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amy妈
(......)
发表于 2008-7-29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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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觉得你LG有什么奇怪的,你们又不是他们的父母亲。我是不会给未过门的弟媳妇的2千块的见面礼的,但可以买个较精致的小礼物,几百块就够了。等结婚时再给大红包吧。
2千块人民币抵得300美元了。我不知道你们以前是不是在美国。如果是的话,300美元可真不少了,不是说偷偷就能从账面上划掉的。
我和LG都不喜欢亲戚朋友间送礼,尤其是重礼,老得记着谁家哪次送了什么什么,下次要怎么怎么还,多烦人啊。真的是很好的亲戚朋友,平时你来我往,也不会计较谁给谁多了少了。生活已经够忙碌了,何必为此多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