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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旺旺上碰到的令人气愤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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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看到了这里,我也来说几句。
前些日子也买过东西,拿到后发现不适合(虽然只是三十元),自己承担运费给卖家快递去,卖家也很爽快得同意了。整个交易过程不伤感情。
所以说你这个现象还是特例,我至今仍相信旺上大部分还是真诚的,至少到目前为止我所遇到的MM都是蛮好的,我也会是一个蛮好的MM,这是互相的嘛。
你也给她爆光了,相信她应该为当初的行为在懊恼,也在想该怎么样收场。你的目的已达到,自个儿宽宽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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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有个别人在砸旺旺的牌子,我在旺网上交易过蛮多东西,碰到的人都不错,所以就像有的人所说的,不要为了100元再伤心了,你的100元买了个教训也给我们这些旺们提了个醒,我们都应该感谢你,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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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干脆不参与这二手转让的事情,不管转过多少次,碰上一次不怎么地的,就恶心死了。家里东西多么,送送人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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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一声叹息啊 LZ就当买了一次教训了吧

我记得前年也在这里交易时  买到了一个2手书桌
换了好几次车后  在书桌主人家看到了桌子
虽然有些旧  但是他们比较热情  
也就买下了 本来说好自提的  我就琢磨着如何安排车子约时间提货
后来这家人不错  晚上亲自开车给送来了
后来到家擦干净后发现了一些脱落和比较大面积的刮痕及破损  
但是好在主要的部分都还能用
而且虽然比后来我一位朋友在网上拍的新货还贵了少许  
但是一想到人家毕竟当时很热心的送货上来  
我们还是心存感激的
不过  以后2手的买卖  还是不敢再涉足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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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本来这事也没什么谁是谁非的, 卖家何必坚持不退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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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交易!
交易的双方 叫买家 和 卖家
交易公平的最好方法是
一手交货
一手交钱

我看LZ都这样达成了

交易达成
一方可以后悔 不管什么原因
一方也可以置之不理 不管什么理由

这样口诛笔伐又为哪般?
哪有生了孩子说是你让我怀孕的
大肆采购之后说是这些东西诱惑我的

买了东西不爽
理由这是在旺旺

一分价钱一分货
买到价值超出价格的,是你的善报
买到不值的,是因为你的贪欲

每日三省吾身
责己

恕人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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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卖家太漠不关心了,楼主以后要仔细点。非常支持楼主曝光

[ 本帖最后由 sheep_mami 于 2009-4-18 20: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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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6#三言两语 的帖子

你这话说的有点牵强,就是没问题的货,现在都可以无条件退货,更何况lz后来发现了问题。
按照你这个逻辑推理,世界上也没有什么诈骗罪了,都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上当了是因为你的贪欲,活该花钱买教训,警察完全可以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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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应该退货.但看来很难了,只能买个教训了,也给大家提个醒,虽说是旺旺,但是牵扯到交易,大家还是要当心.
我只在篱笆上转过女儿的好孩子小床,生孩子之前买的,结果女儿没睡几天,转我DD的是大肚子,当时还半买半送一个健身架,送了一个音乐床铃,她家离我家不远,是自行车驮走的,结果一个多星期后,我在家发现了健身架的零件,是大件噢,他们竟然没给我打电话,可能因为便宜?我赶紧打电话让他们来取 ,从此就再不转女儿的DD了,这个床也一直后悔,因为不久就有同事怀孕,问我有没有床了,所以现在女儿的玩具用具都留着,送朋友.女儿的大提琴,我是准备一路给她留下来作纪念了,借给别人用用倒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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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西瓜小奶奶 于 2009-4-18 21:08 发表
你这话说的有点牵强,就是没问题的货,现在都可以无条件退货,更何况lz后来发现了问题。
按照你这个逻辑推理,世界上也没有什么诈骗罪了,都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上当了是因为你的贪欲,活该花钱买教训,警察完全可 ...
按照这位MM的说法,建议政府不要特别建立一个12315热线了,顶个什用呀!!

