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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回复 #87 shelly妈妈 的帖子

唉,就是呀,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这已经垫付进去的医疗费有多少是可以报的,出院发票上写的可报销费用才8Q多,不可报的近1W4Q!是不是到时保险也是按照这个来呀, 本来负主责就已很冤了,要是负全责我胸闷死了呢!万一再有啥后遗症,我们这日子可还怎么消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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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顶.
家门口有条小马路,自行车都骑到当中了,就算你按喇叭也不会理你.没事的时候,我就好脾气的跟在他们后面腾,赶时间的时候,就@#$%^&*,心情暴差.
谁来保护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好司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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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ennierunrun 于 2007-6-22 12:04 发表
帮顶.
家门口有条小马路,自行车都骑到当中了,就算你按喇叭也不会理你.没事的时候,我就好脾气的跟在他们后面腾,赶时间的时候,就@#$%^&*,心情暴差.
谁来保护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好司机啊?
我们小区里也是,经常是车辆乖乖地跟在穿着拖鞋、拎只马夹袋的行人后面,有时候还跟在狗后面 那些人还振振有辞,开车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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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山林 于 2007-6-21 13:53 发表
相对开车的来说,行人当然是弱势的,一个是钢铁之躯一个是血肉之躯,一个碰了没问题一个是性命攸关的事,所以,我过马路哪怕是绿灯都要注意有闯红灯的车吗?
而且我相信不管哪个开车的总有当行人的时候,你不可能去家附近的地方就不走路了,那时要是碰上开车的你是强势还弱势?.
我记得我学开车的时候那位师父说的一句话:你是“铁包肉”,他是“肉包铁”;你是4个轮子,他是2个轮子。就算你让他一让,能损失多少时间?如果你不肯让,弄不好他下半辈子就靠在你身上吃了,对你来说,哪个合算?

车撞人,车主损失的顶多是钱和时间,而人(包括非机动车),损失的很可能是生命!谁强谁弱,难道谁买不起车的人,连命都不值钱么。

有的行人的确素质不高,或者有仇富心态,但不等于可以无视他的生命权。

[ 本帖最后由 m宝贝 于 2007-6-22 13:0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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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1 15:25 发表
很多人确实是象你这么想的。我能理解。

但是,国家为什么不出台一些政策来限制呢?比如,牌照30万一张,看还有那么多人开车法?比如像日本,没有固定的私家车库,就不准买车。

我们小区里,就像停车场。停 ...
13亿人口的大国,哪里是说管的好就管的好的,就像你生了13个孩子好了,比起人家家里只有1、2个孩子的,管理起来要难很多了吧。

ZF的确很多地方不尽如人意,但任何时候任何朝代任何法规,都不可能让每个人觉得满意的。

10个指头都不一样长短,每个孩子也都性格不同,如果每个孩子都不肯听话,都只觉得自己有理,不为别人着想,不为父母的艰辛着想,只想到自己付出了什么,只看到自己没有得到想要的回报,那么这个家整天打架也是很正常的事咯。

我们的父辈有很多兄弟姐妹的,到我们这辈比较少了。
以前看到过有的人家,8、9个,10来个孩子,大家相处和睦的也有,条件好些的接济条件差点的,条件差的也怀着感恩的心对其他兄弟姐妹,这样的家庭虽然不是人人富有,虽然也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就是让人感觉很温馨。
而有的人家,孩子3、4个,却各人只想着各自的小家,总觉得父母在偏袒别的兄弟姐妹,总觉得自己为父母为家庭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觉得家里的每一分都是他上缴的,而父母和兄弟姐妹都是靠他养活、欠他似的,整天趾高气扬眼睛朝下的跟同胞手足说话,这样的家庭,钱再多也不会幸福。

总之,不可能事事都称自己的心,这也是正常的,应该能够理解和接受。即使换个ZF,或者即使到了似乎美好的外国,也会发现很多让自己不满意的事。外国的月亮并非都是圆的,得不到的也未必就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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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5 m宝贝 的帖子

我觉得你们把两个概念混淆了。

一个是责任问题,一个是自我保护问题。

血肉之躯,最好的自我保护方式就是遵守交规。你遵守了,钢铁要碰都碰不到啊?

