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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阅读)] “的”、“地”、“得”用法和练习(答案见31楼,再次修改回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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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sayshxszx 于 2009-4-22 20:31 发表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要分的地得",这是句从句结构的句子,是宾语从句:"[大家]为什么要分的地得",是"不明白"的对象."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要分的地得",这里:"真"是修饰"不明白为什么......"这件事的,所以一定用"的"

其 ...
我感觉好象不光是这个原因吧?如果是从从句的关系来解释,那么“我真的喜欢”“我真的走了”该如何解释呢?

这个问题记得以前上中学时老师说过,其实“的”在汉语里是通用的,可以替代“地”和“得”出现在任何地方,但我们通常要求学生比较规范地使用,于是才有了的得地的使用场合之分。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就是在汉语里还有一种叫“约定俗成”滴东东,比如“真的”,这就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词组,比如“真的走了”。按道理说,“真的”是“走”的状语,应当写成“真地”。但是,由于人们长期使用“真的”,“真的”已经约定俗成地成为了一个相对固定的词组,因此不论“真的”处于什么语法位置,我们都是写“的”,而不用“地”和“得”。

而且,所谓“的得地”的用法,好象是从现代汉语才相对固定下来的,在古文里几乎全是“的”。所以一定要讲对错是没意义的,只能说有些规律可以总结,有些固定搭配只能硬记了。

如果你用微软拼音,或者全拼输入法,你打“真的走了”,它显示的就是“真地走了”,为什么?因为它联想出来的词句肯定是有规律可找的,但就忽略了一些固定搭配。你要说错,它肯定没错,至少从语法上讲是完全正确的。但你要说写“真的”是错,那也肯定没错,因为从习惯上说它也是对的。

就象当年我们学的一大堆鲁迅同学写的文章,人家记念、纪念混用,偏 还要我们讲一大堆道理出来,呵呵,这就是汉语,或者说,这就是语言吧

[ 本帖最后由 YANGXIMI 于 2009-4-22 21: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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