LZ也不好,人家的网名老早就告诉你了,她是"愚之狼蛮",想想也是,蛮狠不讲理,吃进狼肚子的肉还给你吐出来吗,做梦吧你!玩你没商量!创旺网之交易先河!名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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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西瓜小奶奶 于 2009-4-18 21:08 发表
你这话说的有点牵强,就是没问题的货,现在都可以无条件退货,更何况lz后来发现了问题。
按照你这个逻辑推理,世界上也没有什么诈骗罪了,都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上当了是因为你的贪欲,活该花钱买教训,警察完全可 ...
其实原本就是交易,不会因为是在旺网上而改变了交易的性质,比如说作为卖家,基于对旺网上的信任,我先发了货,那我就要做好收不回来款的准备;如果是买家,也要做好,有可能会因为意见不一致所导致的纠纷。LZ过于强调旺网在交易中的作用了。


前面我还一直站在买家这面的,如果正如LZ所说的,只是想提个醒给大家,至于后面退不退货不是最重要的,那么后面的言语我的理解就不是这样的。

我本人也是敝帚自珍,所以对于我自己购买的东西以极低的价格处理是很舍不得的,其实想想放在那里也占地方的。所以难得销售一次的人会在定价上面偏高的。(对于二手货来说)

又如我10000万元左右的购买的电脑,二手的话,显示器最多销售个三五十元的,想想还不如送给周围需要的朋友亲戚呢。这就是感情因素在起作用。

到现在退回去的可能性已经不是很大的,提醒的作用也起到了。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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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9-4-18 20:05 发表
不过是交易!
交易的双方 叫买家 和 卖家
交易公平的最好方法是
一手交货
一手交钱

我看LZ都这样达成了

交易达成
一方可以后悔 不管什么原因
一方也可以置之不理 不管什么理由

这样口诛笔伐又为哪般? ...
不过是交易!
交易的双方 叫买家 和 卖家
交易公平的最好方法是
一手交货
一手交钱

我看LZ都这样达成了

交易达成
一方可以后悔 不管什么原因
一方也可以置之不理 不管什么理由

这部分我是同意的,后面就说的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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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西瓜小奶奶 于 2009-4-18 21:08 发表
你这话说的有点牵强,就是没问题的货,现在都可以无条件退货,更何况lz后来发现了问题。
按照你这个逻辑推理,世界上也没有什么诈骗罪了,都是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上当了是因为你的贪欲,活该花钱买教训,警察完全可 ...
无条件退货也要受限的,一般是大超市百货公司才有可能的,所以适用到二手货的交易上面肯定会大打折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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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相信旺旺网上的妈妈大都是有诚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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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x2007 于 2009-4-15 11:39 发表
其实我觉得双方是吊在杠上下不来了,都觉得委屈,退一步吧,还有好多有意义的事,别把很简单的事搞复杂了,退一步海阔天空。气头上说的话都不要算数了
我同意,好像是这个感觉,都憋着一口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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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跟了这么长的帖子了,看来大家都有很多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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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妈妈还是很诚信的,我碰到的不管是卖家还是买家,都很诚信,还有了很多朋友,旺旺上不能因为少数而否定一大片热心和善良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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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西瓜小奶奶 于 2009-4-18 21:08 发表
你这话说的有点牵强,就是没问题的货,现在都可以无条件退货,更何况lz后来发现了问题。
...
哪个二手货店铺有这种服务的?
麻烦介绍几个,我去见识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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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unhuayang2005 于 2009-4-19 15:04 发表



