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专家说:强制救助会侵犯儿童的人权。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安平认为:
所有的强制性都是针对一种非法行为。
一直从事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的知名律师佟丽华:
“为什么制度上我反对强制救助,如果我们再确定一个强制救助的制度,谁能知道出于保护孩子的目的,大量的孩子可能被送到一个强制的场所,这是非常可怕的一个制度设计。”
目前国家没有强制救助儿童的法律法规。有专家说:强制救助会侵犯儿童的人权。我不禁要问:难道放任犯罪、逼迫儿童乞讨、卖艺,甚至被致残当作赚钱的工具,才是尊重孩子们的人权吗?没有了生命权,我不知道儿童人权在哪里?
假如,我说是假如。假如流浪乞讨、卖艺、被致残的是我们的孩子,假如这个孩子是那些反对强制救助儿童的专家、学者们的孩子,如果是他们的骨肉被人贩子致残卖艺,他们还会反对强制救助吗?
目前,国家救助体系相当脆弱,仅有的救助站也仅仅是“自愿接受”救助。“自愿”?被控制的孩子为了挣够“老板”下达的任务,他们连吃一口志愿者给买的包子的时间都没有,他们会得到谁的救助?
http://bbs.book.sina.com.cn/tableforum/App/view.php?bbsid=9&subid=0&fid=663933&tbid=7377&p=1#reply_663933_7377_2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