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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刚才校长和教导主任来家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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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eyuzhang 于 2007-11-6 21:21 发表
LS的估计是老师吧.一个小孩子能造成老师多大的"憎恨"呢.如果一个老师对一个2年级的小朋友憎恨得不得了的话,这个心智年龄也跟小朋友差不多了.给LZ的建议是现在不要考虑转学还是仍旧读下去,我觉得先给孩子 ...
老师从来是不会“憎恨”小朋友的,何必呢,没冤没仇的。老师只会“恨铁不成钢”。晓得自家的儿子与众不同,何必要送到学校这个小社会里去磨练小朋友的性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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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Jane.liu 的帖子

对事不对人.我要讲的"老师"是文中的老师没有打到一大片的意思.与众不同的人就不能到学校吗?其实每个孩子都是与众不同的,都有一些别的孩子没有的长处和短处.说话请看上下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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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eyuzhang 于 2007-11-6 22:01 发表
对事不对人.我要讲的"老师"是文中的老师没有打到一大片的意思.与众不同的人就不能到学校吗?其实每个孩子都是与众不同的,都有一些别的孩子没有的长处和短处.说话请看上下文,谢谢!
我讲的也是文中的老师,难道还要注明吗?!这个与众不同好像不同了比较多的,难道ls没有注意到吗?看帖要认真

[ 本帖最后由 Jane.liu 于 2007-11-6 22: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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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与教导主任没有出于关爱孩子的角度来想办法解决问题,感觉他们只是想大事化小。
还是建议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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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豁出去了,就要想好退路,象LZ这样的态度,恐怕任何学校都不敢收这孩子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可能以后老师都不管他了,这样你认为好吗?这样的伤害可能比现在更大?这位老师的罪状罄竹难书,为何当初LZ没发现?我想平时老师一定也在联系本上留过言吧,LZ应该及时联系,把一切在当初解决,等问题大了,解决起来就很麻烦,现在你没路,只能请信访办找个学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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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3#pipi9623 的帖子

家长确实也应该反省一下。老师和你家有什么深仇大恨,要这么对待一个孩子?
请问你有孩子吗?这么弱智的问题!!无论如何,孩子毕竟只是孩子,老师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向这样对待一个只有8岁的孩子!否则,根本就不配称作“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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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4#Jane.liu 的帖子

看来你是容不得人家与众不同的!孩子就是孩子再与众不同也只是孩子.我也是孩子请不要跟我一般见识.您的见解比较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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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师,建议你转学,呆下去没有任何意义.另外,到了新学校千万别告诉老师你的这番经历.
  前一届教过一个条子班,父母的学历几乎都是博士,孩子的早教做得相当好.可是,孩子一点没规矩,就喜欢和老师唱反调.一年工夫,我头顶的头发就全白了.当然,我脾气比较好,而且对家长的要求摸得比较透,所以没有出现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问题.不过,换个人估计是要吃不消的.所以教了他们一年,我就找了3条理由换了个校区.现在的孩子虽然不如上届的聪明,但一个个都特别天真可爱,我每天都能以很好的心情去工作,所以他们的进步也非常大.
  我讲上述废话的原因:
1.对孩子来说,智育很重要,但情商的培养更重要.如果多数老师都不喜欢这个孩子,那他身上肯定有一些不太合乎大众规范的问题.
2.老师们都知道,如果自己班里有一个孩子的不良表现压不下去的话,那其他孩子就会立刻学样.当然,老师的方法是要讲究的.(但是,我在教高年级时,讲道理给他们听很有用.到了低年级就一点用都没有,我真失败!)
3.你儿子经历此次事件后,不管是否换了学校,他以后都会不再把老师的话放在心上.以后,你很难再指望老师能把你儿子教育好了.(这种事听多了!)


[ 本帖最后由 假居士 于 2007-11-8 17:4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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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假居士 的帖子

说的有理,就怕小孩对老师有看法了,那会有很不良的反映,以后不管什么老师批评他,条件反射就是以前老师怎么对他的。真的很麻烦。光说小孩有什么不好,老师不控制自己的情绪到要小孩作的很好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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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LZ的话里,和孩子的话里,觉得是个很懂事的孩子呀!
再怎么样,也不能象那些老师这样对待呀!
做妈妈哪个不会心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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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eyuzhang 于 2007-11-6 21:21 发表
LS的估计是老师吧....
你真棒!
你怎么不猜我是楼主孩子同学的家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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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儿子经历此次事件后,不管是否换了学校,他以后都会不再把老师的话放在心上.以后,你很难再指望老师能把你儿子教育好了.(这种事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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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假居士 于 2007-11-6 22:29 发表
我是老师,建议你转学,呆下去没有任何意义.另外,到了新学校千万别告诉老师你的这番经历.
非常中肯的意见!希望更多的老师出来提提意见和谈谈处理的方法!我认为不适合当着小朋友面跟老师还有领导谈判解决的方法,加深孩子的对此次事件的印象真的是不智哦。