不过是交易!
交易的双方 叫买家 和 卖家
交易公平的最好方法是
一手交货
一手交钱

我看LZ都这样达成了

交易达成
一方可以后悔 不管什么原因
一方也可以置之不理 不管什么理由

这部分我是同意的,后面就说的过了。
引用:
原帖由 琪宝妈 于 2009-4-12 21:58 发表
是啊,真的很BS那人,想想估计她就缺这100元去买药吃吧。
引用:
原帖由 琪宝妈 于 2009-4-12 18:53 发表
原想着旺旺是片纯净的地方,也在旺旺结识了很多知心的BBMM,想不到却碰到如此卑鄙之人,我实在是无语了。想想淘宝上还能有申述的,但是在这里,我连找她都找不到,还没人搭理,愤愤中。。。 ...
哪一句过了?
市价400的商品,人家出价100转让,说明是二手货,心里就应该有个底了。
而且确实LZ跟卖家是见面交易的,当时应该看清楚,她口口声声说不是第1次买琴,应该有大致经验。
即使这样可能还是有疏忽的,发现问题,再找卖家沟通,也应该清楚会有两种结果,
现在是对已不利的结果,心里不爽,出来说道说道也没有什么的,
但是她咒人家 那100元买药吃去!
至于吗?
她骂别人卑鄙,自己高尚在哪里?
始终借口是在旺旺上达成的交易
而不检讨自己的贪婪
不是自己贪小便宜
会这样吗?

很多人上当至少是花钱买了教训,
LZ是丢钱还丢人!

[ 本帖最后由 三言两语 于 2009-4-20 01: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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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9-4-20 00:57 发表








哪一句过了?
市价400的商品,人家出价100转让,说明是二手货,心里就应该有个底了。
而且确实LZ跟卖家是见面交易的,当时应该看清楚,她口口声声说不是第1次买琴,应该有大致经验。
即使这样可能 ...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有这个必要吗?
既然认为对方说的有不妥当的地方,自己再用同样的类似的语气还过去,是没有意义的。我复制的部分,我认为是对的,你原帖的后面部分我认为是不妥的。包括你在这个帖子里面的话语也是一样的。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
我想大家的眼睛都在看着呢,说的对与不对,自有公论。说实话,LZ的原话中说吃药的那些话,肯定让人觉得有理也输了些什么。不过怎么办呢?做为女性,都是比较冲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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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9-4-20 00:57 发表








哪一句过了?
市价400的商品,人家出价100转让,说明是二手货,心里就应该有个底了。
而且确实LZ跟卖家是见面交易的,当时应该看清楚,她口口声声说不是第1次买琴,应该有大致经验。
即使这样可能 ...
可能每个人想的不一样,做为我来说,我肯定会早就退还给客户的,不等到后面的程度。这其实就是交易中的异议。事情发展到现在,什么话都说了,想再让别人退,其实也有些勉为其难。

包括垃圾也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对于需要的人是这样的。

所以我认为说人贪小便宜之类的,话说的也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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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68#三言两语 的帖子

呵呵,一上来就看到你深更半夜的回帖,火气嘎大,女人还是要保证正常睡眠的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管是二手交易还是在正规店铺。反正大家的评论已经够充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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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鄙视这样的卖家!!!
为什么不让人再打电话?感觉是把他们家的玩具高价卖给你们了。。。

我以前在也旺旺上交易过几次,买过东西也卖过东西,但是运气都很不错,碰到的姐妹都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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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不喜欢二手货,不管成色多新,看着就是不会舒服,一把琴她脱不了手睡不着,正好被LZ碰到,怎么会再退给你100元呢?还好是100元,她拿着100元发不了财,你少了100元也不损失什么,所以LZ也别再跟这种人伤神生气了,买教训,记住现在这社会什么人都有!那些过激的话也不要在这里说啦,反正是人总有贪小便宜的心态,有的人是表现出来,有的人是没有表现出来,所以不要讲人家贪小便宜。如果她不贪100元,为什么把劣琴出售呢?

[ 本帖最后由 俊俊MM 于 2009-4-20 11:5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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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也在WW上卖过闲置物品.通常我都会说句:有问题尽管来找我!纯净的天空需要纯净的心灵来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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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75#雨霁 的帖子

赞成:纯净的天空需要纯净的心灵来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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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三言两语,一个唇枪舌战,也找不出真理,更唤不回“愚之狼蛮”的100元,还是保持这里纯净的天空吧!