新的交通法是保护血肉全责的情况下,钢铁赔付。这就回到你说的这个问题。血肉都不保了,要钱干嘛?

至于钢铁全责,钢铁本来就是要赔的。

所以,这个问题很简单。血肉之要遵守交通法就好了。你骂钢铁骂死都没用。血肉不遵守交规。钢铁最多买单而已。而血肉之躯自己却要付出生命代价。

我的意思就是,责任赔偿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血肉之躯(所谓的弱势群体,我最不喜欢这样的称呼)遵守交通法规。碰了以后,无论赔多少,都是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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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6 m宝贝 的帖子

你有没有看懂我的贴啊?不要扳手指了。

法治。一个国家做到法治这么难吗?不会有什么比法治更加有效的。

就因为我们这些开车的,同时也是行人都是守法公民。所以,希望国家法治一视同仁。如果我有责任,我来承担所有责任。在法律上,没有人能够免于责任之外。

我想,楼主和所有开车的妈妈讨论的也就是这个公平问题。要求公平,要求公正,这是起码的人权。有钱买车的人与不愿意买车的人享有同样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2 13: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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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条法律说:在行车道上,行人有优先权?

那么为什么机动车在行车道上正常行驶还是会避让行人?不就是因为行人是血肉之躯吗?那么行人还在指责机动车什么呢?

难道在中国,开车有罪?开车违法?机动车正常行驶中,不礼让行人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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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血肉之躯还是钢铁之身,都有遵守规则和违反规则的,怎么可能说开车的一定有理,或者走路的一定没错。

2人都走路和2人都开车发生碰撞,就不存在谁强势谁弱势之分了。

一个大人跟一个孩子吵架,不管是不是孩子先无理,很多人都会同情孩子,因为有个词叫弱者,即使这个孩子并非那么弱。

不公平的确存在,谁都知道,谁都或多或少碰到过,真的很无奈的现实。人人都期盼法制社会早日实现,但很多事不是很快能梦想成真的。梦想成为现实之前,要努力,但再怨天尤人、不接受,你又能怎么样?除非你能改变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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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开车火气大,来这里发牢骚的。
再开个10年,你们就都没有脾气了。跟自己生气,犯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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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的骂开车的,不排除有人仇富心理,不过有些开车的做出来的事的确要让人骂。

不是有个女人开宝马的,因为农民的拖车挡了她的路,开车连撞N个人么,人家还有句话来,穷人烂命,撞死又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就是赔几个钱么。

不是把牌照提高到30W,把10W以下的车子都禁掉,有车族的素质就提高了,就不会有被人骂的司机了。某些开公车的司机和某些自以为有钱就是一切的人,素质还是这样。

人的素质,跟钱多钱少无关,跟读书多少无关(什么学历的人都可能犯罪),跟工作无关(什么行业也都可能犯罪),跟家庭教育、接触的环境却很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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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大家应该规规矩矩开车,规规矩矩骑车,规规矩矩走路。
但是新的交通法造成了,一些骑车的或者走路的人冲到机动车道上来讹人。
不管换了是谁碰到,心里都不会好受。

我现在开车的时候都是小心了又小心的。
当我看到有些爸爸妈妈骑着助动车带着宝宝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就胆战心惊,看到有些中学生骑着山地车在机动车道上晃悠我就害怕,就会觉得他们实在是太信任我了,把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交到一个陌生人的右脚上。

我觉得开车的人是应该更多的自律一些,但是别人自己造成的错误也要我们来承担的话,实在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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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2 岑岑妈妈 的帖子

保险公司基本是按医保的标准理赔的,如果这个人打钢锭基本上也有个9级10级伤残的,伤残鉴定好还要赔几万的,我觉得你可以跟对方协商一下,等他全部看好以后再付钱给他,很多理由的,比方说实在没有钱了,只能等理赔下来再给钱什么的,具体还是要和你保险公司理赔的人坐下来好好谈谈的.我有过一次事故,是对方摩托车,车摔到我的车上,人摔在上街沿,双方都没有碰到,都是我全责,最后夯不锒铛赔了10万,我自己多付了5千.还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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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我还是比较幸运的.