为勇敢的楼主为聪明的孩子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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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也曾经是此类事件的受害者,提醒一下楼主,咱们当务之急的目标是帮助孩子走出这个困境,而不是什么扩大事件影响来讨要说法,请三思!请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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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千零 于 2007-11-6 21:15 发表

我看到你的言语非常的生气。我认为辉辉妈现在不需要批判, ...
同情的帖子一大把,我没有必要添油加醋。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7-11-6 21:15 发表
而且这里坛龄不超过3年以上的人,根本没资格对她指手画脚。。 ...
注册的时候一堆要求,没有看到警告这里说话要论资排辈。
江山代有新人出,更何况作为家长,我不算新。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7-11-6 21:15 发表
任何一个和辉妈一起在06走过来的人都了解辉妈是怎么样一个人,辉辉是怎么样一个孩子。。 ...
我前后看了三个帖子,对于这件事情来说,自以为我不够了解这个孩子,但是至少了解了这个家长了,
“觉得自己比老师莱赛的人”是最要不得的。最可怕的家长之一是自以为懂得教育的家长!——————这句话不针对LZ。
引用:
原帖由 千零 于 2007-11-6 21:15 发表

那就是她当初没有让辉辉去一个配得上的学校。辉妈让出色的辉辉去这么一所学校,。 ...
学校配不起学生,老师配不起学生,笑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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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7-11-6 23:22 发表

同情的帖子一大把,我没有必要添油加醋。


注册的时候一堆要求,没有看到警告这里说话要论资排辈。
江山代有新人出,更何况作为家长,我不算新。



我前后看了三个帖子,对于这件事情来说,自以为我不够了 ...
那我猜一猜,你该不会就是那个老师吧,或者校长之类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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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semain 的帖子

我想他们没有那么空吧?
我还可能是信访办的?

记得信访办的怎么跟LZ说的?说话听声,锣鼓听音。

我就是个家长,小学生的家长。孩子在学校中不溜秋,跟老师一直保持友善的距离。但我这个家长至少有自知之明。

发生这种事情,家长、老师、孩子都有问题。我们做家长的该自省,而不是兴师动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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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7-11-7 00:19 发表
我想他们没有那么空吧?
我还可能是信访办的?

记得信访办的怎么跟LZ说的?说话听声,锣鼓听音。

我就是个家长,小学生的家长。孩子在学校中不溜秋,跟老师一直保持友善的距离。但我这个家长至少有自知之明。
...
是同班同学的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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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semain 的帖子

这样对楼主有帮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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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7-11-7 00:19 发表
我想他们没有那么空吧?
我还可能是信访办的?

记得信访办的怎么跟LZ说的?说话听声,锣鼓听音。

我就是个家长,小学生的家长。孩子在学校中不溜秋,跟老师一直保持友善的距离。但我这个家长至少有自知之明。
...
其实大家都明白,这老师太不象话。可恶之至!!

不过孩子肯定也有些问题,做为妈妈可能没意识到,我觉是转学是一定要的,孩子有哪些问题也要及时改正,这样到新的学校,才可以自信满满的开始,发挥特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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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7-11-7 00:24 发表
这样对楼主有帮助吗?
可是你的话对楼主有帮助吗?
不觉得也过分偏激了吗?
学校不痛不痒的话,根本就是不负责的.

对LZ还是一句话,转学校.

对你,希望LZ换位思考,当然是针对你的原话的.

[ 本帖最后由 semain 于 2007-11-7 22:2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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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main 于 2007-11-7 07:16 发表


可是你的话对楼主有帮助吗?
不觉得也过分偏激了吗?
学校不痛不痒的话,根本就是不负责的.

对LZ还是一句话,转学校.

对你,希望哪天你的孩子也遇到这样的老师,被老师好好打打,再到这里告诉我们你的孩子被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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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既然已经走出这一步了,就要把事情妥善解决,回原班肯定不行的,这个老师一定会怀恨在心的,如果她是个气量大的人早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就算儿子愿意你也要顶住,要么转班,没有先例可以破例嘛,学校还发生过这样的事吗?让校长举例!只要坚持一定可以的,如果这时你稍微软一点,这事肯定就混过去算了,一开始老师肯定会收敛,但时间一长,你放心吗?一定要坚持,没有办不了的事!否则就是苦了孩子,伤害很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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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就是有素质特差的老师,不可不信.谁敢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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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main 于 2007-11-7 07:16 发表


可是你的话对楼主有帮助吗?
不觉得也过分偏激了吗?
学校不痛不痒的话,根本就是不负责的.