[ 本帖最后由 俊俊MM 于 2009-4-20 12:0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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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哪里还有什么纯净的地方啊,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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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该帖被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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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看100元可以干点什么吧
100元可以买10斤猪肉
100元可以30斤左右普通蔬菜
100元可以上100次高级公厕,或者上300次普通公厕
100元可以买1/3的EL的眼霜,但是可以买20瓶国货精品国产小黄油百雀灵凡士林保湿润肤霜
100元可以是孩子一顿必胜客,也可以是山村孩子半个月的生活费
100元是1万元的百分之一,100也是1分钱的10000倍
100元有时候很重,有时候很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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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80#小妤妤妈妈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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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9-4-18 20:05 发表
不过是交易!
交易的双方 叫买家 和 卖家
交易公平的最好方法是
一手交货
一手交钱

我看LZ都这样达成了

交易达成
一方可以后悔 不管什么原因
一方也可以置之不理 不管什么理由

这样口诛笔伐又为哪般? ...
我倒是支持这个看法,多检讨自身,少责怪别人,这样社会会更和谐,心情也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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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9-4-20 00:57 发表








哪一句过了?
市价400的商品,人家出价100转让,说明是二手货,心里就应该有个底了。
而且确实LZ跟卖家是见面交易的,当时应该看清楚,她口口声声说不是第1次买琴,应该有大致经验。
即使这样可能 ...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当面交易再说人家欺诈,总觉得说不过去,只能说自己当时没看清楚。对方一把旧琴也是交易之前就说清楚的,如果对方把琴说的花好稻好甚至说成有多新,那都有欺骗的意思,现在只能说是自己把旧琴想象的太好,而实际拿到手的却低于自己的期望。

至于咒人“100块买药吃”,谁碰到这样的事都不可能再心平气和的和对方谈什么退货了,“请不要再打电话”还是客气的……大家义愤填膺声讨卖家,多数是因为自己也站在消费者也就是买家的立场,我也是消费者,但学着换位思考一下吧,要是LS各位偶尔把闲置物品卖了100块,却被人咒买药吃,各位还会怎么说。即便是职业商家,100块的货物也不值得被人咒吧,所我觉得以这件事双方都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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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小妤妤妈妈 于 2009-4-21 08:48 发表
我们看看100元可以干点什么吧
100元可以买10斤猪肉
100元可以30斤左右普通蔬菜
100元可以上100次高级公厕,或者上300次普通公厕
100元可以买1/3的EL的眼霜,但是可以买20瓶国货精品国产小黄油百雀灵凡士林保湿润肤霜
100元可以是孩子一顿必胜客,也可以是山村孩子半个月的生活费
100元是1万元的百分之一,100也是1分钱的10000倍
42,这帖子就看出这100块在各人心里到底“值”多少了。我只是觉得,为100块生这么大的气太不值得,为100块惹个买药吃的恶语更不值得。双方都输了,输的不是100块,而是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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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09:53 发表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当面交易再说人家欺诈,总觉得说不过去,只能说自己当时没看清楚。对方一把旧琴也是交易之前就说清楚的,如果对方把琴说的花好稻好甚至说成有多新,那都有欺骗的意思,现在只能说是 ...
你好像搞错了事情发生的顺序。LZ心平气和地找“愚之狼蛮”商量,得到的是“不要再打我的电话”的答复。LZ在事情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才说出买药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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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09:53 发表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当面交易再说人家欺诈,总觉得说不过去,只能说自己当时没看清楚。对方一把旧琴也是交易之前就说清楚的,如果对方把琴说的花好稻好甚至说成有多新,那都有欺骗的意思,现在只能说是 ...
职业商家生意一直要做下去,要考虑信誉问题,碰上这种事情,老早退货了。而这个卖家做的是一枪头生意,所以不管不顾的,你看吧,她的这个用户名不会再使用了。

[ 本帖最后由 XZMM1 于 2009-4-21 1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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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XZMM1 于 2009-4-21 10:04 发表

你好像搞错了事情发生的顺序。LZ心平气和地找“愚之狼蛮”商量,得到的是“不要再打我的电话”的答复。LZ在事情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才说出买药的话。
事情发生的顺序,在我看来是这样的:

双方在旺网达成交易意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LZ回家越看越觉得到手的货物不如她的预期,不值100块→找卖方要求退货→卖方认为你当面验货没表示疑义,自愿购买又不是强卖,银货两讫就不要一再烦她→LZ气愤不过发帖谴责,要求退货并说出买药吃