我上次的确是压了骑车人的脚了,车子开过去有感觉的,垫了一下.  不是我不遵守规则,是正在修路,修非机动车道的,这个人就上了机动车道,又停下来准备过马路.  由于修路,路就很窄,所以就压到他了.

是早高峰的时候,警察马上就来了. 问他有没有事,他说还好,警察就让我道了个欠,就放我走了,叮嘱我以后小心点,态度很好的. 这个人也没有纠缠.  

车压脚背速度慢的话一般不会受伤的.  我同事的老公也被我同事倒车的时候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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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4 shelly妈妈 的帖子

你这样的话,交强险要上浮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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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16 玫瑰玛丽 的帖子

对的,第2年我都上了保险公司的黑名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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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出国回来,都要反省自己,修正开车的心态:慢点,慢点,再慢点
无论是左转,右转还是过斑马线,都让自行车行人走光了再说,有时候都觉得自己的车比公交还要慢了

不过时间稍长,又融入这样的环境中去,中国人,都是太浮躁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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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出事故,情愿是机动车碰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千万碰不得,碰了就要坏分,没什么理由好讲的,责任大的多付,而且啰嗦事不少,牵涉不少精力。
如果和非机动车和人发生事故,不管谁责任,你如果能不付钱,就是万幸了。曾经有次在一条小路上,好好的开着,速度也不快,因为人比较多,路窄。结果,对面过来一个自行车,巧也巧,就在我边上,她往我车上摔倒了,我碰都没碰到她。下车看到从前门到后门一条很长的划痕,心痛。看看她,民工样子,估计也是赔不出的,只能气鼓鼓的说了句“滚”。自己找地方修车。她看到不要她付钱,飞也似的跑了。如果jc来了,按交通法,有的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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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84 shining妈妈 的帖子

我前几天一看小区的地下车库居然也满了,所以说不定哪天你去瞧瞧,一不留神连地下车库也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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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玛丽不要生气哦

不要生气哦,我们都是当领导的人了。经常会遇到说话做事拖一瓣挂一瓣,说起话来发散性思维,以点带面,收不回来的人。
有空跟思路不清爽的生气,还不如回公司校校下属的路子,小鬼头,做生活清爽点,跟我汇报工作,一是一,两是两,没想好不要来敲我办公室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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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事,那是拿到驾照不满1个月,有次大转弯的时候,碰到一个50岁左右的男人骑自行车,因为是刚刚起步,但那时由于对于车头的距离还没有感觉,所以碰到了那个骑车人的自行车的后轮,自行车倒地,骑车人用手撑地。那个骑车人看到我是个女的,车上又贴了实习牌,所以马上凶了起来,说他的手受伤了。
我害怕极了,儿子乱哭起来,马上打电话给老公,问他怎么办,他说,你先问他怎么办,是否要陪他去医院,还是需要赔些钱?
我就问那个骑车人,是否赔你去医院拍片子?他说,那到算了,我的手受伤了,你还是赔点钱意思意思好了,我想赔点钱也算了,省得陪他去医院也麻烦,问他要多少钱?他说50元,我想也不贵,但偏偏没有零钱,给了他一张100元,他拿到钱后居然对我说,就100元算了,马上扶起他的自行车,并 把西瓜放在车篮里,飞快地骑着车走了,可想而知,连西瓜也没有摔碎。我有种被欺骗的感觉,回到家里跟老公说起,没想到被老公训了一顿,说哪怕就是对方不对,车子碰到人,就是车子不对,咳,现在开车的才是弱视群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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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宝贝 于 2007-6-22 15:55 发表
走路的骂开车的,不排除有人仇富心理,不过有些开车的做出来的事的确要让人骂。

不是有个女人开宝马的,因为农民的拖车挡了她的路,开车连撞N个人么,人家还有句话来,穷人烂命,撞死又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就 ...
就是这句话.

