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咪咪哆哆 于 2008-12-15 12:32 发表 带上你们的小三(11岁的儿子) 去你和她第一次吃饭的饭店FB一顿(认识以后的第一家餐厅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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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rant 于 2008-12-15 13:32 发表 旧地重游,要的是那个气氛,吃啥不重要。
原帖由 白云悠悠 于 2008-12-15 15:02 发表 你搞两个 是不是有点冤。说真的还真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老婆 你老公应该珍惜哦
原帖由 clarin 于 2008-12-15 15:03 发表 怎么11支玫瑰?怎么算的? 是算孩子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