不知道这个顺序对不对?LZ“商量”的目的是要退货,大家谴责的目的也是为了要退货,但是在卖家的立场来看,她就是不愿意退货,又能怎样?有的卖家愿意退货,那是服务态度好,可碰到个不愿意退货的卖家,也只能说她服务太差,这不等于交易欺诈吧。所谓欺诈,就是事先说的和事实完全不符,有较大差距,而事先又没让买家亲眼看到货物卖的“闷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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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ZMM1 于 2009-4-21 10:15 发表

职业商家生意一直要做下去,要考虑信誉问题,碰上这种事情,老早退货了。而这个卖家做的是一枪头生意,所以不管不顾的,你看吧,她的这个用户名不会再使用了。
她就是转让一个孩子用过的旧琴而已,我想不会家里有一堆闲置的旧琴要卖……呵呵,我没当她是职业商家,再说了,职业商家现在不顾信誉的也多了,我在淘宝看到过不少皇冠级的商人,服务也是让人不敢苟同,那些商人你问他们什么,一概不予详细解答,只是客气的请你看说明,而所谓说明,有时候都是很模棱两可的话,为什么不做详细说明?就是怕事后你觉得不好再去找他,说都是他介绍的好你才买的,所以干脆啥都不说,要买就买,周瑜打黄盖,买错了或者买了不喜欢,你也怪不到他。所以我很少在网上买东西,实物更是不敢买的。总之提醒自己不要上当,比事后愤怒要有效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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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10:24 发表

她就是转让一个孩子用过的旧琴而已,我想不会家里有一堆闲置的旧琴要卖……呵呵,我没当她是职业商家,再说了,职业商家现在不顾信誉的也多了,我在淘宝看到过不少皇冠级的商人,服务也是让人不敢苟同,那些商人你 ...
照你这么说,旺网上的专卖店和跳蚤市场都没必要存在了,因为都可能让你上当。
其实就因为网上购物会存在问题,所以大家都努力在用道德力量营造着纯净地,希望借助道德的力量完善旺网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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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5#m宝贝 的帖子

同道人,总是禁不住别人的花言巧语,一次一次的上当,一次一次的后悔,再一次一次的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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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ZMM1 于 2009-4-21 10:34 发表

照你这么说,旺网上的专卖店和跳蚤市场都没必要存在了,因为都可能让你上当。
其实就因为网上购物会存在问题,所以大家都努力在用道德力量营造着纯净地,希望借助道德的力量完善旺网的纯净。
存在和不存在,也不是因为1、2个人的看法,有的人自然不喜欢看不见的交易,比如我,但也有人就是喜欢这样的交易方式,把宝押在卖方的“诚信”上。但我前面也说了,每个人对“诚信”的定义不同,高低程度不同,所以很难要求每个人都能和自己的标准吻合。比如这件事里,买方认为卖方卖给她的东西没有达到她的期望,所以她东西拿回家了不想要,卖方也该无条件接受退货,这才是“纯净的交易”,而卖方觉得,你当面验货,并无疑义,我就无需再承担你日后的不喜欢,这才是互相的“诚信”,谁又能对“诚信”做出规定?除非旺爸从此给专卖店和跳蚤市场立下规矩:随便买回去多久,只要买方不想要了,都得无条件退货。而在此规矩定下来之前,以此指责卖方貌似依据不足。能在网上买到自己称心如意的东西、碰到和你合拍的买卖双方,当然是让人高兴的事,不止是买了东西,还交了朋友。但是如果事与愿违那也是很正常,共产主义还未实现,不能把网络想象的过于理想化,无论是旺网还是其他地方,都是现实社会的写照,不会因为冠以“旺网”2字就全都高尚起来。而旺网,也只是给大家一个交流的平台,它不能也不可能对来这儿的每个人负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人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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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1#m宝贝 的帖子

说的非常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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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91#m宝贝 的帖子

基本同意.一路看下来,挺激动的,各打50大板.大家也别争论了,做个深呼吸.建议关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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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10:50 发表