我认为不管开车还是走路的都有不把人命当回事的,走路的有这想法,顶多就是不要其自己的命了,可开车的有这想法,就是不管别人的命了,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开车的就是强势了.

其实法规这么定是为了保护真正意义上的弱势,行规导矩的行人,因为我看到太多横冲直撞的车了,可是那些存心敲诈的,钻法律空子的不是真正的弱势,所以我认为楼主的帖子有问题,后来有些帖子都越扯越远了。

[ 本帖最后由 山林 于 2007-6-25 15: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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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helly妈妈 于 2007-6-22 17:11 发表
保险公司基本是按医保的标准理赔的,如果这个人打钢锭基本上也有个9级10级伤残的,伤残鉴定好还要赔几万的,我觉得你可以跟对方协商一下,等他全部看好以后再付钱给他,很多理由的,比方说实在没有钱了,只能 ...
伤残的那钱应该保险公司会赔的哦?我们没遇到过这样的事,真的有点吓傻了,后面不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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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了,请教各位WW大虾,发生事故后,这护理费、营养费的怎么算呀?保险公司负责吗?护理费是指住院期间的还是包括出院后养伤期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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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4 岑岑妈妈 的帖子

伤残的进保险的.主要是医药费有很多不能进保的.护理费和营养费有标准的,不会太高的.但是这里面弯弯道道的太多了,你要2边都谈的,万一碰到难缠的也蛮讨厌的,我碰到的那个人也思路清楚的,住院的时候啥也没跟我要,自己也知道超医保的不好报,用的材料都是国产的.最主要的还是保险公司啊.理赔难啊.你要知道你保险公司的底线.碰到这种事情没办法的.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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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6 shelly妈妈 的帖子

可恨的是当时对方进了附近的仁济东院,说是三级以上医院没有国产的,只有进口的,对方说我也没有一定要用进口的呀,医院说没有我怎么办呀?

出事后打电话到保险公司去咨询,态度极度恶劣!理赔肯定有得搞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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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一直说什么和谐社会,保护弱势群体。可看看现实中,真正的弱势还是未得到保护,倒是衍生了新的职业-碰瓷。看看最近的砖窑事件,你就会发现真正的弱势群体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而所谓保护弱势群体的交通法,倒是助长了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不良习气。
我有时候在没有警察叔叔看管的路段过马路时,会看到很多人闯红灯,还以看怪物的眼神看我这个在等待绿灯的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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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20 charles妈妈 的帖子

昨天停到地下,发现车子比以前多了,而地面上却是没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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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小宝MM 于 2007-6-26 11:18 发表
现在一直说什么和谐社会,保护弱势群体。可看看现实中,真正的弱势还是未得到保护,倒是衍生了新的职业-碰瓷。看看最近的砖窑事件,你就会发现真正的弱势群体还是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而所谓保护弱势群体的交通 ...
昨天下午,我步行经过金陵路马当路口,应该也算是市中心的马路了。在等红灯过马路时特地统计了一下,在1分钟不到的红灯时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是规规矩矩等在人行道上的,其余10几个人,无论老少男女,甚至还有一个推着童车的老人,都无视眼前大大的红灯,就这么坦坦然地走了过去!
撇开关于驾驶机动车是否属于高危作业(这是机动车承担无过错、推定过错责任的法律基础)的争论,不讲谁弱势,谁强势,但法律保护的应当是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无论这个人是坐在车里,还是走在车外。法律对人的行为是有约束和引导作用的,当人们觉得违反交规也无需承担责任的话,谁还会来遵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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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om119 于 2007-6-22 12:36 发表


