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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现在开车的真是弱势群体。

今天我出了起交通事故。
我在一条小马路机动车道上,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非说我的前轮压到他的脚背了。
如果真的压到的话,我估计他的脚背怎么也得骨折了吧。
但是那个老头站的好好的,跟我理论了半天。
我打了110,警察居然说我全责。


当时围观的人超级多,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所有群众都知道老头最终的目的是钱,所以都跟老头说,没事的话拿点钱回家算了。
结果我给了老头三百元,双方在事故单上签字,才结束了这起莫名其妙的事故。

我觉得,自从那个交通法出台以后,
开车的人才真的是弱势群体。
也不知道人大那批人脑子抽的什么风,
定出这种让天下人看不懂的法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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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你看他鞋子上有没有印子啊,如果碰到了总归要留点痕迹的吧.JC也不会就这么根据一方之词就下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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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charles妈妈 于 2007-6-18 16:19 发表
你看他鞋子上有没有印子啊,如果碰到了总归要留点痕迹的吧.JC也不会就这么根据一方之词就下结论吧
白色旅游鞋,一点印子也没有的。
但是警察叔叔在事故单上写的就是我全责,他无责。
警察也说没办法,
只要是车和人之间的事故,
都是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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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上次我也擦到个人,我以为我要负责的,想给他100元了事,结果警察叔叔来了,说他全责 后来为了让车进保,就写成我全责,经常叔叔还要那老头谢谢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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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不会吧!
现在就算在车道画的很清楚的大马路上,
机动车跟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
就算机动车本身无责,也要37开的。
更加别说没画线的小马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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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的啊.
不上班了,现在就上马路找车撞去,一个300,一天撞他10辆,就是3000,一个月就是90000, 比股票赚得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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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听说就算你车停着,有人往你车上撞过来,也是你全责 真不知道这个政策怎么会这样
保护弱势群体是应该的,可到底谁是弱势群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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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菲比寻常OLD 的帖子

严重同意
现在不允许按喇叭后,自行车都比汽车凶猛,早上遇到一辆自行车逆向行驶,老远就朝我冲过来,有种拼命的感觉。算了,我还是减速让他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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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6jj 于 2007-6-19 08:42 发表
啊?真的啊.
不上班了,现在就上马路找车撞去,一个300,一天撞他10辆,就是3000,一个月就是90000, 比股票赚得还快.
呵呵,好主意,跟你一起去撞去。不过这个撞也要讲点技巧,不能把自己真的碰伤了,那不是倒贴大出血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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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你太好欺负了。难怪警察叔叔要欺软怕硬。他也看准你们这些开车的人愿意付些小钱息事宁人。

要我,就让他去我指定的三甲医院拍片。有事算我,没事拍片费自己掏。对于交通事故认定,我不知道你具体的情况。如果我不服,我就一定上诉。在行车道上,至少责任对半。你全责,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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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0 玫瑰玛丽 的帖子

恩,这也是我的方法。
警察首先要协调,你可以不接受协调,也不垫付资金,让他去出验伤证明,然后起诉,最后,如果法院判你输,再行赔付。
这个就是麻烦,而且好象比较冷血哦,对老年人~
但如果他是恶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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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新车吧,看你6月10日还在选车呢。老头肯定欺负你是女同志在敲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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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LG开车去昆山,车子转弯的时候,车尾被一部摩托车撞了,不算严重,明明是摩托车主的全责,还要陪他去医院拍片检查,结果一切正常,又提出要500元,来处理的JCSS是认识的,又怎么样,好象已经是惯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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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 消消气。
现状就是这样的,我第一次碰到这事也不能接受。在金陵路和一横冲直撞的助动车相撞,我的车头撞坏了点,有协管在场,也说是那人不好。结果JC来了,悄悄对我说,“你承认是你的责任,保险公司会赔你的,如果是骑车人的责任,骑车人不会赔你,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你的。你说怎么处理好?”我想了想,说:那就算我的责任好啦。 最可气的是,马路上还有一帮人帮那人说话。
回来讲给LG听,LG看了JC的处理单说,那肯定是你不好以,否则为什么写你全责呀。我是有理说不清呀。
“恶人”有恶报,一个月前,LG也和助动车磨擦了一下,这次他终于以身试法,没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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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 菲比寻常OLD 的帖子

