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看了。对于故事的后半段非常的感动。
汉娜认为,最让她羞耻的事情是——她不识字,为此她要掩饰。至于做纳粹,做看守,都是社会大趋势下的被动之举。她有着德国人特有的秉性——认真、尽职,哪怕是做奥斯维辛的看守她都要做到尽职,还有一点特别可贵——她不否认她的过去,比起那些曾经是同事,当时局变换之后,又百般为自己脱罪的那些人来说。她至少是真诚的,无论对错。
在法庭审判的那场戏,我们从对白中可以感受出,虽然汉娜做的事情无比残忍——她每周都去挑选一部分人送到煤气室去毒死,她因她独特的挑选方式让人诟病,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出,她尽力去保护了她喜欢的人——那些她喜欢的年幼的孩子,选他们成为她的朗读者,从而这些孩子的生命在某种程度上得到延长。在谁也不知道明天是什么的时候,这种延长,哪怕一天,就是一种希望。我们也应该看到汉娜的无奈——当法官问她,是否认罪的时候,她回答:我是一个看守,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办?!
时代造成的罪孽,却让她一个人去承担了——因为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文盲,她拒绝了为自己辩护的最好机会,其他的同事却都逃脱了罪责。
有人说她不认罪,不承认自己的罪恶,其实在那个时刻,她最重要要维护是,是她的这个秘密,至于认罪,她认为都比不上维护这个秘密重要。但是到最后,在她临死前,她是忏悔的——她把存在来的钱,都给了那个法庭上将她治罪的证人母女,求她们宽恕。她已经会写字了,当文盲不再是困扰的时候,她可以想到更远的东西。
记得剧里那个法律教授Rohl说过——如果要证明谋杀,先要证明意向的存在,这就是法律。真正的问题,不是“这是错的吗”,而是“这合法吗”,这里的“法”并不是指我们现行的法律,而是指事情发生时期适用的法律。……法律是狭隘的。……(通过审判,我们期待)杀害他人的人,也会逐渐意识到“这是错误的”。
我觉得,这是这部片子的精髓——我们需要做的是——tring understand,无论对谁,都怀有一颗怜悯的心。
[ 本帖最后由 zhuqz2005 于 2009-2-25 12:2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