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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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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辈们回答了,呵呵
1.6个月上诉
2.离婚是2个人的事情,不管什么原因,在我国,肯定先调解,再判离.
3.分居2年,但分居不能自动离的,只是起诉法院的理由.
4.探视权没有规定,双方协议,在不影响孩子正常学习生活的前提下,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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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1.离婚后带孩子要有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
2.财产分割要多替孩子想一想
3.曾经爱过的人,好和好散
4.给不带孩子的一方多点探视的时间,因为血浓于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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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宸宸的妈妈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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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小新妈妈 的帖子

离婚案件对法院来说是小的不能再小的案子,所以没人来真正得调解,所谓调解,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第一次起诉,只要有一方不同意,法院就判不予离婚,6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判决结果肯定是离婚,如果你们的孩子还小,如果你们还有感情,如果......请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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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宸宸的妈妈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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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小新妈妈 的帖子

孩子越小,影响越大,不过,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尊重自己的意愿,你想怎么做开心,就怎么做,没有必要苦自己,再给自己重新选择的机会,祝你:新年快乐!心情愉快!离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会让你身心疲惫,不过,有句话说,经历过风雨,才能见到彩虹,祝福你,一切顺利!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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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宸宸的妈妈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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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小新妈妈 的帖子

呵呵,欢迎加入我的msn群group25815@bbqun.com,在那里有很多类似经历的妈妈,爸爸们,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让我们一起分享快乐,分担忧愁,努力把生活变得更美好.

[ 本帖最后由 宸宸的妈妈 于 2009-2-1 11: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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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宸宸的妈妈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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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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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小新妈妈 的帖子

放轻松,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心情愉快!人生总不会是一帆风顺的,甩一甩,把烦恼甩掉,未来总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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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妈妈,我的同学第二次上厅还是没有离成。因为他们财产没有分割清楚。
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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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子纯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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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9#宸宸的妈妈 的帖子

申请加入, 请批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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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混凝土 的帖子

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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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了。
双方都请的。上了两次法庭了,这次也没有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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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7#子纯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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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大了,主要财产。
男的总是想多得点,外面有人了呀,要过新生活。
女的乳腺癌,也要为自己今后的生活考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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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子纯 的帖子



[ 本帖最后由 小新妈妈 于 2009-3-2 17: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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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支持诉请的判决生效后起6个月后。
2、不能自动离婚,身份关系不存在自动解除。分居2年是法定的判决离婚的依据之一,但是需要证据证明分居满二年。而且如果是因工作常驻外地是不算的。
4、不影响孩子的成长。主要是协商达成一致。不要弄得太僵,否则男方主张你们矛盾激烈,要求把孩子带走探视,而不是上门探视,法官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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