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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引用:
原帖由 rubypest 于 2008-1-12 12:46 发表
作者:stigmata2000 提交日期:2008-1-12 1:26:00  

  随着警方,网络监管局以及律师务所的介入,真相会很快澄清
  
  关于网上讨论的沸沸扬扬的“自杀事情”
  
  1、 2002年12月一个男孩的全家集 ...
没看出来一点点搞小3的理由。LP不好,有本事先离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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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里说:很多人去金门大桥自杀,有幸存者事后说:跳下去的时候突然发现其实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解决的,只是,这个时候已经跳下去了。

想想我们的“哥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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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花间 于 2008-1-12 20:55 发表
不好意思,看了半天,小三呢?到底有没有小三?
6、 2007年10月,公司组织旅行回来,妻子看到男孩与同事照片勃然大怒,与男孩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并愈演愈烈的查看男孩短信,通话记录和上网纪录。将房产证明藏起,凌晨要求男孩转让家里的房产证明到自己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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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里,轻描淡写,好像没有一样。

所以,要象那个妈妈说的,要学习以色列那个什么摩萨什么的组织,终身追杀。。。。反正要杀也表要杀自己,要杀就杀杀千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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