是的,4月29日我LG就碰到这种事情,那天下雨,他进公司小转,看到自行车还在蹿他就停在那里等,结果有一辆助动车,开车人一只手上拿了一叠快递,一只手开助动车,结果刹车刹不住撞到我老公车后摔倒地上,手臂骨折,打了一根钢针,已经赔了1w3q多,到现在还没有结案,跟jc叔叔理论,他说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只有是机动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都是机动车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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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下大雨,我车开在小马路上,为避让对面开过来的卡车,减速慢行,后面一辆助动车就撞上了我的后保险杠.我下车跟他理论,那个死男人两手一摊说:反正我不赔的,你去打110好来..我打电话给LG,LG说:你别跟他吵了,警察不会帮你的, 可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还是叫了警察.
结果就不用说了,跟大家一样倒霉,钱没有赔到,还被两个死男人训了一顿(骑助动车的和警察). 我当时那个气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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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6 草根 的帖子

消消气,消消气.为了车子能进保,看来只能倒霉认自己全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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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还有一帮人帮那人说话 。”
这个最可气!
破财也就算了,开了这车就做好了准备。为了进保,我无责也写个全责也就算了...
围观的喜欢看个热闹,是非不分也就算,我们都忍了..
可这种围观带敲边的,警察也冷言说你拎不清增加他工作量的事~~~实在~~~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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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承认全责,骂了两句就开车走人了,其实最气那个JC,不但不帮我,还总是很不耐烦地说:女同志侬快点呀,我后面还有很多报警电话来。。。
回去擦干净查了一下,共3处刮痕,其他轻伤可以打蜡处理掉,喷个后保险杠不知道要多少钱,买支补漆笔补补算了,这叫什么世道!记得小时候路上车不多,我爸带着我骑自行车,还关照我说,自行车千万不要碰那些私家车,碰掉一点点漆要赔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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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草根 的帖子

现在你爸肯定说,私家车千万不要被那些自行车碰到,不但漆会被碰掉,还要赔很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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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番茄炒蛋 于 2007-6-19 13:28 发表
你是新车吧,看你6月10日还在选车呢。老头肯定欺负你是女同志在敲诈你。
老头肯定是有敲诈嫌疑,
车是老公的,不新了。
再说根本没有碰到他,非说我前车轮从他脚背碾过,
然后坐我车头上。
真是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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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
我这个帖子很烂吗?
居然有个差评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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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涵妈妈 于 2007-6-19 17:09 发表
咦?
我这个帖子很烂吗?
居然有个差评以刚
阿拉马上顶一计!应该有好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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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jane.qu 于 2007-6-19 17:32 发表


阿拉马上顶一计!应该有好评了!
  
开心。
亲一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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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车是越来越难了,真不知道这帮JC是在干吗的,欧姆还大把大把交纳税款,真是白白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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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说开车的是弱势群体,那数着信号灯,踩着斑马线过街的行人算什么?

有几个会在前方是红灯,人行绿灯亮着有行人过街的情况下减速右转?

天,连前方红灯左转都不停车的司机一大把的情况下,我怎么敢奢望这些右转的车停下来等我走过去?虽然距对面只有四五步一个车身的距离。

这些车有从我迈出的脚面上轧过去的可能,无奈,我只能停下来请他们先转。忙啊,这群人!因为我走路,所以我比较不忙;我也害怕被撞,所以我得把属于我的那几秒过街的时间让给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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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inner_vertex 于 2007-6-19 17:37 发表
现在开车是越来越难了,真不知道这帮JC是在干吗的,欧姆还大把大把交纳税款,真是白白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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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beta 于 2007-6-19 17:43 发表
哼,说开车的是弱势群体,那数着信号灯,踩着斑马线过街的行人算什么?

有几个会在前方是红灯,人行绿灯亮着有行人过街的情况下减速右转?