对LZ还是一句话,转学校.

对你,希望哪天你的孩子也遇到这样的老师,被老师好好打打,再到这里告诉我们你的孩子被打的 ...
ls这位也太不了解现在的教育体制了,老师打小人?你没有看报上说的,因为老师不能体罚小朋友,只能体罚自己,时代变了,你还当私塾教育呢!
如果家庭教育不改变,小朋友转到任何学校,只会找来同样的遭遇,假居士已经说得那么透彻了,还没有看懂,真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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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事件的重点应该是家长如何去帮助小朋友重拾快乐,自信。一味的要求老师认错,对小朋友的快乐有作用吗?事情的结局,教育部门,学校,被家长闹得没有办法,最后这个老师被处理,向小朋友道歉,家长或许吐了一时的不快,但孩子呢,他幼小的心灵所受到的创伤该如何弥补呢?ls的几位也是为了争一口之气,自己爽快了,有没有想到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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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河南一个女孩子吗?

是初中生,也是因为家长的投诉,老师做了特殊对待,后来孩子在压力下,有了很大的心理问题(是初中生).是中央电视台一个节目上播放的.
所以我觉得碰到这样的事情,首先作为家长的要冷静处理,怎么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因为只有一个孩子,所以没有机会,也不允许犯同样的错误(这种事情产生的后果是不可预料的).
老师通常都是爱护学生的,也许有些人的方式过于武断和粗暴了,在现在的环境下,肯定是不行的.
作为学校,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因为一个学生去换老师的.所以建议转个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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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2#三言两语 的帖子

假如你有一个聪慧的孩子,老师让您的孩子跪在地上写字,你会对老师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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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千零 于 2007-11-6 21:15 发表

我看到你的言语非常的生气。我认为辉辉妈现在不需要批判,而且这里坛龄不超过3年以上的人,根本没资格对她指手画脚。任何一个和辉妈一起在06走过来的人都了解辉妈是怎么样一个人,辉辉是怎么样一个孩子。如果说辉妈 ...
坚决同意,这个47楼的怎么说话这么不负责任的,怎么什么都算在小孩的身上啊,WW上也有这种人,支持LZ坚决让孩子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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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ll 于 2007-11-6 15:58 发表
校长和教导主任一点也没有提到对该老师的处理意见?对这样的老师处分,并且当面向孩子及家长道歉是最起码的,我的直觉是她实在不适合做老师啊!再做下去,还会害其他孩子的啊
起码不能放在原来的班级,最好还是换个学校,L ...
LZ一定要为了孩子做好决定啊,不要让孩子再受到伤害了,我们都心疼死了,还有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话不要去理会,我们支持你,为了孩子,保护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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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这个三言两语就是为了此事注册的,是11月6日才注册的,还说是同学的家长,以为除了她全世界的人都没有眼睛,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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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uhaoj06 于 2007-11-7 08:28 发表

LZ一定要为了孩子做好决定啊,不要让孩子再受到伤害了,我们都心疼死了,还有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话不要去理会,我们支持你,为了孩子,保护好孩子
保护好孩子——说说怎么保护?光转学吗?(事情到这个地步肯定是要转学的)然后转学以后还是这样的状况发生,怎么办?再转学?
除非到上海那些特级教师的班级去读书,或许能有改变,推荐一个徐汇高一的沈玲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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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三言两语 于 2007-11-6 23:22 发表
同情的帖子一大把,我没有必要添油加醋。
注册的时候一堆要求,没有看到警告这里说话要论资排辈。
江山代有新人出,更何况作为家长,我不算新。
我前后看了三个帖子,对于这件事情来说,自以为我不够了 ...
我不管你注册看不看什么条例,我的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对人家没有那么深的了解,就没有乱发言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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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孩子有天大的问题,孩子家长有天大的问题,但作为一个老师,用孩子的头敲课桌,罚孩子跪在走廊里,是正常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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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没有不打小孩的老师,我儿子就被他同学的家长看到拿棍子抽,当她发现家长看到了惊恐不已,后来经过询问不过是冰山一角而已,老师做的不该的事情多了,只是我没这个勇气去吵去闹,转学了事.我承认自己小孩有问题,那是不是有问题的小孩除了打骂和惩罚没别的教育办法了?如果这个小孩真有多动症那他就是个有病的孩子,对有病的孩子能这样吗?光说老师压力大,小孩压力不大吗?我们现在的思考方法,处事方法不是几十年的积累吗?凭什么叫小孩处理的这么好,小孩样样都行要老师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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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辉妈的帖子看得人气愤又心痛!
现在只有转学一条路了,先别去想出气的事,当务之急是先安顿好孩子,将这件事情对孩子的影响降至最低。
对老师的追究是免不了的,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确认,弄清楚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收集相关的证据,这样才更有说服力。
听听这里的不同意见不无好处,但是在没有确凿的证据、没有安排好后路之前扩大影响并非智事。
祝愿辉辉顺利度过这个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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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ne.liu 于 2007-11-6 21:52 发表

