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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美伢 于 2008-9-22 14:49 发表
这是婚前房,有居住权,没有产权但有遗产继承权.但我觉得既然房子是婆婆的,那她就有处置权,她想给谁给谁,做晚辈的不用去想着她的东西就可以了.
婚前的财产没有公正的话n年后会共有吗?并不是想不想她的东西的问题,关键是老年人可能法律意识不强又或者十分信任那位老伯伯,万一~~~,老太太会不会有什么损失呢?再说了,可能我比较现实点,这个问题早晚会碰到,我指的是老人的东西处置问题,赡养老人绝对是我们晚辈的义务,我想WW上的妈妈们绝不会冲着老人的东西而去照顾他们,但是老人的利益也是需要我们维护的,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