天,连前方红灯左转都不停车的司机一大把的情况下,我怎么敢奢 ...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我是肯定让行人先过的。
1.行人是按照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而不是红灯亮起时依然是川流不息。
2.后面的车子跟我有一样的觉悟,而不是一个劲的摁喇叭催我(现在估计没人摁喇叭了)

其实要说遵守交通规则,我觉得开机动车的绝对比走路和非机动车的要多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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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人专门撞车欺诈钱,真是很好的一个谋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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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人车相撞,就算行人全责,也是开车的掏钱;jc开出全责单子, 车子就可以进保了.算了吧.
新交法保护那些违法的无赖,只好自己当心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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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06jj 于 2007-6-19 08:42 发表
啊?真的啊.
不上班了,现在就上马路找车撞去,一个300,一天撞他10辆,就是3000,一个月就是90000, 比股票赚得还快.
是有人专干这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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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门口还要吓人来.因为靠近郊区,所以集卡多的来,你说现在行人和非机动车我们不敢碰,集卡我就更不敢碰了,而且那些集卡司机野蛮的不得了,我穿马路时哪怕绿灯也开的很当心的,就怕哪个仗着自己个大的闯红灯,你说我碰的起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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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 一涵妈妈 的帖子

严重同意你的观点。上周末开车出去,有一辆残疾人车飞冲过来(居然在机动车道上行使),撞了我车尾,然后头也不回就开走了,只好自认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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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mia妈妈 于 2007-6-19 16:10 发表
现在你爸肯定说,私家车千万不要被那些自行车碰到,不但漆会被碰掉,还要赔很多钱的...
我爸是个老实人呀,现在只会说:女儿开车慢点哦,不要撞到人哦。。。现在这世道除了公交车,差头和部队里的车子,谁敢撞人啊,只有平时身上多带点现金,随时准备陪人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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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帖最后由 lilyqiu001 于 2008-1-14 10: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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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开车人和开车人才会惺惺相惜,我被骑自行车的蹭到过二次了,第一次找了警察,结果呢吃亏损的还是我,虽然是对方全责可是却耍赖说没钱,第二次被蹭坏我不响了自认倒霉不去浪费这个时间了.
不知道为啥会来这么多的差评,看不过去了,顶你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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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TONYDONG 于 2007-6-20 12:03 发表
只有开车人和开车人才会惺惺相惜,我被骑自行车的蹭到过二次了,第一次找了警察,结果呢吃亏损的还是我,虽然是对方全责可是却耍赖说没钱,第二次被蹭坏我不响了自认倒霉不去浪费这个时间了.
不知道为啥会来这 ...
开车人和开车人才会有共鸣。前两天我也说过开车人弱势,结果人家不开车人的在网上冷冷地撂出句话“那你不要开车好来~”晕
赞个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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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了。现在这个破交规,碰瓷的开心死了,反正拿的到钱,讹你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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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有天去接儿子,车子开在小马路上,突然从弄堂里冲出一人来,惊得我又是刹车又是鸣号.碰是没有碰着,他却站在车旁,伸出两只手指,说:200.真是很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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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楼主,刚去接了爸妈到我家,一来一去几十公里,就一个字,累

正在考虑等儿子放假了,是不是给自己也放假,做公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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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晚报看了吧
有个驾驶员在瑞金医院门口,摇下车窗,拍车门,就跟公共汽车转弯,卖票员一样,砰砰~~
警察叔叔问他干什么,他说,没办法,医院门口人太多,开不进去,又不能按喇叭~~只好这样~~
值得推广哦~~
不是蔷薇花下之类的,是新闻,新规定推出后的跟进,1、4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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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真的很受气,特别是女的。
有一次开车送女儿上学,调头的时候稍微有点慢,就有一个老人大步从人行道上走到我车前用伞敲我的车身,说开车有什么了不起,我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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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一涵妈妈 于 2007-6-19 19:38 发表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我是肯定让行人先过的。
1.行人是按照信号灯指示过马路,而不是红灯亮起时依然是川流不息。
2.后面的车子跟我有一样的觉悟,而不是一个劲的摁喇叭催我(现在估计没人摁喇叭了)

