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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事老公外遇,第三者有了孩子八月份就要出生,当初因种种原因是第三者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而且说不要男方负责,并答应分手。但现在又是她闹着要男方离婚,否则要告他重婚。现在同事要咨询的是:

1、第三者方面能否告男方重婚?在其一开始就知道对方有家庭的前提下。

2、男方可能会有哪些法律上的责任?(除开对孩子的抚养责任经济责任)如果妻子现在同意离婚是否男方可以免除一些法律上的责任?

唉,只听说过妻子告丈夫及第三者重婚的,没听过第三者告的。(不要问我同事为何不想离婚,我也想不明白,说来话长了。他们夫妻俩都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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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lyx902 于 2007-6-5 13:38 发表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 ...
谢谢豆苗妈妈的解答。虽然没太看明白, 结论还是让人稍松了一口气的。但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怎么我还是觉得同事老公和第三者方就符合这个条款呢?(能否举证又是一回事了)

目前第三者方面是从未提出要男方给孩子抚养费的,也不同意经济补偿,但一直以告其重婚来要挟(男方是高校教师),在其妻子面前都颇为嚣张,频频骚扰其家庭。现在同事再问:如果妻子告第三者重婚又是否成立呢?第三者在哺乳期是否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 本帖最后由 漫町 于 2007-6-9 0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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