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jing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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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17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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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00年好像专门就使用权房出过一个文件(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目前使用权房是进一次交易中心的,只要使用权房的租赁证改了你的名,国家就必须承认的。但是使用权房是不能贷款的,必须现金交易,这就是使用权房买卖的缺点。优点是它缴的税少(没有营业税,没有土地增值税,没有契税)。
http://sh.focus.cn/news/2005-12-22/174432.html——————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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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ingzhen 于 2008-4-17 10:1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