其 ...
呵呵,自觉要靠自己,不要指望别人。

我从不在红灯快亮的时候过街,少于10秒会等下一次,不敢要求别人,只能从我做起。

谈的不是谁更遵守交通规则,双方都可以走的情况下谁更享有right-of-way, 引申出去就是一个尊重的问题。

开车人总在报怨:越来越难,越来越弱势。 有没有想过曾经容易过,曾经很“强势”?  没有? 也许是您没赶上那样的好时光。

我不是你们的对立面,实际驾龄近7年,既开车也走路。只是奇怪很多人一坐车里,就忘了自己走路时碰到的困惑。

不同意您的观点:开机动车的比非机动车的和行人更遵守交通规则。事实上,您有更多犯错误的机会,只是大家对小错已经视而不见了。 要不,贴两张图 比较一下,从城市上空俯视一下大家开车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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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4 beta 的帖子

如果照你这个说法。其实,行人和非机动车完全可以为自己负责。干嘛要出交强险,弱势群体这一说?

没有人是弱势群体。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遵守各种法规。所有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包括行人,开车的人等等。

定义“弱势群体“以及“机动车义务“,本身就存在看不起行人和非机动车。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应该是他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有多少来定义的。

就比如,我跟你说:你犯的错,我来帮你全买单。这句话,本身就已经看不起你了。这句话的背后就是:我不认为你有为自己负责的能力。

我不相信,这个社会有谁应该被买单的。因为,人应该是平等的。就算我是机动车,我有买单的义务,我也没有买单的权利呀。谁给你看不起人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0 16:3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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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还是个社会问题。

开车时:车右转,人直走时:
1。车抢先了,路人就会以愤恨的眼神看着你(心里慌啊!)。
2。让路人先走,他们就会一边慢慢走一边看着你,不敢冲吧(心里憋啊!)。

走路时:右转的车猛按喇叭强行穿行,会把人吓得不轻。

路上的自行车助动车都开到机动车道上,可有时候马路两边停满机动车。他们也没法。

如果这个社会人人都能做到自律,车看到人就先慢下来,让行人先走,人看到车来了,就加紧脚步快速走过。 车子不到紧急情况不按喇叭,行人呢不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肆无忌惮,边走还边藐视你不敢冲。

没车的恨有车的,有车的就多担待点,毕竟没车的没开过没有体会,而有车的有做行人的体会,有车的不要以为自己有钱了不起,就先退让一步,渐渐的有车的和没车的应该会慢慢和谐起来的。

共同期盼这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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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19 12:40 发表
你太好欺负了。难怪警察叔叔要欺软怕硬。他也看准你们这些开车的人愿意付些小钱息事宁人。

要我,就让他去我指定的三甲医院拍片。有事算我,没事拍片费自己掏。对于交通事故认定,我不知道你具体的情况。如果 ...
这个办法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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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玫瑰玛丽 于 2007-6-20 16:27 发表
如果照你这个说法。其实,行人和非机动车完全可以为自己负责。干嘛要出交强险,弱势群体这一说?

没有人是弱势群体。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遵守各种法规。所有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包 ...
我没有纠缠“强势”或“弱势”的问题,实际上,LZ说自己是弱势群体,我表达了一点不同的看法:没有人处于绝对的弱势,反之亦然。 不同的场合,双方的地位和关系是在不断的变化的。

要引申的观点就只有一条: 已之不欲,勿施于人。

至于你说的道理,放之四海而皆准,我只想问问:您怎么开车?  被骑自行车的撞了委屈的付全责,我同情你; 开过一个路口,从行人面前擦身而去,这时候,你还需要我们的同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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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 beta 的帖子

我就两句话:

一切以法律为准。

法律应该被公平的执行。

如此简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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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6 xuexue 的帖子

“行人呢不仗着自己是弱势群体肆无忌惮,边走还边藐视你不敢冲。”

呵,肆无忌惮?
如果车不冲过来,行人只是走在路上正常过街的行人,本不处于弱势。
如果行人在本属于行人的那十几二十妙过街,你步步紧逼,为什么不藐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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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 beta 的帖子

开车的都应该懂这个道理:转弯让直行。行人绿灯直行,机动车右转应该等行人。

不过,楼主并没有因为转弯碰到老人。你说的问题,跟楼主讨论的实际情景根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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