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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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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宝MM 于 2007-6-26 11:18 发表
现在一直说什么和谐社会,保护弱势群体。可看看现实中,真正的弱势还是未得到保护,倒是衍生了新的职业-碰瓷。看看最近的砖窑事件,你就会发现真正的弱势群体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而所谓保护弱势群体的交通 ...
昨天下午,我步行经过金陵路马当路口,应该也算是市中心的马路了。在等红灯过马路时特地统计了一下,在1分钟不到的红灯时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是规规矩矩等在人行道上的,其余10几个人,无论老少男女,甚至还有一个推着童车的老人,都无视眼前大大的红灯,就这么坦坦然地走了过去!
撇开关于驾驶机动车是否属于高危作业(这是机动车承担无过错、推定过错责任的法律基础)的争论,不讲谁弱势,谁强势,但法律保护的应当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无论这个人是坐在车里,还是走在车外。法律对人的行为是有约束和引导作用的,当人们觉得违反交规也无需承担责任的话,谁还会来遵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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