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楼stevenmami
(新年到)
发表于 2007-11-7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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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曾经的两年级小朋友的家长的经历,我完全相信LZ所说的一切.
师道尊严固然没错,可是别忘记了,古训还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就家校通上的LZ所言,该老师还是有爱心的,可惜只是对自己的孩子.
不论是做为一个社会人,还是做为一个教师,应有正确的行为准则.一个孩子,对你能造成过多大的伤害呢?要那么样地对待他.
有些MM讲,孩子今后到了社会上,也会碰到这样的BOSS呀,如何如何....可是孩子现在毕竟还小呀,他的心灵是脆弱的,不能以成年人的心理承受力来要求他,有些伤害会是终身的.如LZ所言,这个新班主任接手只有两个月吧,孩子已经发展到了"想消失"的地步,难道还能容忍她继续伤害孩子吗?
转学吧,这是我曾经为我的孩子做过的,现在我同样劝LZ这么做.到了新的环境,一切都会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