存在和不存在,也不是因为1、2个人的看法,有的人自然不喜欢看不见的交易,比如我,但也有人就是喜欢这样的交易方式,把宝押在卖方的“诚信”上。但我前面也说了,每个人对“诚信”的定义不同,高低程度不同,所以 ...
大家说的是卖家的行为不符合旺旺网一贯提倡的友爱精神,可没说旺旺网需要对她的行为负责。
你的说法(在这个帖子里你的很多发言),使我联想起三鹿牛奶事件。这次事件中受害的大多数家庭都是收入低下的穷困家庭,按照你的逻辑,是不是你也这么想的:谁让你们贪便宜买这个奶粉的,三鹿公司可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公平交易的,你们还想这么低的价钱买到什么好牛奶吗!是你们不会保护自己,不要怪三鹿公司。

[ 本帖最后由 XZMM1 于 2009-4-21 12:5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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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10:50 发表

存在和不存在,也不是因为1、2个人的看法,有的人自然不喜欢看不见的交易,比如我,但也有人就是喜欢这样的交易方式,把宝押在卖方的“诚信”上。但我前面也说了,每个人对“诚信”的定义不同,高低程度不同,所以 ...
不过不想和你再谈论了,还是看看另一个帖子《我在旺旺上的一些难忘的经历》,那个让人心情温暖和愉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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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ZMM1 于 2009-4-21 12:36 发表

大家说的是卖家的行为不符合旺旺网一贯提倡的友爱精神,可没说旺旺网需要对她的行为负责。
你的说法(在这个帖子里你的很多发言),使我联想起三鹿牛奶事件。这次事件中受害的大多数家庭都是收入低下的穷困家庭,按 ...
你的联想太不类似了,添加致命的三聚氰胺那可以说是谋财害命,天理不容,是商家故意的坑人行为,和一个旧琴能等同吗?敢情你认为这件事里的卖家转让的这个旧琴也是谋财害命?这帽子可实在扣的太大了 ,一点小事上升到置人于死地的高度,这就是“友爱”吗?

无论是旺网还是其他地方,我觉得看问题不要太过,就事论事站中立的立场才算公平。友爱是不错,但是每个人的“友爱”标准并不同,单从这件事里只能说买卖双方对“友爱”的标准有较大差距,不能尊重或者接受别人的思想观念,一定要别人服从自己的要求,是不是也违反了“友爱精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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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13:10 发表

你的联想太不类似了,添加致命的三聚氰胺那可以说是谋财害命,天理不容,是商家故意的坑人行为,和一个旧琴能等同吗?敢情你认为这件事里的卖家转让的这个旧琴也是谋财害命?这帽子可实在扣的太大了 ,一点小 ...
我有说卖琴是卖奶粉吗?你可不要给我扣大帽子,我是说你对所有买卖的看法都是这样。你自己看你前面的发言。你想给我扣帽子来转移大家的视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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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13:10 发表

你的联想太不类似了,添加致命的三聚氰胺那可以说是谋财害命,天理不容,是商家故意的坑人行为,和一个旧琴能等同吗?敢情你认为这件事里的卖家转让的这个旧琴也是谋财害命?这帽子可实在扣的太大了 ,一点小 ...
你这么给我扣帽子,就友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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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XZMM1 于 2009-4-21 13:16 发表

我有说卖琴是卖奶粉吗?你可不要给我扣大帽子,我是说你对所有买卖的看法都是这样。你自己看你前面的发言。你想给我扣帽子来转移大家的视听吗!
引用:
原帖由 XZMM1 于 2009-4-21 12:36 发表

你的说法(在这个帖子里你的很多发言),使我联想起三鹿牛奶事件。
你可真好玩……几分钟钱说的话就“忘了”啊,这个帖子一塌刮子就说了这一笔旧琴买卖,你就能“联想”到“所有”,I服了U

谢谢,您别回我了,我也不回您了,省的说转移大家视听,我不是那个卖琴的,也不是卖三鹿奶粉的,用不着对我大动干戈,义愤填膺,犯不着违反“友爱精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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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9-4-21 13:22 发表



你可真好玩……几分钟钱说的话就“忘了”啊,这个帖子一塌刮子就说了这一笔旧琴买卖,你就能“联想”到“所有”,I服了U

谢谢,您别回我了,我也不回您了,省的说转移大家视听,我不是那个卖琴的,也 ...
你还真好忘!前面说自己怎么买东西上当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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