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浅浅妈妈 于 2008-6-19 15:03 发表
请教以上案例如何交流?
偶LG和你的半斤八两,有的一P!
该麻木时且麻木吧!实在看不过他莫名其妙凶儿子,就告诉GGPP!老人家还是很心疼孙子的!一物降一物嘛~
至于他爱做夜猫子,我就告诉他晚上23:00~1:00是人体换血的时间,如果不休息血液就会越来越脏,总有一天要生大病的!这个是科学,爱听不听--随便!反正你又不是我儿子!
离婚也没啥好离的,一对孩子伤害太大,二离了还要考虑再找一个?有孩子的还是没孩子的?烦恼也是一箩筐,太麻烦了!除非万不得已!再说对男人偶是没啥信心的~得过且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