人神情紧张,表情极不耐烦,极力制止;
5、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妇女随行,妇女显得惊恐不安,不敢言语。

发现上述情况请立即向警方举报:
公安机关报警电话:110
打拐信箱:http://www.mps.gov.cn/n16/n983040/n1294479/n1552343/index.html

解救乞讨儿童的法律依据
请志愿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评论:依法及时受理,是公安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六).

TOP

好心人!如果孩子就此被亲生父母找到,真是积德呀!.

TOP

谢谢好心的“点宝妈妈
希望那些孩子能尽早回到父母的身边,又或者多一些机构来关心收容这些疑似被拐卖的儿童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TOP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贩子啊?打拐多年了,打不掉吗?.

TOP

这些该死的人贩子真不是人,抓到了该千刀万剐。.

TOP

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TOP

回复 1#summer妈 的帖子

多几个LZ这样的人就好了,我最近也尽量这样做呢。.

TOP

.

TOP

向LZ学习。
看了宝贝回家网站之后,真是触动非常大。
一直想出点什么力的,只是现在每天直来直往,家-孩子学校-公司-孩子学校-家,真是惭愧。。。.

TOP

 54 12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