我们小区里也是,经常是车辆乖乖地跟在穿着拖鞋、拎只马夹袋的行人后面,有时候还跟在狗后面 那些人还振振有辞,开车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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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每天开车总是有点心惊胆战的,生怕从看不见的地方窜出个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回家天天跟LG说宁可撞别的车也别碰倒那些行人和非机动车,不然总是自己倒霉。禁止鸣号后,经常被迫跟着非机动车和行人后面以10公里的时速行驶,踩煞车的频率明显增多,油耗持续上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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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好处就是锻炼了大家的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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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0 爱爱妈 的帖子



最可笑的是这两种情况:你没有责任,对方全责,但是你有义务赔偿。你没有责任,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没有义务赔偿你。这就是现在机动车和非激动车哪怕摩托车的关系。

道义上,我认可在对方是行人并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这方在道义上应该探望对方病情,并给予适当的赔偿(如果对方是真正应此受到伤害的话)。但是,对方应该有自己的商业保险。应该是保险公司理陪。而道义上的东西,毕竟还是要靠人的素质。但是,必须先有法规。法理第一。划清责任和义务。然后再是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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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爱爱妈 于 2007-6-26 16:59 发表


昨天下午,我步行经过金陵路马当路口,应该也算是市中心的马路了。在等红灯过马路时特地统计了一下,在1分钟不到的红灯时间里,只有我一个人是规规矩矩等在人行道上的,其余10几个人,无论老少男女,甚至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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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都尊守交通规则就好了.
出门在外小心再小心.走路过十字路口,即使是绿灯我也要一再确认有没有闯红灯的机动车.开车过十字路口,我的右脚随时放在杀车上,提防有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呼吁大家一起遵守交通法规,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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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ia妈妈 于 2007-6-25 14:49 发表
不要生气哦,我们都是当领导的人了。经常会遇到说话做事拖一瓣挂一瓣,说起话来发散性思维,以点带面,收不回来的人。
有空跟思路不清爽的生气,还不如回公司校校下属的路子,小鬼头,做生活清爽点,跟我汇报工 ...
呵呵,果然是当了领导的人才,这话说的,出得厅堂,入得弄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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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7 beta 的帖子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说话象是个刚当上班长的小孩啊?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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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讨论什么问题的贴呀?怎么变成吵相骂了啦?
大家说自己的看法,每个人角度不同而已。不要互相指责了吧。

我是觉得,每个群体里都有些需要修正的做法,世界本来就是这样的。我自己以前也会乱穿马路的,后来坐老公的车,才真的知道好危险的啊。在一些比较堵的路段,也真的有很多汽车会开在非机动车道上的,自行车、助动车呼啸而过,也很吓人的。
所以,不管是强势还是弱势,安全第一,怎么有利于安全就怎么来,都管好自己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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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arles妈妈 于 2007-7-4 09:26 发表
我怎么觉得这个人说话象是个刚当上班长的小孩啊?晕死~~~
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校长?

我是比你年轻一点点,看在你年纪大的份上,不和你计较。

在某人之前,大家即使有争论也是就事论事,没人旁敲侧击。你认同这种说话方式, 只不过说明你们是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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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知道这帖争吵会很猛的, 。  不过也忍不住了。