老师从来是不会“憎恨”小朋友的,何必呢,没冤没仇的。老师只会“恨铁不成钢”。晓得自家的儿子与众不同,何必要送到学校这个小社会里去磨练小朋友的性格呢!
铁不经过锤炼是不会成钢的,只是恨铁那就更别说了.
还有最后那句更有违法之嫌疑.请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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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去挖苦人,怀疑人.三言两语他也只说是学生家长,从另一个角度出发,友好提醒而已,WW上潜水员多的很,就算是临时注册,我相信也是为孩子好.(也许我太天真,我认为人人都是好心)
事情关键是让孩子重新快乐起来,谴责老师\谴责学校对孩子又有多大帮助?
LZ还是快转学吧,在学校已经是尽人皆知,将来让他们如何对待你的孩子,特殊照顾?孩子也不会希望吧.在同学中他又如何自处.
也不要希望,到一个新的学校能特殊照顾他,如果还继续在中国生活.只有我们去适应这个教育体系.让孩子普通点吧,是爱因斯坦也只有让他废掉,为了孩子现在的快乐.在课余在保留他的兴趣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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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假居士 的帖子

分析得很中肯,很实在. 以前也看到过你写的其他贴, 真是个很有责任心的老师, 你们班的孩子很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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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家长和老师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一句话,屁股决定脑袋,在WW上决定了自己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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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学校根本没有拿出解决方案,只是从学校的角度想缩小不利影响。没有对当事老师的一句评价,当事老师也玩蒸发。
同意大多数的意见,转学,给孩子个全新的环境。孩子自己不舍得离开是因为那里有熟识的朋友,而新环境是两眼一抹黑,只要不与原来老师接触他当然选择留下来。但这件事的影响太大了,老师学生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他,那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不能低估。若转学,就如上面老师说的,不要提及这段历史,孩子自己也会在几个月内交到朋友的,笑容会重现在他脸上。
赶快让孩子快乐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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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么久,也想上来说几句,事情发展到这步,我觉得双方都有责任,当然现在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现在应该想办法把事情解决.
我认为孩子应该转学,但我要提醒的是要转也不要转到一个学区的小学里.世界其实说大也不大,一个学区里的老师难免会相互认识,老师之间一交流肯定会认为你们家长很刁,这样一来即便转了学,辉辉最好的结果就是被放任自由,老师为了保身不会来管你了,我想这种状态肯定也不是LZ希望的.
转学吧,找一所私立的小学转吧.
希望LZ和辉辉都能尽快过了这个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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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想办法把问题圆满解决。我想如果我是LZ:(1)转学,(2)淡化这事情(可能很难),(3)情商上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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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瞳瞳妈 于 2007-11-7 09:07 发表
辉辉妈的帖子看得人气愤又心痛!
现在只有转学一条路了,先别去想出气的事,当务之急是先安顿好孩子,将这件事情对孩子的影响降至最低。
对老师的追究是免不了的,但是还需要进一步确认,弄清楚事情发生的来龙去脉 ...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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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世俗人 于 2007-11-7 08:55 发表
不管是什么时候注册的,东方文化的安资论辈是一场悲剧,有容乃大,有不同的观点碰撞才会有智慧的火花。
  另外Jane.Liu的观点,本人深以为然,这才是解送目前问题的正确方向。
这不是什么安资论辈的问题,就单纯从这个方面来看,如果,有这样行为的老师看到这样的言论,是不是他就会想:看,不是有家长也支持我么。那会是什么后果?!大家有想过么?

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LZ这种挖心的痛谁能够感觉得那么深刻。话说回来,不管孩子有天大的不是,但“虐待”这件事情都不是老师应该做的。就算孩子再有问题,你老师这么做了,那么你再有理,也都不成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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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uju 于 2007-11-7 08:21 发表
假如你有一个聪慧的孩子,老师让您的孩子跪在地上写字,你会对老师怎么想?
我觉得有件事情要弄清楚
跪在地板上写字的情景,
1 老师说, 你给我去跪在那里写字
2 老师让小孩去走廊里,小孩没地方写字,所以跪着写
3 老师让小孩去走廊里,小孩没地方写字,问老师,我在哪里写,老师说了一句气话,在地上写, 然后小孩就跪写

是这三种情景的哪一种呢?
以上任何一种, 结果都是小孩最后因为老师而跪在地上写字, 但是区别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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