现在开车的真的不是弱势群体(如果真是的话没车的弱弱势群体就直接死掉算了吧), 但很多开车人的心态真的很弱势群体。

我倒觉得LZ想开一点,就当是给那老头精神损失费吧,毕竟你的车快要压到别人脚了,如果是你自己,也会被吓一跳对吧。

那次一辆公交车强行变道,把我的车头刮坏,开始看到那司机恶劣态度就把他说得不作声了,后来想想他赔了肯定要扣工资的,那付瘦瘦的样子真的很弱弱势群体,就算了吧。


最近有两个体会想晒一下:
1    在可让可不让的时候,如果让了行人,被让的人表情前后会截然不同,他们会一改焦燥无奈,而心情愉悦满怀自尊地走过去,这个时候我会很开心,因为我什么也没付出,只是踩了一下刹车而已。不信可以试试看(不过你后面的车可能会摁喇叭的哦)。
2     禁鸣以来,我发现其实禁的不止是噪音, 更多的似乎是要改变开车人的心态。原来只要车前有东西,不管是人是车,先摁喇叭再说(谁叫你挡我!),现在不能摁了,你只能慢慢等啦,也就是说你要学会忍让,不是别人让你,而是你让别人。忍让对于行车安全还是很重要嘀。
      我有时忍不住,对着乱穿马路的人边摁喇叭边安慰自己:如果被JC抓住就当我交学费给他上课

[ 本帖最后由 念和豆妈 于 2007-7-4 16:2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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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38 charles妈妈 的帖子

人家的确是婴儿呀,晕,不要晕~~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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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小转弯,
碰到行人过马路,川流不息,
就停下等待,
等了很长时间,儿子先忍不住了,
说妈妈你摁摁喇叭嘛,
我说不可以。
然后是后面的车忍不住了,
居然摁了喇叭,
结果就看到警察指着后面那辆车,
叫他靠边啦。
我乘机教育儿子,看到吧不能摁的吧。
现在取消鸣号以后,我小转弯让行人的次数明显上升交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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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3 mia妈妈 的帖子

回复自己的帖子,不要charles妈妈带人受过。借一涵妈妈宝地,阐述下自己的观点。

[ 本帖最后由 mia妈妈 于 2007-7-6 18: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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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40 beta 的帖子

“在某人之前,大家即使有争论也是就事论事,没人旁敲侧击。”
1、看问题前,自己的心态先要摆正。旁敲侧击一说,我不认可。可能我自认为自己见过玫瑰玛丽,不算同业也算同行,CCTV波特曼记得吧,想劝劝她,平时工作已经很辛苦,这里就不要太较真了。可能人家玫瑰玛丽都不记得我了呢~~
2、我支持玫瑰玛丽“一切以法律为准,法律应该被公平的执行”,现在交法的有些条款让开车者很无奈。
3、有句话说:“不要为你不能改变的事情而烦恼”。是的,新交法也好,他人的思想也好,都是我们凭一己之力不能改变的客观情况。
所以,与其这样~,不如回头把下属管理好,还能凸显管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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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觉得自己是校长? ”

这个我不知道,你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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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比你年轻一点点,看在你年纪大的份上,不和你计较。”

这个说得,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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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eta 于 2007-7-2 17:07 发表




呵呵,果然是当了领导的人才,这话说的,出得厅堂,入得弄堂。
这个错了,原文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是男人们引用,用来对LP提出更高更好的要求的P话。女人们会被这句话累死~~

弄堂,是我小时侯的乐园。

如果你想表扬我,可以说,”站在一定的高度看问题“

[ 本帖最后由 mia妈妈 于 2007-7-6 18: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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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友会是开车妈妈们的娘家。
在外受了委屈,回娘家诉诉苦。出得门去看到的又是灿烂的阳光。
适当的心理宣泄,有意身心健康,也有利于以更温和的心态来面对路上的人和事。把心里的不快,委屈,感觉到的不公平说出来,对开车者,行路人都是受益无穷。
更有利于构件和谐社会。
说完了,出差去了,由人砸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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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a

以前有个帖子,也是说路上的事,我看了感叹了下“现在开车的人真是弱势啊”
后面有人回复:“那你不要开车好来”,我如果没记错,那个回复好象是你的吧~~
照此理论,其他说自己是弱势的群体,是不是也可以“那么不要走路好来~”,“不要开......车好来~”
正如你说,说话要就事论事,不要意气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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